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首页|光明新闻|文化论坛|光明电视|光明报系|WAP
载入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在贵阳开幕
记者柳路 http://www.gmw.cn 2008-07-27 [字号: ]

  本报贵阳7月26日电(记者柳路)今天下午的贵阳花溪迎宾馆内花团锦簇,彩旗飘扬,来自东盟10国教育界代表与国内相关人士欢聚在此,共商合作事宜。下午4时,由外交部、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首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开幕式隆重举行。来自东盟国家和中国的66所大学的校长、副校长出席了

仪式。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宣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发来的贺信。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贺信中说,中国与东盟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互补,双方合作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随着中国与东盟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发展,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也日益密切,我相信首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必将为双方各领域深入而务实的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外交部刘健大使在致辞时说,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加强同东盟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外交政策。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在致辞中表示,希望此次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高校国际化和高校伙伴关系的建设、语言合作、联合科研、终身学习和就业能力为重点,实现会议既定的六个目标、三大板块、六大内容一系列活动可以为中国东盟大学搭建教育交流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青少年间的理解和交流,深化双方高等院校间的务实合作。

0
[ 复制链接 ] [ 打印本页 ] [ 关闭页面 ] [ ]

发表评论
会员名:   密 码: 论坛会员注册 查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光明员工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邮编:100062 联系电话:010-6707875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10486

京卫网审[2011]第0535号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11-0014 京网文[2011]0034-011号

京ICP证10102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40033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光明日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