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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赵宇)12月12日,第三届“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全国学术研讨会暨“恩格斯思想研究”高端论坛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基地承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要学刊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在致辞中指出,虽然恩格斯自谦为“第二小提琴手”,但其伟大贡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立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实践证明了马克思恩格斯论断的正确性,本次论坛将为马克思主义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贡献力量。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高浣月主持。她指出,“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作为学界同仁交流互鉴的平台,旨在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融合。此次论坛力求多方位呈现学术观点、深层次激发智慧火花,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上午主题报告分两个环节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以“论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大贡献”为题,认为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出发,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础,应采取科学态度,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南京大学教授胡大平以“作为科学家的恩格斯对法学建设的意义”为题,认为恩格斯相较于马克思,表现出更强的科学自觉意识。北京大学教授聂锦芳以“恩格斯的资本批判及其当代价值”为题,探讨了恩格斯对马克思《资本论》手稿的整理问题,认为应对恩格斯整理《资本论》的态度表示敬意,但也要正视其在整理过程中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并彰显全球视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喻中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世纪’——重新理解《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为题,追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创世纪”来源。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其瑞以“恩格斯对法学世界观的批判与超越”为题,讲述法学世界观的双重含义,叙述了法学世界观的源起和特征,强调恩格斯的三大法学批判及其对法学世界观的超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杨志以“马克思法哲学溯源”为题,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角度对马克思法哲学进行溯源,强调其当代启示和价值。
上午主题报告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秀华、孙美堂分别进行评议。
下午主题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强乃社以《恩格斯与城市权》为题,对当今城市发展中的农民工发展和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黑龙江大学教授姜海波以《恩格斯法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为题,阐述了恩格斯在法哲学中所探讨的问题与价值。北京大学研究员宋朝龙以《资本逻辑中形式公平的发展和自否定》为题,分析了美国权力观念下的个体性和契约性问题,分析了马克思形式自由背后的物质利益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邱昭继以《法官职业道德的批判与重构—基于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考察》为题,通过法官为人民服务、法官的福利审判权和理性裁量三个方面的分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法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借鉴。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姚远以《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中的“建筑隐喻”》为题,分析了马克思对隐喻的使用、恩格斯通过物理隐喻对马克思建筑隐喻的补充,从而回应经济决定论。湘潭大学副教授刘建湘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中译本中 “宪法”术语翻译考据》为题,阐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宪法观,以及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宪法批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段志义以《马克思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人的属性、人的价值思想关系探究》为题,指出人性的发展形态决定了法的发展形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赵海全以《党内法规话语体系建构的逻辑理路与实践》为题作报告,以话语体系的功能定位为逻辑起点,阐述了协调党内法规话语表达的基本准则。
下午主题报告中,吉林大学教授吴宏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志强分别进行评议。
闭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邰丽华致辞。与会者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探讨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的重大而紧密的关系,有助于更好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基础和实践意义,对开拓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