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夜枭

2010-03-01 16:18:00 来源:书摘 安妮迪曼 著 杨传纬 译 我有话说

我丈夫和我睡一张白色木床,床头木柱上有两只鸟,是一位美术家朋友雕刻油漆而成的。乔治那边是一只野云雀,我这边是个雪白的猫头鹰。两只鸟有一个共同点:都睡得很香,眼睛紧闭着,鸟喙安详地垂在胸前。

哎呀,两只木头鸟儿下面,也躺着一只云雀和一只猫头鹰。这两只活鸟要想调整各自在一昼夜里的生活节奏

,使其协同一致,可就困难多了。乔治习惯早起,他坚信必须利用大好晨光。我只有到太阳落山才会完全活跃起来。早上,乔治行动敏捷,精力饱满。而我则在阳光下睁不开眼睛,行动仿佛是在蜜浆里,喝咖啡时把盐当成了白糖。晚上11点半关灯,对他来说太晚了,对我则太早了。乔治立刻进入梦乡;我呢?把枕头摆来摆去,老是觉得没有安排妥当。床头的两只鸟儿都仿佛在嘲笑着我。

生物统计学家断定,在十个人中,有八人习惯于正常的昼夜作息时间(大约在早7点半起床),一个人是早起的云雀,一个人是猫头鹰。这是遗传基因所决定,无法改变的。一旦成为猫头鹰,终生都是猫头鹰。

猫头鹰的名声不好,也许是难以挽回的。是谁早起呢?农夫、烤面包工人、医生。谁在夜间不睡呢?行凶抢劫者、街头拉客的妓女、飞贼。人们都认为:如果你在半夜以后还偷偷转来转去,你一定想干见不得人的事。夜总是属于恶鬼、食尸鬼、吸血鬼、复活的僵尸、女巫、男巫、撒旦、阴魂、魔鬼、女妖精、吵闹鬼、狼人、鬼怪以及各种可怕的东西。 (夜也属于仙人和天使,但是和别的善良的事物一样,他们总是容易在人们想象中被挤出去。噩梦总是战胜美梦。)夜和冬天一样,是死亡的象征。人们不会说“死一样的早晨”,也不会说“死一样的春天”。有一本奇特难解的书《夜》(每个云雀应当读一读此书,最好在月光下),书中说,基督被认为是世界之光,而撒旦则是黑暗之王。面对着如此强大的尊崇云雀的传统,难道我们这些猫头鹰命中注定要被打下地狱吗?地狱中燃烧着永不熄灭的火,但人们仍旧把它描述为“黑暗”。

我曾努力去了解云雀的观点。雕刻我家床头鸟儿的艺术家吉斯林,每天晚上9点休息,早上5点起床。他告诉我:“我童年在西得克萨斯州的时候就习惯早起了。你在黎明时刻朝窗外看,天空似乎永远不断向前延伸,云彩尚未形成。这是一天中惟一凉爽的时候。早晨是一片干净的空白,充满着希望,就像一张没有写字的白纸。我急不可待地跳下床来,想发明一点东西:一辆汽车、一架飞机、把一只饮料罐做成个真空吸尘机。日落之后,一天已经用完了,消耗掉了。夜晚总是失望的时候,你想到许多希望做的事情还没有做。西得克萨斯的夜晚,一只野狼在某地哀鸣,没有比它更加孤独和悲惨的声音了。挂在窗外的月亮发出白骨的苍白色,像老牛的头骨。”

上面的说法颇为动人。但是它也不会使我早上5点起床。这就像一首赞美灿烂晨光下白莲的颂歌,不可能使晚间开放的夜来香跳进林奈的早6点花圃里一样。我的视交叉神经节已经决定我属于猫头鹰一类,我自己无能为力。黎明本来是非常好的(我总是通宵不眠后才见到黎明,那时我已经太困,无法欣赏它的优点),但是,我觉得黎明比不上圆圆的满月,比不上北极光、流星雨、彗星。

我渴望把午夜以后的时间留给自己,每当我住在城里,我总是宁愿在家中过夜。许多猫头鹰喜欢午夜俱乐部或通宵餐厅的忧郁情调,可是我却喜欢呆在自己的卧室里,过一段时间就朝窗外看看:外面常有一群又一群穿着讲究的青年男女,笑声穿过夜空浮上楼层,影子越过休斯顿和西百老汇大街的团团灯光。即使城市治安状况有所改善,我想自己也不会出去夜游。狄更斯有一阵患失眠症,好几个晚上,从12点半到清晨5点半,他步行穿过伦敦的街道:干草市场,纽盖特监狱,伯利恒医院,威斯敏斯特桥,柯文特花园。他本来是为了寻找安慰,但碰到的只有醉汉与窃贼,云和雨,影子和寂静。“天上飞驰的云和床上辗转不安的良心一样,都得不到宁静。”他在《不做生意的旅者》中描述的夜晚,既不是爱德华・扬笔下的穿黑貂皮衣的女神,也不是惠特曼渴求接近的袒露胸怀的哺乳者。詹姆斯・汤姆森写过一首最悲惨的描述夜晚的诗“恐怖夜晚之城”,其中有两句:“紊乱阴沉的思绪/忧郁垂死的心灵”,倒是与狄更斯的描述相近。我和狄更斯一样认为,要享受都市夜间的乐趣,莫过于手持一卷书。

“如果身边没有一支蜡烛,就根本谈不上读书。”这是查尔斯・兰姆的话。他还写道:

我们曾尝试过中午在花园里读书,或在闷热的凉亭里读书,那都是白费劲。日光里各种快乐的尘埃在你周围飞舞,向你逗趣,就像卖弄风情的女孩子千方百计吸引你的注意,叫你分心。在午夜的烛光下,作家才把他的沉思细细陈述。在烛光下,我们才接近他的详尽思考,体会那光焰与气息。

我更喜欢一只150瓦的灯泡,而不是蜡烛。但是我懂得兰姆的意思。在白天读书总是显得一本正经、单调,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乐趣。我十岁到十二岁的时候,上床之前总是把学校里读的书合上,可是母亲离开房间以后,我总要重新打开床头灯,偷偷读上一小时(或两三小时)的小说。如果我听见大厅里有脚步声,就会猛烈心跳不止。难道母亲看到房门下的灯光了吗?可是母亲心肠好,总是装着没看见。母亲的脚步声远了,书也变得简短了,我不知在什么时候睡着了,心中充满了秘密的得意,因为又犯了一次错误。

童年时在夜间读书,成人以后一定在夜间写作。在白天,每小时我会从椅子里跳出来十几次:电话响啦,传真机叫唤啦,信箱需要去看看啦,该煮点咖啡啦,信件必须归档啦,电子信箱需要重新安排啦――可能要用不同色彩作标记或分类,都是立刻要办的事。使写作者分心的各种警报,该如何抵抗呢?麦克菲需要专心致志写作的时候,拿浴衣的腰带把自己绑在椅子上。席勒为了提高自己的注意力,在抽屉里藏了一个镂空盒子,里面装着烂苹果,必要时便拿出来闻一闻。我需要的只是通宵工作。

全世界都安息之后,奇妙的事情就发生了。我仿佛被胶粘在椅上,除了写作,我忘掉了一切。拥挤的城市,拥挤的房间,拥挤的日历,现在都突然变得宽松起来。三四个小时在一瞬间就过去了,我不知道时间,因为从来不看表。如果我想听点声音,可以听到楼下出租车正驰向闹市的酒吧,或者邻居窗户里传出的悠扬的萨克斯管乐曲。但是我什么也不听。我被封闭在没有感觉的铁罐里,缺乏感觉是十分惬意的。

几年前,我尝试写一本书,写得非常慢,仿佛一寸一寸地向前爬。很显然,要想完成这本书,惟一的办法就是无条件顺服我的猫头鹰本性。几个月内,我通宵工作,早上和家人一起吃早餐,然后从上午9点睡到下午4点。书稿纸堆积得快多了,就像裁缝按件计值的产品一样。但是,惟有一个问题不好办。我和丈夫虽然住在同一个地方,他按纽约的时间生活,我似乎已经迁移到新西兰的奥克兰去了。到了周末,那种坐飞机出现时差的感觉很不舒服。

写完书后,我决定不再这样干了,除非偶尔用三四个夜晚,只足以写出一篇文章。我说了话就算数。我更加依恋乔治,胜过依恋我独特的生活节奏,这种取舍是值得的。我和大多数戒酒的酒徒不一样,我能够偶然狂饮一次,但不至于终生陷于恶癖。

现在是凌晨3点42分。所有的生命都已睡眠了好几个小时,除了我女儿养的一只仓鼠,它是家中的另一个夜间哺乳动物,此刻仍在把笼子里的葵花子搬来搬去。西尔基刚搬完一颗葵花子,立刻又改变了主意,把它又搬回原地。我做的事情和它也差不多,搬动的东西是词句和段落。过一会儿,光明就会照进休斯顿街,窗台外边鸽子也会咕咕叫,西尔基和我就要休息了。狄更斯在结束长夜散步时写道:“愈来愈快,最后非常之快,白天到来了。我也感到疲倦,可以睡了。”晚安。

  (摘自《闲话大小事》,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版,定价:24.00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