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留言
论坛 注册
 本页位置: 首页 > 国际 > 世界看中国
制作日期:2004年6月18日 来源:参编  

国际人士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造亚洲安全的基石

    参考消息特刊:国际知名人士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是互相尊重主权,五项原则是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亚洲的重要基石,对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至关重要。 
   6月14日、15日,来自世界五大洲12个国家和中国有关部门的100多位政界人士和资深学者齐聚北京,参加了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主办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研讨会。下面是部分外国知名人士的精彩观点:

    霍克(澳大利亚前总理):美国提出“邪恶轴心”的问题在于,它假设自己是“美德的支柱”。但这个我认为已经站不住脚了。布什周围的新保守主义者们好战的单边主义已经让美国错误地陷入伊拉克战争中去了,其所作所为已经破坏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广泛联盟,并分散了达到这一目标的共同资源。由于一些事态的发展,形势还在恶化,如关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谎言、欺骗、错误情报,所谓萨达姆·侯赛因和本·拉丹的联系,以及现在被曝光的虐俘事件。

    我们应该祝贺中国,它在实践中运用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美国及其它四国一起努力解决朝鲜核问题。现在最清楚不过的是,无论美国那些单边主义者们如何叫嚣“邪恶轴心”之类的论调,任何从现在危险的死胡同里走出来的可行办法都只能借助于类似中国这样的介入。当那些严重破坏了国际反恐怖主义联盟的新保守主义者们在华盛顿挑灯夜战的时候,希望他们会好好思考并认识到欠这个国家一份情,因为中国为反击这种威胁、尤其是在解决朝鲜问题上作出了实际贡献。

    五项原则中直接适用于亚洲安全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互利”。在这个方面,我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最积极影响是增加了从本地区其它国家的进口。比如,据估计2003年日本出口增长的80%来自于对华出口。当然,中国持续、壮观的经济增长在某些特定领域对其它一些亚洲国家也形成了挑战。但事实上,这已经而且会更快速提高亚洲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这从实践上就反映出,五项原则是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亚洲的一块重要基石。

    纳纳·苏特里斯纳(印度尼西亚总统顾问):2002年11月4日,东盟各国和中国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明白无误地写入了宣言中。显然,在处理南中国海地区潜在冲突问题的主要计划中,五项原则的规范作用得到了认可。此外,在亚洲地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维护和平、处理和解决现在或潜在冲突的显著力量。人们也许试图推测,如果冲突各方能更慎重地尊重五项原则,那么这些冲突将不会发生,或者立即得以解决而不是持续多年,这一地区也会变得更为稳定和安全。

    加利(联合国前秘书长):乐观主义者可以分为两类:那些赞成多边主义并尊重五项原则的人士相信变革会受到美国市民社会的推进。他们相信,美国民主产生了威尔逊总统这位国际联盟之父和罗斯福总统这位联合国之父,还将能够造就一位具有超然眼光和丰富想象力的慷慨的领袖,来创造一个能够适合人类需要的面貌一新的联合国。

    第二类乐观主义者拒绝这种乌托邦式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个超级大国可能采取有选择的多边主义。但只要没有制衡力量,联合国就还会是这个唯一超级大国的对外政策的延伸而已。因此,这些乐观主义者提出,发展中国家一起与未来的两大强国中国和印度结成联盟。他们认为,五项原则必须是联合国重大改革的新基础。

    头两项原则,“领土完整”和“互不侵犯”应该通过建立与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相一致的强大的联合国军事体系予以执行。由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各位参谋长组成的“军事成员委员会”必须落实,发挥作用。该委员会应该为安理会支配的任何武装部队负责战略指挥。第三项原则,“不干涉”会更难运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质疑联合国对国家内部冲突的介入。问题在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在什么条件下才应该介入。“平等互利”要求关注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联合国的主要机构都不具备促进发展的特有能力,但它们应该将各金融机构以及地区和双边捐助者各自的努力统合起来。有些旨在促进互利原则的必要改革就是要加强经社理事会,改革联合国贸发会议。

    乔治·舒尔茨 (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杰出研究员、前尼克松政府财政部长、前里根政府国务卿 )

    周恩来总理是一位世界级的智者。他可以在理念和行动之间驰骋自如。他在1949年创立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并在1953年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迄今这些原则仍然有用,尽管在此后50年中世界事务的背景已经有所变化,在某些方面甚至发生了剧变。这些原则的精髓是互相尊重主权。 

    今天回顾这一中心概念是及时的,这是因为半个世纪以来主权已经有所侵蚀,并且这一概念的核心在我们所处的混乱世界中对维持和平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全文检索
搜索引擎
旧报查询
 
本周调查
笔 名:  Email:
标 题:
内 容:
 
 
新闻网站 | 天气在线 | 电视节目 | 广告报价 | 网站介绍 | 编辑信箱 | 投稿信箱
文化部 | 教育部 | 科技部 | 卫生部 | 中科院 | 社科院 | 图书馆 | 大学 | 科研院所 | 医院
报业集团主办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78856
网管信箱  本站声明

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288号
总监制:张碧涌
 法律顾问:
宫伟力 赫英强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