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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0”,是中央组织部于2004年3月29日开通的全国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当年就被读者和人民网数万网友评为“年度反腐倡廉十大新闻”之一(人民日报)。
“12380”专用举报电话开通3年来,地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共建立举报电话受理点486个,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举报方便、受理迅速的举报工作网络。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精心构建、有效利用这一平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查核处理力度,严肃纠正违规用人问题。如前年8月,某省省委组织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个县一个月内三次集中研究调整干部共349人,其中提拔的干部有几十人不符合有关规定程序。省委组织部责成该县进行了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去年以来,各地根据群众举报共查处换届期间违规违纪案件133起,处理有关责任人222人。据统计,自举报电话开通至今,中组部和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对大量反映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实的4371件问题,对5053名责任人实行了“问责”,有效地发挥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
事实说明,“12380”专用举报电话,在体现其更加明晰定位的同时,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这就是,“她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体现;她是组织部门体察民情、倾听民意,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她是加强干部监督,及时发现、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窃以为,“12380”这一“民意通道”,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效,就在于他们悉心倾听民声,让群众监督更高效便利;认真受理来自民间的举报,以切实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的监督落到实处。总之,是他们用行动和事实,让群众看到或体会到这一“民意通道”更顺畅,这一群众监督的渠道更畅通,且见到了实效。
由“12380”这个畅通的“民意通道”,使人联想到诸如X长热线、反腐举报信箱、维权电话等等,为听取民意而设立的或专业机构或专线电话,有相当多的或在相当多的时间里,不是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就是不认真听或虽听了却无下文,更谈不上认真对待、严肃查处。使得“民意通道”变成了“名义通道”,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久而久之,不但有悖设置“民意通道”的初衷,而且挫伤了群众参与和监督某项工作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对工作极为不利。
如果其它“民意通道”都象“12380”,其作用和效果,将是不言而喻的。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设立和产生的良好效果,为其它“民意通道”如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值得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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