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郑芳芳)2018年6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2018年中期)”报告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结构性去杠杆下的中国宏观经济”。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胡迺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培勇,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副所长闫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刘凤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彦斌等专家学者出席了论坛。
论坛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彦斌代表课题组发布了论坛主报告《结构性去杠杆下的中国宏观经济》。
报告指出,2018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平稳运行,物价水平稳定,就业形势整体向好,经济增长质量稳步提升。预计上半年经济增速达到6.8%左右,在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继续位居前列。不过在经济运行平稳的同时,需要注意到当前中国经济运行仍然面临挑战。下半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将有所加大,需要警惕六大风险点。一是,需警惕消费增速下滑的风险。二是,广义财政收入增速加快虽然减轻了政府的收支压力,但需警惕宏观税负进一步加重的风险。三是,需警惕民间投资增速再次下滑的风险。四是,需警惕下半年经济增速下滑的风险。五是,需警惕部分企业效益状况显著恶化的风险。六是,需警惕去杠杆过程中金融体系不稳定性加剧的风险。
当前,如何有效降低宏观杠杆率是中国经济面临的重要问题。针对中国杠杆率的结构性问题,2018年中央提出了“结构性去杠杆”的新思路。“结构性去杠杆”新思路与去杠杆的传统思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就联系而言,不管是“结构性去杠杆”还是传统去杠杆,所能选择的去杠杆的方法都是降低杠杆率“分子”或者增大杠杆率“分母”的相关方法,而且“结构性去杠杆”能够更加巧妙合理地运用相关方法达到去杠杆的目的。就区别而言,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传统去杠杆通常是以降低总体杠杆率为目标,没有专门聚焦杠杆率的结构性特点,而“结构性去杠杆”更加注重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杠杆率的结构性差异,从而使得去杠杆操作更加精准。二是,传统去杠杆往往伴随着经济的大幅波动,而“结构性去杠杆”旨在避免去杠杆进程中可能引发的经济剧烈波动,从而实现杠杆率的“稳定和逐步下降”。
要想顺利推进“结构性去杠杆”,需要做好七个方面的权衡取舍。第一,虽然去杠杆在短期内可能会给经济带来一定影响,但是在长期内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要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坚定去杠杆的决心。第二,既要重视债务占比高的“灰犀牛”风险,也要重视在三大部门中债务占比偏低的居民部门债务风险和在企业部门内部债务占比偏低的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等“黑天鹅”风险。第三,在注重降低杠杆率“分子”、提高“分母”的同时,还要谨防触发“分子”与“分母”之间的动态联动机制,防止局部去杠杆引发全局性金融风险。第四,既要尽快清理僵尸企业,又要谨防“误伤”优质企业。第五,去杠杆过程中货币政策既不能大水漫灌,也不能过于收紧。第六,足够力度的通货膨胀能够快速去杠杆,但是在收入分配格局不甚合理的背景下,高通胀会给经济与社会带来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不应寄希望于借助通胀去杠杆。第七,“结构性去杠杆”不仅要“治标”,更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治本”。
下半年宏观政策要做到既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又激发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促使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如果“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经济下行压力过大,可考虑适当加大财政政策的力度,重点通过减税降费等方式降低宏观税负,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第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通过降准等方式确保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并谨防融资成本继续升高,这既可以减轻经济下行压力,又能够为“去杠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第三,“强监管”是“去杠杆”的关键,要想平稳“去杠杆”,不仅需要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而且需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第四,产业政策应该尽快从选择性政策转变为功能性政策,并且将放松管制、促进竞争以及加强推动基础性研发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任务。第五,扩大内需的关键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但是不应该通过居民部门快速加杠杆实现,而应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和提高居民收入等方式释放居民消费需求。第六,抓住六大突破口,加快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第二单元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副所长闫衍主持,与会专家和嘉宾就中国宏观经济相关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并进行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