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藏独”黑手
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日光城”拉萨又迎来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古城的各族市民也像往常一样,上班、上学、逛街、做生意、转经,也有一些来自内地和国外的游客在街头游览。然而,临近中午时分,一场可怕的劫难突然降临。
上午1
紧接着,不法分子成群结队,疯狂地对一些政府机关、临街店铺、中小学校、市场、银行、电信移动营业网点以及新华社西藏分社、西藏日报社等实施打、砸、抢、烧。一时间滚滚浓烟遮天蔽日,一些躲逃未及的人或被活活烧死,或被大刀砍伤,整个拉萨市被笼罩在恐怖之中。
拉萨事件后,在青海、甘肃、四川的部分藏区也出现了打砸抢烧事件。
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国一些驻外使领馆也遭到了境外“藏独”分子的暴力冲击。3月10日,部分“藏独”分子聚集到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前,举行主张“藏独”和反对北京奥运会的游行示威。
同日,几名“藏独”分子闯入希腊古奥林匹克遗址,企图通过点燃火炬的方式“抗议即将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遭到了希腊警方的坚决处置。
3月14日傍晚,约50名“藏独”分子冲击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围攻三辆由领馆车库开出的外交车辆,其中一辆车被示威者以手肘、抗议木牌敲击,车体明显受损。这些车辆上载有幼童,“藏独”分子非法的攻击行为,造成车内人士包括儿童惊吓不已。
3月15日,数十名“藏独”分子到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前示威,声援发生在拉萨的暴力犯罪活动。他们将领馆的门牌涂画打叉之后,又写上了“Tibet”(西藏)。
同日,“藏独”分子在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对面举行抗议示威活动,并出现了极端暴力倾向。数十名抗议者试图冲击使馆大门,将值班英国警察逼至墙角,直至其他警察赶到才将人群推回去。17日下午,上百名抗议者突然冲过路障,一边高声叫喊,一边朝使馆门窗投掷标语牌,试图冲撞并闯入使馆。
3月16日,“藏独”分子在中国驻荷兰使馆举行示威过程中,暴力冲击使馆,造成使馆财产损失。
3月17日,数十名“藏独”分子冲进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他们破坏总领馆设施,并打伤六名总领馆工作人员。
……
据悉,自3月10日以来,共有18个中国外交和领事机构遭到境外“藏独”分子的暴力冲击。
4月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17时30分),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旁观人群的欢呼和鼓掌声中开始在英国伦敦传递。在传递过程中,先是有一名“藏独”分子试图抢走火炬,然后又有两名“藏独”分子企图扑灭圣火,此后又有数名“藏独”分子试图阻拦火炬传递,但英国警方迅速制止了这些干扰行为,使火炬传递继续顺利进行。
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由达赖集团领导的“藏独”分子在境内外同时伸出了黑手。
此次系列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最早发生的时间是3月10日,这正是达赖集团1959年发动叛乱的日子。
事实上,每年的这一天,达赖集团都要举行所谓的“纪念”活动,在世界各地给祖国制造麻烦。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每逢他们认为比较重要的节日、日期等,他们都要安排所谓的升“国旗”、奏“国歌”以及“向为藏独事业而献身的勇士和英雄默哀”等仪式。今年3月10日也不例外。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总干事拉巴平措指出,在达赖集团看来,今年的形势与往年不同,一是全体中国人期盼已久的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达赖早在去年窜访欧洲时就多次声称:“奥运会也许是藏人的最后机会了。”二是在他们看来,他们改变策略的所谓“与中央的接触商谈”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三是去年是十四世达赖的本命年,他今年已经73岁了,用达赖的话说,“今年是解决西藏问题的关键一年”。所以今年的暴力事件在内容、形式、程度等方面都与往年有很大的不同。
分裂祖国之心不死
自1959年达赖集团叛逃国外后,尽管中央政府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对他采取了积极争取的态度。但是达赖集团从未停止过分裂祖国的活动。
――公开鼓吹“西藏是独立国家”。1959年6月,达赖发表声明,称“西藏实际上曾经一向是独立的”。自那以后,图谋“西藏独立”成为达赖集团公开鼓吹和不断煽动的“梦想”。
――成立“流亡政府”。上世纪60年代初期,达赖集团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西藏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所谓“西藏流亡政府”,颁布所谓“宪法”,规定“由达赖任国家首脑”,“大臣由达赖任命”,“政府的一切工作均应由达赖同意方被认可”。
――重新组建叛乱武装。1960年9月,达赖集团在尼泊尔木斯塘重新组建了“四水六岗卫教军”,在中国边境进行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军事袭扰活动。其首任总指挥恩珠仓?公布扎西在其回忆录中写道,“组织了一系列向中国哨所的进攻”,“有时,一二百人的西藏游击队的活动深入中国占领区达100英里”。达赖也曾撰文对公布扎西大肆赞扬。
――造谣诽谤,挑拨民族关系。达赖集团在叛逃后的40多年里,不顾事实,编造谎言,如称政府反对宗教自由,迫害宗教人士;藏族传统文化艺术遭到灭绝危险;西藏自然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等,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西藏群众反对中央政府。
――不断制造骚乱事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达赖集团加紧了“西藏独立”活动。1986年,达赖集团频繁召开所谓高层会议,动员并策划拉萨骚乱,主题都是“要为争取西藏独立采取具体行动”。1987年4月,达赖集团又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各种会议,筹划在西藏进行一系列骚乱分裂活动,包括组织非法游行示威,制造社会动乱的行动计划。1987年9月,达赖公然宣称“西藏不是中国一部分,西藏是一个独立国家”。1989年,在达赖集团的煽动和蛊惑下,拉萨连续发生严重骚乱事件,骚乱分子在“西藏独立”的口号下,冲击政府机关,砸毁汽车,抢劫财物,焚烧商店和公共建筑,并打伤值勤公安干警,严重干扰和破坏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
――利用舆论宣扬“西藏独立”。1991年3月,达赖向报界宣称,西藏“是当今世界上被占领的一个最大的国家”。同一年,达赖集团修改后的“宪法”中,仍规定达赖是“国家首脑”。达赖及其所谓“流亡政府”向国外藏胞长期征收“独立税”,在一些国家设立“办事机构”,出版发行宣扬“西藏独立”的刊物和书籍,从事“西藏独立”的政治活动。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达赖于1959年4月在印度穆索里组建的第一届“西藏流亡政府”仅设“教育”、“外交”、“财政”、“宗教”四个部,而2006年9月组建的第十三届“流亡政府”,却设有“内政部”、“外交与新闻部”、“宗教与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安全部”七个部。目前,国外进行“西藏独立”活动的种种指令,都是以“西藏流亡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的。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这一国际性体育盛会的举办,使全世界的目光投向中国。此时,流亡海外40多年的达赖集团也将“更为关切”的目光投向这里,他们认为这是“一次最后的机会”,于是决定在境内外发起“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图谋“通过唤醒、协调西藏境内的行动给中国制造危机”。
――2007年5月,达赖集团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第五届国际声援西藏组织大会”,决定启动“抵制奥运会运动”计划。而后,在美国的“藏独”组织提出了“西藏人民大起义”构想。达赖集团高层一起进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利用奥运会前的“有利时机”,在境内藏区全力动员组织闹事。
――2007年年末,为落实“西藏人民大起义”构想,“西藏青年大会”、“西藏妇女协会”、“自由西藏学生运动”等“藏独”组织在印度召开会议,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允许达赖喇嘛返回西藏、中国人退出西藏、释放所有政治犯”等多项诉求,并妄称如果中国政府不能满足其提出的要求,就将在境内外发起“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
――2008年1月4日、1月25日,七个“藏独”组织在印度新德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倡议书》,并在100多个网站上传播,他们不顾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竟称“西藏和中国是两个不同的国家”,并提出“尽快邀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共产党撤出西藏”、“未解决西藏问题前,没有资格举办奥运会”等所谓“建议”。他们还污蔑说,“西藏独特的宗教和语言、习俗等文化正处于完全灭绝的严峻时刻”,并叫嚣“将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举行不间断的大规模的‘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而且要使这一运动成为“西藏自由斗争史上的伟大转折点”。
为实施“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藏青会”等组织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传授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具体方法。
2008年2月3日至10日,达赖借在印度“哲蚌寺”讲经、主持开光仪式、举行“大威德灌顶法会”等宗教活动之机,编造“虽然西藏人民正处于中共的统治之下,但是内心却向着另一方”的谎言。
达赖集团还制定了行动计划:组织自3月10日开始的从境外到西藏的“和平挺进西藏行动”;开展包括西藏藏人在内的全球大起义,要求“全世界的藏人在3月10日请假一天,走上街头抗议游行”;开展“自由火炬接力”、“全球火炬接力”和“全球行动日”等活动;组织冲击中国驻外使领馆;发起绝食和大规模抗议活动。
暴力冲闯使领馆违反国际法
多起“藏独”分子冲闯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恶性事件,严重危害了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干扰了使领馆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我国尊严,不仅违反了当地法律,还违反了相关国际法规则。而一些国家未能有效防止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段洁龙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指出了“藏独”分子冲闯我驻外使领馆涉及的违法事实,以及驻在国对这一事件所应该担负的责任。
洁龙指出,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外交、领事人员的人身及使领馆馆舍不可侵犯。驻在国负有特殊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防止上述人员的人身、自由或尊严受到侵犯,并应保护使领馆馆舍免受侵入和损坏,防止一切扰乱使领馆安宁和有损使领馆尊严的情况发生。
由于一些有关驻在国对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及其人员保护不力,致使发生了“藏独”分子冲闯使领馆、毁坏财产、伤害我国外交领事人员的恶性事件。由于这些驻在国未尽到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保护义务,所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向中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加强对我国使领馆及人员的保护,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等。
段洁龙还说,目前已有166个缔约国、1973年通过的《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更进一步明确,一国应把下列行为规定为其国内法上的犯罪: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谋杀、绑架或其他侵害其人身或自由的行为;对其公用馆舍、私人寓所或交通工具进行暴力攻击、可能危及其人身或自由的行为;威胁、参与上述攻击以及攻击未遂行为等。公约中的“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使馆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和领馆领事官员等使领馆人员。
“藏独”分子冲闯我国驻外使领馆、毁坏财产、伤害或危及使领馆人员的行为,明显属上述公约规定范围内的罪行,我国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驻在国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有关国家也理应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有效追诉,切实承担起应负的国际责任。
段洁龙表示,外交部和我国驻有关国家使领馆已要求有关国家承担相应的责任。据了解,一些国家已向我国政府道歉,承诺赔偿损失,并加强了对我国使领馆的保护,启动了相应的刑事追诉程序。“藏独”分子的暴力违法行径一定会受到所有具有良知、支持正义的人们的严厉谴责,他们的犯罪行为也必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国际范围展开的反“藏独”斗争
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政问题,但由于以达赖为首的“藏独”分子在国际上进行猖狂活动,一些外国势力也插手其中,这就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中国反对“藏独”分裂活动的斗争,在相当程度上是在国际范围展开的,也因此,在中国外交中多了一项工作,即“涉藏外交”,也就是在外交领域反对“藏独”在国际上的分裂活动和境外势力对我国西藏事务的干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004年7月1日,中国外交部组织机构中增加了一个新的部门――涉外安全事务司(以下简称“安全司”)。该司是为了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外交工作的需要应运而生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外交工作中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包括反恐、非传统安全。涉藏外交事务正是该司的职责之一。
此次拉萨等地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该司司长王民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介绍了涉藏外交斗争情况。
王民指出,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3世纪起中国历代中央政府都对西藏行使有效行政管辖,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没有哪个国家承认西藏是独立国家,世界上也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承认达赖集团的所谓“西藏流亡政府”。
王民表示,达赖本人对外口口声声称放弃“西藏独立”,只求“真正自治”,但实际上他从未放弃分裂祖国的图谋。达赖所说的“真正自治”,其核心一是不承认“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二是否定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西藏现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谋求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大藏区”,四是要求中央政府从“大藏区”撤出军队,五是要求藏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从“大藏区”迁出。由此可见,“真正自治”的实质是以表面上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换取达赖集团对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治权”,在中国四分之一的国土上建立一个由达赖主导的“半独立”政治实体,为最终实现“大藏区独立”铺平道路。
王民介绍说,为达到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图谋,达赖不断窜访,仅去年就窜访了美国、加拿大、德国等10个西方国家,妄图使有关问题国际化。在达赖窜访期间,个别国家领导人会见了达赖。王民强调,我们同达赖的分歧和矛盾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事关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政治问题,也是牵涉中国人民民族感情的敏感问题。有关国家的做法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双边关系。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达赖以任何身份到其他国家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同达赖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接触。
王民也谈到了对近日发生的拉萨事件的看法,他指出,拉萨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煽动的,是达赖集团组织的所谓“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一部分。整个事件决不像达赖集团所标榜的是什么“和平示威”、“非暴力”行为,而是赤裸裸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针对这种行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坐视不管。西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时,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始终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没有使用任何杀伤性武器。中方的有关处置措施受到了西藏各族群众的真心拥护。在拉萨事件发生后,中国驻外使领馆团根据国内的指示,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通过约谈、举办记者招待会、座谈会等方式,主动积极向驻在国政府、议会、媒体等各界人士介绍拉萨事件真相,澄清事实,表明立场。外交部近日还组织了15个驻华外交机构的外交官赴拉萨实地考察。目前,已有120多个国家表示理解和支持西藏自治区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有的支持中国政府有关立场,有的认为拉萨事件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势力无权干涉,有的坚决反对将奥运会政治化,反对抵制奥运会。中方对有关国家对中国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在谈到对待达赖政策时,王民说,中国政府对达赖的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最近胡锦涛主席应约同美国总统布什通电话时再次表示了这一立场。只要达赖真正放弃“西藏独立”主张,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特别是停止目前在西藏等地区煽动策划暴力犯罪和破坏北京奥运会的活动,承认西藏和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愿意和他继续进行接触商谈。
王民最后表示,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经济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藏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享有前所未有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逐年提高。西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藏族群众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目前西藏已形成快速发展和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西藏各族人民拥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达赖集团的分裂图谋是不会得逞的。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1935年7月出生于青海湟中县祁家川(今青海省平安县红崖村),乳名拉木登珠。1938年拉木登珠被原西藏地方政府遴选为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惟一转世灵童,后报请国民政府特准免予“金瓶掣签”,在中央政府特派大员吴忠信会同热振呼图克图的主持下,1940年在拉萨举行坐床典礼,继位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1950年11月17日开始亲政,年仅16岁即成为藏传佛教的领袖之一。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字。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公开表示拥护并执行协议。1954年秋,达赖喇嘛作为西藏的人民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此时的达赖喇嘛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人民的爱戴。但是他却并未珍惜政府给他的荣誉和人民对他的感情。
1956年11月下旬,达赖应邀赴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2500周年佛教法会,尔后在印滞留近三个月,处于分裂主义势力的包围之下。由此,他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受分裂主义分子的摆布。
1957年以后,达赖喇嘛与西藏上层分裂势力互相呼应,支持由局部逐渐扩展至全面的武装叛乱,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1959年3月,达赖喇嘛出逃印度。 (图片支持 外交部新闻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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