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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越位”冲击司法独立
http://www.gmw.cn 2009-10-14 [字号: ]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昨日在《人民法院报》上撰文论述媒体与司法关系。其认为由于传媒监督和独立审判是一对天然的矛盾,目前传媒监督忽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越位”现象比较突出。

  景汉朝举例称,目前有的报道案件忽视法官在当事人之间不偏不倚的中立角色,明显倾向于一方

当事人,有的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乱加评论,甚至贸然下结论。他专门指出网络媒体更具特殊性。“由于网络资源的高度开放性和共享性,加之便捷的检索性和互动性,其对社会公共事件,尤其是正在审判案件的报道和评论,可以在一夜之间掀起巨大的‘舆论潮’,这对司法审判工作形成了巨大冲击。”

  景汉朝还表示,由于中国现在对境外媒体的管理越来越开放,有一些外国媒体出于意识形态偏见,或者是在敌对势力的操纵、策划下,“常利用一些司法个案大肆炒作,将个别问题扩大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一般问题政治化,甚至对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制度恶意攻击”。

  但他同时也坦承,目前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还有一种抵触情绪,认为传媒介入就是找茬儿、挑刺儿、帮倒忙,设置种种障碍限制记者的采访,“这种认识和做法与现在国家强调的公开审判、司法公正和舆论监督不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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