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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http://www.gmw.cn 2005-11-16 [字号: ]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6日电(刘红)河北省政府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规范、完善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意味着,这个省的农村低收入者也可以像城市贫困人口一样,领取一定的保障金。

    通知说,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

在地农村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包括对低保对象按照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部分,予以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乡(镇)政府以货币形式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社会化发放。

    据悉,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民,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同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贫困户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每年向乡(镇)政府出具申请低保待遇贫困户的收入及其他证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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