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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是一件时光的盔甲

2010-03-01 16:18:00 来源:书摘 黑玛亚 我有话说

我相信有一种美可以永恒,那可以永恒的美才值得不懈地追求,值得我在繁复的褶皱和颜色里不厌其烦地寻找……

简・爱的灰

从电视里看章含之和乔冠华的爱情故事,多次提及《简・爱》一书给她的影响,我深深感慨,许多女人老了、走了,而矮小

苍白的简・爱却顽强地屹立在她们心中。对于在精神和灵魂上都有所追求的女人,简・爱是一个绝佳的偶像,因为她在不具备一切使男人离不开她的条件时拥有了罗切斯特的爱。跟童话里的灰姑娘不同的是简・爱没有美貌,她凭借个性和尊严,使这个被称为“非尘世所有的小东西”在无数女人的心里得到了永生。

如果说书中的简・爱是我模仿的精神形象,那么影片里的简・爱则使这个形象具象化了。影片里有这样一组镜头:当简在火焰中救下罗切斯特先生后,一夜难眠,翌晨,她第一次换上了那件浅灰色裙,走出房间却得知罗切斯特早已出门。紧接着简马上换回了平常的穿着,像“贵格会教徒”一般周身黑色。原著中并无简・爱换衣的描述,但影片却根据书中简・爱在穿着上的习惯与爱好,将她心理和情绪上的转变精妙细腻地表达了出来。

简・爱穿的大多是黑色的外衣,加上干净洁白的领结,不同质地的有“黑呢”、“黑丝”,而灰色是最让简・爱自在和满意的颜色,即使在罗切斯特为她购置嫁衣时,她也固执地选择“素净的黑缎”和“珍珠灰的丝绸”。简・爱对色调的坚持仿佛是对自我的坚持,她对华丽的抗拒似乎映象了她的爱的纯洁以及那无时不在的自尊。不管是原著,还是影片,为了刻画简・爱高洁的品格,都保持了这无色彩的主调。

我一度将灰色当成灵魂的颜色,它谦逊、素雅、节制,是我认为最有涵养的颜色,也是我迄今最爱用的一个颜色。一进大学,我就开始了全面设计自我形象的阶段。这是我穿黑色和灰色最泛滥的阶段,就当时的年龄来说真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但同时,这也是我彻底生活在内心、精神世界极丰富的年龄,我选择灰色仿佛又是极自然的事。我穿过父亲的烟灰色衬衫,将宽大的下摆扎进牛仔裤里,也买过V字领的男式细羊毛衫,是淡云灰的,配黑裤和平底黑布鞋。冬天从不穿棉袄,自己选料设计了两件大衣:一件中灰色薄呢的,长及足踝;另一件铁灰人字呢,中长。那时还不懂得说“简约”,我的设计总是半男半女,通常将领子和口袋一律做成男式的缩小版,裁缝下剪之前总会出现疑惑和怯懦的表情。在校园里,我的形象一时无二,偶有相仿者,居然会被人称“冒牌的某某”。

我从未后悔过在自己最鲜艳的年龄穿的都是暗淡的灰色。这不是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女孩的物质之一吗?对许多表象与物质都爱注进精神的元素,执著地拒绝着流俗。毕业后我在美资公司工作,记得第一天去公司,总经理温和地问:“你有英文名吗?在公司,每个人都用英文名。”我制造过许多笔名,但从没造过英文名。然而我却听见自己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有,JANE。”我竟用这名字走出了我到社会的第一步。那一天穿的――珠灰色真丝衬衣,裙子是用黑白两块“玻璃纱”面料(软薄的棉料,现已绝迹)重叠在一起自己缝的长裙,白的那块放里面,就是现在流行的透视法,重叠后的颜色是调制出的又一种灰,我想也是简・爱的灰。

燕妮的蓝

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女孩,玩乐和打扮绝不是好女孩的标准,“爱”这样的字眼更是那样渺小和难以启齿,除非有伟大的人物和事业作背景它才值得被提及。就是在这时我接触到了燕妮和马克思的故事,从有限的感性描写里知道了燕妮最爱的颜色是蓝色。马克思――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他的终身伴侣――大他四岁的燕妮,使蓝色成了我心中一个充满崇高意味和无穷想象的色彩,要知道,蓝色将跟着他们永远成为人类社会、思想史的一部分。我开始喜欢蓝色,不过每当有人说到蓝色时,我经常不响应也从不附和。我相信我的蓝色深不见底,因为那是燕妮的蓝。我以为我赋予蓝色的韵味与燕妮的意义是一样的。

初中成了我的蓝色时期。而80年代是真正注重求知的学习年代,穿着的流行期就相对漫长。那时的女孩都穿格子的喇叭裙,有四片的、六片的,都是及膝或略过膝的长度,面料多是棉涤混纺或的确良,没有内衬。面料很轻,用色朴素而谦逊,比如土黄、咸菜绿、枣红……像豆腐块那么大一个的格子,简单却足以应付我们了。我们有做不完的试卷和功课,我从来就不是个刻苦的学生,我总是在渴望一些别的东西,我不知道要如何去丰富自己的生命,只是无奈地感到它不该如此单调。

有一天,父亲在暑假写的书拿到了稿费,他带我和母亲去市里最大的服装绸布店买衣服。但那时的成衣真的无法让人心动,尤其是国营商场的。我和母亲都径直朝布料柜台走去,并一眼看中了一匹深蓝色的布料,但营业员说布料实际上为藏青色。对夏天来说它是厚了点,但我坚持要它,而且要做一条喇叭裙,还要很长的――“可以到足踝那儿”。父母对视了一下,默许了。营业员于是按那个长度开始剪布,一边嘀咕:“从没有女的用这个做喇叭裙。”父母静静地陪我等着那块衣料,母亲这时摸着一段麻质的确良细声问:“这给你做件短袖配裙吧,喜欢不?”那是一块很有质感的本白色面料,极稀疏地用线描勾勒着一些海蓝色小蔷薇,好素淡、好安静。我深深地点头,内心狂喜――“哦,妈妈,谢谢你。我喜欢我喜欢。”营业员无可奈何地笑着:“你们家孩子打扮怎么这么老气。”母亲笑笑不答他,轻轻地像是对我又像对布料说:“就做娃娃领、蓬蓬袖的。”

一个不到14岁的少女,将小圆领短蓬蓬袖的素白上装紧紧地束在大摆的深蓝色长裙里,在学校长长的走廊里走着,虽然也是一身素色,却因加入了自己的幻想,而变得与众不同。那面料因为宽幅,裁缝为了不浪费就将裙摆做得很大,长及足踝,加上面料厚重,走路时的波动十分美妙。即使在今天,只要配条小方巾和一副墨镜仍不失时髦,很像《罗马假日》里赫本的那一套独自出游逛街时拼凑的行头,一股青春期的清净里夹杂着生涩的高傲。我穿那条蓝裙时,母亲看我的眼光是有些异常的,有默默的肯定和自豪,也有一种欲言又止的期待。那条裙子同时让我感到端庄的必要,虽然那一直被母亲强调,但我发现唯有端庄才配得上那条裙子,那种蓝色。我怀疑我是从那一年开始与班集体拉开了距离,我用那距离保护着一种端庄,保护着身上的蓝色,直到成为一种习惯。

在一个暑热未退的黄昏,我从学校的足球场走过,一个少年冲跑过来,冒失地告诉我:“他们都在说你,说你的腰好细,说你好好看。”然后他跟着一只球又跑开了。他是住在我楼上的邻居,一个美术老师的儿子。我径直走下去,虽然内心激动,但还是不肯转头向球场里看一眼。那一天我穿的也是这一套衣服,素白的上衣深蓝的裙,我深信自己在那一刻所体会到的生命秘密的快乐,全都是燕妮的蓝色赋予我的。

感谢燕妮,尽管我对马克思和燕妮的所知仍然不甚了了,但我还是庆幸自己在纯洁的年龄和一个朴素的年代里,通过燕妮认识了蓝色。我曾经坚信蓝色可以使人生的意义变得很深远,也可以使爱情变得很伟大。蓝色曾经是我对生命和爱情的憧憬的颜色,一个润饰过我的内心和灵魂的颜色,是我永远感念的一个颜色。

(摘自《迷人是一件时光的盔甲:魅力女人时尚修养》,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年10月版,定价: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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