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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个年代

2009-09-01 18:25:00 来源:书摘 阎连科 我有话说

饥饿

上世纪70年代,记忆深刻的,对我来说不是革命,而是饥饿和无休止的劳作。

大姐有病,常年躺在床上。给大姐治病,成了我们家人心中的重心。大姐曾在上世纪60年代

的革命初期,同她的同学一起,大串联到过省会郑州,因为想家,又挤不上进京的火车,也就只好徒步返回,错过了她一生见到毛主席的机会。

毛主席这人,虽然伟大,可他不是医生,不能帮我大姐治病。这就使得我们家的生活,离革命远了一步,如同乡村,离城市远了一步;农民,离市民远了一步;穷人,离富人远了一步。但革命的气息,总还如夏热冬寒般,风风火火,时时常常地扑进我家院落,扑进乡村的田野。记得20世纪70年代之初,社会上的“文攻武斗”,都已渐次地过去,我同生产队的老少社员,一边遥望着革命,一边本能地促进着生产。有一天,在田里翻着红薯秧子,不知为何,竟有两辆卡车拉了革命者的青年,架着机枪,从田头公路上驶过。突然,他们朝着田野里的我们,打了一梭子机枪。子弹就落在田头的草上。草摇土飞之后,当过兵的一个退伍军人,突然大唤:“卧倒――”社员们就都学着他的样子,各自卧伏进了红薯秧的垄沟。起身之后,卡车已经远去,载着革命者和他们的笑声。不知这革命者从何而来,又到何而去。于是间,生产队长就对着革命者的背影大喊大骂:“操你们奶奶,我们种地,你们革命,井水不犯河水,碍着你们啥事儿啦?!”

乡村,不是那个年代的主体,不是革命的主体。那个年代,和今天的改革开放完全一样,主体乃是城市,而非乡村和十亿农民。 “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最深刻的教训,就是革命出产激情,并不生产粮食。“三年自然灾害”时,饿死的人成千上万。这就证明,无论如何革命,乡村还要种地,也必须种地。

在割草放牛中,亲眼目睹着父母们的日出劳作、日落而息和无休止的劳动换来的无休止的饥饿。这些所见,营养了那时我内心切实懵懂的一些要逃离土地的心愿。也就在这懵懂和迷茫之中,那一年,村里来了一批知青。

并不确切知道,知青们来自哪里,但却相信,他们一定来自城市。事实证明,他们确是来自遥不可及的、我梦寐以求的那些城市。他们被村人恭敬地安顿在特意为他们收整干净的大队部里。村人们敬着他们,就像敬着自己的祖先。因为他们能从城里给村里带来一些买不到的化肥、布匹和火柴等。极度的革命与计划经济所导致的物质匮乏,是连种地的农民上街买个烧饼也需要一两粮票。可是国家,却只给农民下发劳动的义务,并不下发多少粮票、煤票和足够的布票以及别的票证和权力。这些东西,知青们虽然不多,但却多多少少,总是神奇地有着。于是,他们给乡村带来了一些农民的急切之需,农民就自然地感恩戴德。

村里各家讲些卫生的农民,还要负责给他们烧饭――那个年代的术语,叫做“派饭”。一般说来,我们一家人都吃细粮白面的时候,必是春节和一年里的几个重要节日。其余时间,尽皆顿顿都是粗粮。其余时间能吃到细粮白面的,就是每逢阳历五日、十日、十五日的逢五街集,外公从更远一些的乡下到村里赶集,母亲才会给外公做上一碗白面捞面,或烙一张白面烙馍。还有就是,父亲下地过分劳累时,母亲也才会给他偶尔吃些细粮白面。也有时候,大姐病重,母亲会给大姐烧上一碗细白的葱花面条。

可是知青派饭,轮到我们家里,却总是要顿顿细粮白面。中午一般都是白面手擀面条,晚间都是葱花油烧烙饼。他们吃饭时候,我常常嘴馋得站在边上盯着他们,翘首以待,想念着吃喝和未来如他们一样的人生。母亲觉得,我站在那儿看人家吃饭确实不好,就总是把我打发到门外的别处,去做些别的事情。时日久后,我为了不看着嘴馋,也就在知青到我家里吃饭的时侯,必然地躲着他们,直至饭后的知青从我家大门里慢慢出来,用手绢擦着油嘴,款款地朝村里去了,我也才可以急急地回到家里。

每次回到家里,都渴望知青们或男或女,在我家有吃不完的东西留下。可是,每次慌慌地扑回家里,他们都未曾留下什么。这让我有些失望,不知是母亲给他们做的饭食原本就少,还是因为他们年轻,正当生长时候(可我也是),有多有少,一概都能吃下。

后来,许多被“派饭”的人家庄户,都偷偷找到村里干部,说这样地吃着细米白面,哪能行啊?说一顿两顿,就是一月两月,也还算可以。可这样的久久长长,一年半年,谁家能经受起这种吃法?直到半年之后,那些知青们开始自己立火烧饭,村人们也才长长舒了一口暗气。

说句实在话,上世纪80年代之初,中国文坛轰然兴起的“知青文学”把下乡视为下狱。把一切苦难,大都直接、简单地归为某块土地和那土地上的一些愚昧。这就让我常想,知青下乡,确实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可在知青下乡之前,包括其间,那些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生活、生存,他们数千年的命运,那又算不算是一种灾难?说心里话,和农民永远无法从根本上理解城市、无法理解知青下乡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一样,知青们和曾经是知青的作家们、诗人们、教授们,其实也都根本无法真正理解他们曾经在那土地上生活了几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的那块土地和在那土地上活过来的千百年的人们。

我没有听到见到过,知青们在我家乡那块土地上“受苦受难”的事情。但我知道,那段记忆,已经成为了他们共有的苦难,成为了他们的一段珍贵而欢乐的历史回忆。包括后来,村里不断地丢鸡丢狗,甚至有整头的山羊、绵羊,都会突然丢失。然你在四处寻找了三朝两日之后,那狗头羊毛,却在知青点的房子周围,赫然地扔着挂着,仿佛是一种旗帜在向敌营示威,是城市向农村示威。在我的记忆里,对知青们没有爱恨,也没有什么美好与羞丑。更没有激情和所谓的无奈。只是觉得,那是那个年代的一桩事情,就像季节中的一场风雨,来就来了,去就去了。

写作

直到今天,对于知青我都没有如许多人们说的那样,感到是因为他们,把文明带进了乡村;是因为他们在乡村的出现,才使农村感受到了城市的文明和文化。于我最为突出的感受,就是因为他们的出现,证明了城乡的不平等差距远远大于原有人们以为的存在。

我开始渴望,如同急要从土地上逃走的贼样,我日日地瞪着双眼,盯着我面前每一天的日子。也就忽然在某一天里,从大姐的床头,拿到了一部长篇小说,书名是《分界线》,作者是张抗抗。今天,我已经无法回忆那部书的故事、情节。但是,在书的封底上那惯常的内容提要里,却写着张抗抗是从杭州下乡到北大荒的知青,由于她写了这部小说,由于她到哈尔滨出版社进行了修改,于是在这部小说出版之后,张抗抗就从北大荒留在了省会哈尔滨里。

这一提要的内容,当时让我猛地一惊:原来,写出这样一部书来,就可以让一个人逃离土地,可以让一个人到城里去的。我萌动了写作的念头,播下了写一部长篇小说,到城里出版并调进城里的一种狂妄而野念的种子。

也就开始了偷偷的写作――一部名为《山乡血火》的革命长篇。

白天到几里外的高中读书,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构思我的故事。星期天下地劳动,到了晚上就点上油灯,伏在一张陈旧而破损的抽屉桌上,写着我的关于阶级斗争和地主、富农、贫农,以及剥削与被剥削,反抗与被反抗,还有远离家乡之后,主人翁去找共产党的那部长篇故事。

到了我把那部长篇故事写到三百余页时,因为大姐的腰痛日益加重,因为家里确实需要有人干活,需要有人去挣回一份维持油盐药物和零用的钱来。在读高二期间,我读了一个学期,便辍学回家去了。那年我还不到17岁,把我的被子、衣物,还有正在写作中的小说书稿,一整一捆,就到了几百里外的河南新乡,打工去了。

那是一段我人生中最为辛苦的岁月,每每提起,都会唏嘘掉泪。

我有一个亲叔叔,在新乡水泥厂里做着工人。先介绍我大伯家的老二,他名叫书成,是我的叔伯哥哥,在新乡火车站当搬运工人,因为哥哥在这干着,我也就到这儿做了一个搬运工人。

我比哥哥个儿高一些,却是没有他那样对人生和搬运的耐力。每天天不亮时,我们弟兄就早早起床,拉着空车,快步地往三十里外的火车站走去,每人装上一吨煤或沙子,然后再缓慢地如牛一样,拉着重车回来。在平路上,我们步履蹒跚,徐徐而行;遇到了上坡,无论坡陡坡缓,我们都把一辆车子放在坡下路边,弟兄两个合拉一车,在那坡道上走着“S”形的路线,盘爬着自己的人生。送上一辆,回来休息一会儿,再合拉另外一辆。夏日时候,天如火烤,汗如雨注,好在那时,路边常有机井浇地,渴到难耐之时,我们就趴在路边田头,咕咕地狂饮一气,如牛如马,如沙漠骆驼,喝个痛快。到了午饭,我们就总是赶到某一机井口上,吃着四两一个、因为坚硬形长,被我们形容为“杠子”的馍馍。每次,喝着路边的生水,吃那杠子馍馍,我和我哥,都能一口气吃上两个,八两重量。

起初,我拉不动那上吨的煤车、沙车,吃不下那两个杠子馍馍,哥哥替我着急,除了每遇上坡,都要替我拉车以外,还要在路边吃馍的时候,从他车把上吊的一个袋里,给我摸出一块乌黑的咸菜块儿。他咬下一口,有三分之一,自己吃着,把那三分之二黑乌的咸菜,递到我的手里,让我就着咸菜,就着路边河水,去吃那坚硬的杠馍。这样过了一段日子,看我能吃完那八两馍了,哥就不再给我准备咸菜,而只准备一些最为淡白深刻的关于人生的话儿。

我和我哥,是住在水泥厂的一间宿舍房里。周日这天,哥哥拉着车子走了,我就躺在空荡荡的屋内,有些绝望地望着天花板和天花板上挂的蛛网,还有蛛网上一天天长大的一个蜘蛛。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我那写了几百页书信横格稿纸的长篇小说,孤苦伶仃,和行李一块,从老家随我到了新乡,可我却是再也没有为它续写过一字一页,再也没有写出过一段情节或一个细节。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月。有一天,我叔看我走路时一个肩高,一个肩低,身子也有些歪斜。问我怎么会这样走路?我说本来就是这样走路。我叔伯哥哥,却把头低了一会儿,又抬起来说,是拉车拉的。说因为架子车中的辕带,每天都要狠狠地勒在肩上,要用尽吃奶的力气向前拉着,那肩膀也就自然向下坠了。

说完这些,我叔没有再说什么,眼眶里有了泪水。

三天以后,我叔不让我再到火车站上去当那搬运工人。说挣钱再多,也不再去了。说一旦累坏了身子,他会一生对不起他的哥嫂。经过叔叔的托人周旋,还请人吃了两次饭店,喝了一瓶白酒,说通了让我到水泥厂的料石山上,和别人一道打风钻、炸料石,然后再把料石装上小型火车,运往山下水泥厂里。因为炸那料石有些危险,被石头伤后流血或被哑炮碎骨,甚或炸亡的事情,都时有发生。为了安全,叔也不让我哥去做那搬运工了。让他和我一块上山,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我干了六天放罐的轻活。

我又开始写起了我的那部长篇。

因为我的叔伯哥哥,回家结婚去了,给我留下了独占一屋的空间。可在某天动笔的时候,方才突然地发现,因为每天在山上搬石头抡锤,往车上铲装石渣,使我的右手指头,已经完全扭曲变形,如同树枝一样干枯弯曲,让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再握那细滑的钢笔。发现手指无法握笔的时候,望着干硬的指头,我惘然不知所措,有些想哭,又觉得坦然。试着用左手握笔,却又依然不能写字,就再用右手生硬地握着,生硬地在纸上写着,直到可以把字写得有些像字了为止。

就这样,在每个不干16个小时,而只上一班8个小时的时候,我都会关起门来,写上几页、几个小时的所谓小说。这个时候的写作,已经不太寄希望于以它的出版来改变我的命运,让我逃离土地,走入城市;而是觉得,现实让人感到生存的绝望,在写作中,能让人觉出有个新的世界的存在。

世界轰然而悄然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天翻地覆是自一天的夜半开始的。一天的夜半,已经是十二点多,忽然间,寂静的山脉工地上的大喇叭里,莫名其妙地响起了音乐,播放了豫剧《朝阳沟》。先前,那大喇叭里除了播放各种通知外,就是革命新闻和革命的京剧样板戏。可是那一夜,天空浮云,万籁俱静之时,大喇叭里竟然播放了有些靡靡之音样醉人的豫剧《朝阳沟》。大家都怔在那儿,停了手中的活儿,都在听着《朝阳沟》的优美唱段。直到后来,那些年长的工人们都跟着大唱起了《朝阳沟》来。

我就是从那一夜突然意识到了豫剧之美,直到今天,还迷恋着河南的戏剧。

高考

中国的社会,又有了高考制度。

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报名去考那事关你命运前程的大学。

从新乡回来,离高考还有四天。因为高中没有毕业,就只能找出初中课本,抓紧复习了整整四天,便和一些同村青年一道,到几里外的一个学校,参加了一次对我来说是莫名的高考,就像抓紧吃了几口饭食,又匆忙地奔上了人生与命运的老道一样。

记得高考作文的题目是:《我的心飞到了毛主席纪念堂》。这个题目,充满着悲伤和轰轰烈烈的革命气息。因着自己那时正写着长篇小说,而那篇作文,也就自然写得很长,情真意切,壮怀激烈。我整整写了五页。监考老师大为震惊,于是,就在考场上举着我的作文,大声说像这个同学,能写这么长的作文,字又认真,句子顺畅,那是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希望别的同学,写作文都要向我学习。我不知道,当时的监考老师是来自哪里,但他的一番话儿,让所有的考生在那一瞬之间,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像一个时代,都把目光集中到了北京的天安门城楼上一样。

然而那年,我没有考上大学。

我们全县,无一人考上大学。命运绝对公正。

接下来,和我同考场的许多同学,都在次年进行了复读复考。而我,没有复读,没有复考,也没有到新乡水泥厂里接续着去做那炸山运石的临时工人。我想在家写我的小说。刚巧我大伯家的老大,我的一个名叫发成的哥哥,他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匠人,在一个水库上成立了一个小型建筑队,我就白天跟着他到水库上搬砖提灰,学做瓦工,晚上在家里夜夜赶写我的长篇小说。就是到了大年三十的除夕之夜,我也待在屋里,一直写到第二天鞭炮齐鸣的时候。

1978年的下半年底,我终于完成了这部小说。到了年底,便怀揣着一种逃离土地的梦想,当兵去了。在我人生的途中,迈出了最为坚实的进城寻求人生的一步。后来,有位领导听说我爱写小说,有心看看我的作品欲要提携我时,我急急地写信并打长途电话,让我哥哥把我用几年时间写的30万字的长篇寄给我时,我哥却在来日回我的长途电话里,伤心地告诉我说,弟呀,你当兵走了之后,母亲每天烧饭和冬天烤火,都把你写的小说当做烧火的引子,几页几页地点着烧了。

我问:“全都烧了?”

哥说:“差不多全都烧了。”

(摘自《我与父辈》,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版,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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