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8日,赵振金警务室举行揭牌仪式

光明网记者郑和云摄。
2006年11月18日,在赵振金生前曾经办公的地点成立了赵振金警务室。
为了更好地纪念赵振金同志,弘扬赵振金精神,经大连市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在赵振金同志生前工作地――开发区新港地区成立赵振金警务区,在其曾经办公的地点成立赵振金警务室。
赵振金警务区管辖面积约7.7平方公里。赵振金警务室坐落在大连开发区新港地区迎宾路3号,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开发区公安分局党组从全局选派两名骨干民警张少更、植海铭和3名优秀协勤人员负责警务区工作。同时,开发区公安分局按照“马天民”警务模式为赵振金警务室配备了自行车、工作包(含笔、本、录音笔、手电、笔录纸、捺印盒、掌上电脑、手机、名片、自行车钥匙),并为警务室配备了台式电脑、对讲机、手铐、强光手电、警棍等装备。
赵振金警务室是按照全国公安“三基”工作会议要求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标准成立的新型警务室。主要目的是将全区社区民警全部沉到居民区工作,派出所从此不设社区民警办公室,社区民警在警务室办公,并形成以骑自行车巡逻为主要方式的警务模式。
目前,大连开发区按照全国公安“三基”工作会议要求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标准新成立的社区警务室49个。
|
|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邮编:100062 联系电话:010-6707875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10486
京卫网审[2011]第0535号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11-0014 京网文[2011]0034-011号
京ICP证10102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光明日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