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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一场“贼喊捉贼”的游戏

2009-10-01 15:31:00 来源:书摘 刘仰 我有话说

  西方人不止一次辱骂中国人为“小偷”,他们想把“知识产权”变成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超主权的东西,甚至把它跟民主和人权挂在一起。而在中国人眼里,“知识”比“产权”更重要,袁隆平的水稻杂交技术在全球交流,就没有向西方收取产权费。当初中国的造纸、陶瓷技术也免费送给了

西方“小偷”,现在他们搞出一点技术,却把中国人当做“小偷”来防范。

除了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也是一种超主权存在。主权国家普遍形成后,旧殖民地土崩瓦解,于是,西方文明强化了一些超主权的概念,建立新的非领土殖民。从理论上说,很多基本权利都可以成为超主权的存在。但是,非领土殖民的“新殖民主义”只需要对它有利的超主权,如经济自由、金融自由、知识产权,而不需要对它不利的超主权,例如迁徙和定居,以及中国最近提出的“超主权货币”。这种选择性的超主权现象,在西方强大的媒体宣传攻势下,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并且变成人们自觉遵守的游戏规则。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人为选择性的不合理。当资金可以在主权之外自由流动,人们都觉得很正常;当劳动力不能在主权之外自由流动,人们也觉得很正常。很少有人问:为何两者截然不同?

知识产权已经被现代西方社会强化到了不适当的地步。受美国宣传的影响,知识产权已经在一些人脑海里固定成为一个超主权的概念。人们不假思索地认为,知识产权必须受到每一个主权国家相同程度的维护,个人侵犯知识产权就等于主权国家犯罪。稍加分析一下就会发现,知识产权着重强调的是产权,而不是知识。因此,这个超主权的存在,还是为了赚钱。按理说,一个好知识、有用的知识应该让大家都能分享,但是,知识产权在同意别人分享的时候,附加了额外条件。说实话,如果附加条件不太过分,大家也能接受;少数人若不接受,也难以说服众人。但是,如果附加条件明显不合理,并且带有强制性,有用的知识也可能变得有害于人类。更何况,在当今保护知识产权的口号下,很多被保护的,并非都是有益的知识,而只是打着知识的名义,大力寻求保护的“产权”。

人们都说,信息技术之后,下一个技术突破是生物技术。美国在这方面不遗余力地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转基因技术是美国比较成功的生物技术之一,尤其在植物种子方面,美国的转基因技术正在世界各地开花。那么转基因技术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别人买了美国人第一批转基因的种子,有了收获,从中筛选优秀的颗粒作下一年的种子,美国人怎么办?千百年来,地球上所有地方的农民们都是这么做的。现在,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消灭大自然慷慨赐予人们的这个权利。

美国人的做法之一是,使用他的转基因种子,必须搭配他生产的某种农药才能正常生长。比方说,某公司的除草剂可以杀死所有草本植物,除了此公司的转基因种子。但是,这种办法只能保证必须买除草剂,不一定必须买种子。于是,在美国农业部指导下,美国跨国公司利用生物技术发明一种绝育的种子,也就是说,种子只能种一季,不会有后代。但是,这两种方法太霸道,难以阻止人们采用传统种子。于是,美国的知识产权决心推翻这一人类千百年的传统。据介绍,美国人正在开发一种技术,将转基因技术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在转基因植物的叶子中加入一种成分,肉眼看不见,但这种成分可以发出特殊的光,让太空卫星接收到。由此,美国人就能在全球范围内守卫自己的知识产权。

虽说这个方案还在设想之中,能否成功尚是未知数,但这个由知识产权过度保护而产生的设想,说明了几个问题。

第一,如果这种植物种子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作物,人们的生活就受到了更多的控制。以前人们只要有块地,种点粮食,养点家禽家畜,山高皇帝远,日子可以过得自由自在。未来,这种技术一旦推广,不光粮食,鸡鸭猪狗都可以使用,不管你想采取怎样最低级的谋生手段,知识产权所有人立即就追上来向你收取使用费了,收多收少还像微软一样,全由它说了算。还让不让人活了?这种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始侵犯基本人权。

第二,可以想见,这种技术开发的投入应该是很大的,但是,美国人投入这么多钱,不是为了产量更高、品质更好,而只是为了收费的时候一网打尽,别想有漏网之鱼。这实际上是对人类无用的知识,只是对个别人赚钱有用的“产权”。这种太空种子的成本也会很高。一旦技术开发成功,权利人一定会大力推广,尽快收回投资,一劳永逸地赚大钱。然而,世界上植物种子众多,千百年来,无数的农民都是自己培养种子,人们不用美国的太空种子怎么办?美国岂不竹篮打水一场空?很明显,如果出现那种情况,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会寻求美国政府的保护,美国会积极配合跨国大企业,用各种各样手段,强行推广他们的太空种子,威逼利诱,包括使用武力和战争。世界将成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天堂,同时成为其他所有人的地狱。这种太空种子技术还没有问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却已经有了某种流氓气息。

任何事物都不能绝对,好东西好过了头,也就变成坏的。吃人参也能吃死人。中国古人说“过犹不及”,过头了,就会走向反面。知识产权也不例外。美国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将贸易与知识产权紧密挂钩,知识产权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超主权存在,其重要性对于某些美国人来说,已经超过了自由、民主、人权,目的就是利用不公平的知识产权地位,借助自由贸易的幌子,在全世界实现“新殖民”,到处疯狂赚钱。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20世纪初,阿根廷的经济实力曾经排名世界第八,到1980年,国民生产总值排名世界第十位,变化不大。但到了2001年,阿根廷的排名降到了第17位,到2008年降到了第33位,紧随其后的是泰国、葡萄牙和中国香港。2007年的另一项调查统计显示,阿根廷的国家综合竞争力下降为世界第69位。也就是说,阿根廷还处于往下掉的趋势中。为何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阿根廷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倒退?原因很多,难以一下子全部说明白,这里仅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考察:阿根廷由于接受美国的知识产权经济,如何毁掉了自己的农牧业?

20世纪90年代,阿根廷依据美国提出的方案,开始农业革命。1995年,美国的一家超级农业跨国企业孟山都公司成功开发了一种转基因大豆,名叫“抗农达”。为何叫这个名字?“农达”是孟山都公司拥有专利的一种除草剂的名字,因此,转基因大豆“抗农达”的意思是说,这种大豆能够抵抗“农达”除草剂。中国古代有一个矛与盾的故事,用在美国孟山都公司身上恰如其分。矛和盾都是孟山都造的,然后一起推销给阿根廷。

“抗农达”转基因大豆和“农达”农药必须一起使用,使用效果非常明显:农田里除了单一的大豆,几乎没有任何杂草。阿根廷原来农业具有多样性特征,农民不很愿意种植转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一开始用优惠条件吸引农民,并宣称产量很高,收获以后由孟山都公司全部收购等等。但它回避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抗农达”和“农达”都是孟山都自己的专利产品,是不是要收费?孟山都不说这些,只对农民说自己的产品有多好。尽量鼓励阿根廷农民购买孟山都的产品,尽快扩大使用面积。在这个过程中,孟山都公司甚至亲自操纵自己转基因大豆种子的走私活动,不仅向阿根廷走私,还通过阿根廷向巴西等周边国家走私。这种走私活动的目的是,让孟山都的种子和农药的市场销售价更低,实际上是侵犯孟山都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是,人家愿意自己侵犯自己,你也没办法。如果有人告发,孟山都也根本不管。这个行为是否有点眼熟?当年微软产品在世界很多地方被侵权的时候,微软也只当没看见,根本不管。现在人们说,那是占领市场的第一步,总有一天要向你收钱的。

廉价高产的承诺,优惠的条件,加上自编自导的走私,“抗农达”大豆的种植在阿根廷迅速普及。很快,阿根廷转基因大豆的种植面积就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几年之后,1999年,美国孟山都公司要求所有的农民支付延期专利费。也就是说,前几年放了你们一马,现在新账老账一起算。农民对这种毫无信义的行为甚为鄙夷,孟山都立即通过公关宣传,说自己的研究和开发花了很多钱,收费只是为了收回投资,而阿根廷农民的盗窃行为伤害了美国企业的利益,违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精神。

农民不愿交费怎么办?孟山都自然有办法。随着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的扩大,转基因大豆的出口成为阿根廷农民的主要收入,但是,大豆出口权也掌握在孟山都手中。孟山都宣布,如果阿根廷农民不交费,他们就在出口市场上收费,而且收得更高。如是,阿根廷大豆将失去国际市场,农民也就失去了收入来源。阿根廷政府不得不与孟山都达成协议。大豆从种植到出口,有一个加工储运过程,这也在孟山都等大公司的掌控中。于是,阿根廷政府规定,在加工环节向每位农民收取销售额的l%,作为专利使用费。农民只好束手就擒。

那么,转基因大豆的专利,给阿根廷农民带来好处了吗?转基因大豆开始产量较高,几年后便开始降低,不再像宣传说的那么好了。成本呢?农民本来种庄稼大都是自留种子,不用花钱。花钱买美国种子的原因是产量更高,还能抗病虫害。但产量递减,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后来还多了一个摆脱不掉的专利使用费。几年后,配套的“农达”除草剂的使用量也不得不翻倍,因为出现了一种抗“农达”的超级杂草,连杂草也有了抗药性。除草剂也是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专利,直接成本又提高了,还不算伤害环境、伤害人体的间接成本。最为关键的是,大豆的销售也控制在孟山都手中,收购价格完全由孟山都自己说了算。

面对越来越小的利润空间,农民要想继续保持过去的收入水平,只有扩大土地种植面积。如果人人都扩大,势必有很多农民要失业,还会引发农民之间的冲突。而且,由于利润太低,除了糊口根本没有结余,每年买美国转基因专利种子和农药的钱,只能向孟山都借贷,还不了的时候,只好出卖土地。短短10年,阿根廷大豆产量雄踞世界前列,利润却都进入知识产权拥有者――美国人的口袋。大量阿根廷农民失业,阿根廷自身农业被基本摧毁,种植大豆的面积占国内土地48%,大批森林和草场被毁,生态环境和畜牧业同时遭受严重打击。仅从美国转基因大豆在阿根廷的推广就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保护和滥用对阿根廷造成的伤害,这也是阿根廷从世界排名前10位落到30位以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尤其要说一下“抗农达”与“农达”的关系。

在电脑行业有一种犯罪行为,自己设计电脑病毒,传播,然后推出针对性很强的杀毒软件。从商业概念说,这叫先制造市场、诱发市场,然后再非我莫属地大规模推销产品。这种行为在我国已经被明确定性为欺诈犯罪。美国很多转基因种子都有单独配套的农药,其原理与电脑界制造病毒再卖杀毒软件异曲同工,却没有人说它是欺诈。怪不得美国人要将生物技术当成下一个经济增长的重点,怪不得他们如此呵护他们的知识产权。制造电脑病毒同时销售杀毒软件的行为,在美国的生物技术领域极为普遍。未来还会出现什么花招,等着瞧吧。一旦美国的基因鸡、基因猪等能够商业化,针对非基因鸡、非基因猪的某种病毒很可能就会突然猖獗。

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时候是随着军队一起推进的。美国占领伊拉克后,立即在伊拉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就包括允许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在伊拉克无障碍地推广。有一个美国公司的专利产品是向日葵,这种美国向日葵经过基因改良,油酸含量较高。但是,这个美国专利不仅包括了向日葵种子的基因技术,居然还包括了油酸含量。怎么理解?通俗一点打个比方,我发明了一种技术,可以让猪长到300斤,我不仅把这个技术申请为专利,而且还把猪的体重达到300斤也申请了专利。换句话说,今后任何人不管用什么方式,让猪长到300斤,我都可以收费。这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达到荒谬的地步,说它是知识产权的恶棍毫不为过。美国居然批准这样的知识产权也可以获得专利,还要大力保护,等于是扼杀其他一切技术创新。

美国农业部与美国某跨国公司共同开发了一种绝育种子,叫“自杀种子”,或叫“终结者”。这种种子在第一次种植后,会自动杀死胚芽,因此,不能再继续作种子。这种方式保证了种植者必须每年购买种子。很多人批评这种技术太霸道,美国人又改进了这个技术。他们给种子配了一个激活基因,只有用专利者自己的某种产品(例如溶剂),种子的胚芽发育才能被激活。这个激活基因,可以视为一种开关,从理论上说,美国可以在一个植物生长的所有环节都设置开关,发芽要激活一次,开花要激活一次,结果要激活一次等等。每一次激活,在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人们都必须交钱,至少美国都有充分的理由向人们收钱。因此,对于美国大张旗鼓地在全世界提倡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应该有更多的了解和深入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新殖民”的工具。

几年前,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家生物公司申请了一项水稻专利。这种水稻是印度某地人们世世代代种植的水稻品种,德州根本不具备种植此种水稻的自然条件。那么,它为何能获得美国专利呢?美国政府的解释是,由于经过了基因改良(哪怕一点点),这种转基因水稻已经与印度的传统水稻实质上有了区别,所以,授予其专利是合法的。这里不去研究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众所周知,现在世界各地所有的水稻品种,都源自亚洲野生水稻。几千年来,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各国的人们,不断摸索实践,培养了众多的人工水稻品种,这些水稻至今还养育着几十亿亚洲人。人类人工培育水稻大约有7000到1万年的历史。按照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各地人们世世代代培育出来的水稻品种,其专利是否应该属于当地人?凭什么美国人作了一点点基因改动,专利就属于美国人了?以后当地人再吃这种水稻,居然要给遥远的美国佬交钱?美国人滥用知识产权实在是太过分了。知识产权这一“新殖民”手段甚至比旧殖民更狠,而且要狠得多。

鉴于植物、动物等生命体的特殊性,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一个观点:一切具有生命特征的事物,禁止申请专利,禁止授予专利。对此,我非常赞同。假如某生物公司掌握了某人种的基因特征,然后制造了针对这一人种基因特征的特效生物病菌,然后又制造了消灭此病菌的特效药。在超主权的知识产权被绝对保护的现行体制下,这家生物公司岂不很容易就大大发财?但是,被研究的这个人种岂不成了新的奴隶?而且有可能引发种族主义新的罪恶。因此,禁止对生命申请专利,禁止对生命授予专利,即便不能完全消除生物灾难,至少也能大大减少。在生命领域彻底取消专利权,并不是反对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发展。而是希望生物技术的研究成果属于全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更加非功利性,在道德的约束下,更容易朝向有益于全体人类的方向发展。

  (摘自《中国没有榜样》,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5月版,定价: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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