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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猿话猴道文明

2004-01-2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戴问天 我有话说

“认识你自己!”

欧洲人对猿猴发生兴趣,很大程度上与研究人类自身的起源有关。

有一句非常有名的古希腊格言,如果翻译成英语便是“Know thyself”(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认识自己从哪里来。世界各民族起初都有各自的传说或者神话,解释人类的起源;中国有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西方最重要的则是《圣经》上所说的上帝(God或者Lord)创造亚当和夏娃。

世界上第一个以科学方式探讨人类起源问题的人,当推19世纪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他曾经以外科医生身份在“响尾蛇号”(H.M.S. Rattlesnake)上观察研究海洋生物,是公认的“水母专家”。后来他做过伦敦皇家矿业学校(Royal School of Mines)自然历史讲师和地质调查所(Geological Survey)博物学家。达尔文进化论发表以后,生物学家和公众并不是都立即承认、接受了它的,一些人怀疑,一些人反对,基督教神职人员更是群起“捍卫”那神圣不容置疑的《圣经》。对此达尔文本人没有多说什么,晚年他转而研究植物去了,坚持与反对者论战的便是赫胥黎,所以后来人们主要是以“Darwin's staunchest supporter”(达尔文最坚定的支持者)记住他的。

赫胥黎很早就提出人类是由猿猴进化来的,而这显然不能为教会所容忍。1860年6月在牛津举行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当时英格兰教会的一位领袖人物,牛津主教塞缪尔·威伯福斯(Samuel Wilberforce,1805-1873),盛气凌人地当众向坐在主席台上的赫胥黎发难:

“Whether it was through his grandmother or grandfather that he claimed descent from a monkey?”(不知道他是通过祖母还是祖父,成为猴子的后代的?)

赫胥黎回答说:

 “I would not be ashamed to have a monkey for my ancestor,but I would be ashamed to be connected with a man who used great gifts to obscure the truth.”。(我不会以有一只猴子作先辈而感到羞愧,但会以和一个用伟大天赋来掩饰真理的人有关联而感到无地自容。)

附带说说,塞缪尔的父亲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是一位著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改革者,21岁(1780年)就当上“MP”(Member of Parliament,国会议员),一直当到1825年。威廉曾经为在英国废除奴隶贸易积极努力,终于在1807年实现这一目标。此后他进而要求废除奴隶制本身,并且在看到英国废除奴隶制之后才去世(1833年7月)。威廉早在1785年便改宗基督教新教,儿子塞缪尔成为英国新教领袖人物之一,自非偶然。从这样的家庭背景看,塞缪尔即使不像父亲那样是位改革家,大概也不属于“顽固派”;他对赫胥黎的嘲讽,恐怕还不能认为代表的是“保守派”的观点。

1863年赫胥黎发表了我们通常简称为《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的书,全名“Zoological Evidences as to Man's Place in Nature”。在对人类和与猿类做了许多解剖学上的对比以后,他指出,在地球上现在生存的所有动物里,与人类最接近的是非洲大猿(African great apes),即黑猩猩和大猩猩。八年以后(1871),达尔文才出版他自己论述人类起源问题的书“The Descent of Man,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常常被简化为“Descent of Man”,人类的起源),所以赫胥黎除了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坚定支持者以外,又是西方提出人类起源科学假说的第一个人。达尔文在书中认为猿类是人类的直接祖先,但他反对那种认为人类是由现在还生存的“类人猿”演变而来的观点;认为人类可能是与别的动物一起,从某种未知的比较低等的形态演变来的。达尔文还认为人类的诞生地可能是在非洲。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去世,安息在伦敦西敏寺修道院,与在科学革命中和他一样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另一巨人牛顿为邻。

猿猴的由来

人类和它的近亲,即通常所说的猿猴,在动物分类学上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灵长目。它们是位于生物演化“金字塔”塔尖的最进化的生物,根据现有地质学与古生物学资料,大约是在6640-5780万年前的古新世才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那是地质历史上一个比较温暖平静的时期,森林从赤道向南北两个方向扩展,一些动物开始“上树”。这样做既可以避开地面上物种间那时已经十分激烈的竞争,又可以利用树上丰富的食物资源,包括早在泥盆纪(Devonian,4.08-3.60亿年前)就已出现,这时种类、数量都很多的昆虫类,还有白垩纪(Cretaceous,1.44亿年-6640万年前)开始出现的鸟类。在北非摩洛哥阿特拉斯山脉(Atlas Mountains)山脚下,考古学家发现了一种体重仅约50-100克的小型动物,其牙齿已经具有早期原猴(early prosimians)的特征,所以被命名为“Altiatlansius”(阿特拉斯古猴)。大致与它同时或者稍晚的类似化石,后来在亚洲、欧洲和北美都有发现,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是在不止一处见到的“Plesiadapis”(近猴)。

在始新世(Eocene5780-3660万年)时期,灵长类已经进化得比较现代,十分近似于现在马达加斯加岛的狐猴(lemur)。1996年中国科学家发现一种体形很小的“Eosimias”(曙猿),年龄约为4500万年,它很可能是原猴亚目(prosimians)与猿猴亚目(anthropoids)之间的过渡性动物,是后来各种猴类、猿类和人类的共同祖先。

在渐新世(Oligocene,3660-2370万年)地层里,发现了多种猿猴亚目动物化石。比较高等的灵长动物的出现,使原猴亚目面临严重挑战,在非洲大陆和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地方,它们都灭绝了,只在远离大陆、孤悬印度洋中的马达加斯加岛(Madagascar Island)及其附近的科摩罗群岛(Comoros Islands),这类比较低等的动物才得以生存下来。在这些岛屿上总共发现了原猴亚目的15个属、19个种,以狐猴类为最多。遗憾的是其中5个属在发现之后由于人类活动已经灭绝,现在只能看到标本了。

在中新世(Miocene,2,370-530万年)时期,猿的种类增多,分布地区也显著扩大,除非洲以外,欧洲、亚洲都有发现。这一时期的灵长类化石,其实最早是在欧洲发现的。1856年,也就是在德国发现尼安德特人化石的那一年,在法国上加龙省圣戈当附近的中新世地层里,发现了一种被命名为“Dryopithecus”的灵长类化石,遗憾的是在后来很长时间里它几乎被人完全遗忘了,差不多两个世纪以后,玛丽·利基(Mary Leakey,1913-)在肯尼亚维多利亚湖鲁辛加岛(Rusinga Island)发现“Procosul”(原康修尔猿),人们才又想起它,因为二者十分相似,应该有密切的关系。化石名字中的“dryo-”来自希腊语“drus”,意即“oak”(橡树)。原来,这个时候地球上已经生长了众多现代植物种属,欧洲人十分熟悉,常用来做酒桶的橡树,即其中之一。“Dryopithecus”大概有“橡林古猿”的意思,不过汉语已经约定俗成把它翻译成“森林古猿”。

在中新世众多古猿里,人们最熟悉的大概是“Ramapithecus”(腊玛古猿),其实它应该译作“罗摩古猿”,因为它是以印度教“神化”的英雄罗摩(Rama)命名的;印度最著名的史诗《罗摩衍那》(即“罗摩传”),讲的就是这位大神的故事。这种古猿最早发现于印巴次大陆喜马拉雅南坡的西瓦利克丘陵,在发现它的同一地点甚至同一层位,常常还发现另一种与之十分相像的动物,被命名为“Sivapithecus”(西瓦古猿)。这使一些科学家觉得,它们可能是同一种古猿的雌雄异体,“sexual dimorphism”(性别二态)明显,体形较大的西瓦古猿是雄性,较小的腊玛古猿是雌性。与这两种古猿类似的化石,在匈牙利、希腊、肯尼亚、土耳其、中国(云南)都有发现,分别以发现地的名字命名(Rudapithecus,Bodvapithecus,Kenyapithecus,Graecopithecus,Ouranopithecus,Ankarapithecus,Lufengpithecus)。在这些地点里,云南禄丰发现的化石材料最丰富,吴汝康等曾将其命名为“Sivapithecus lufengensis”(西瓦古猿禄丰种),后来更名为“Lufengpithecus lufengensis”(禄丰古猿同名种)。它们曾被认为是人类的祖先,但后来的研究表明并非如此,很可能是现在亚洲猩猩(orangutan)的祖先。

中新世古猿里还有一种应该录以备忘,那就是在东亚发现的“Gigantopithecus”(巨猿)。在中国,这种为中药店提供了被当作“龙骨”出售的庞大牙齿的古猿,直到大约100万年前才灭绝。而且有些人对它的灭绝至今仍持怀疑态度,认为传说中喜马拉雅的“Yeti”(雪人),鄂西神农架的“野人”,还有美洲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Sasquatch”(土著印第安语“Bigfoot”,大脚怪),说不定都与它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东非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和中非的乍得共和国,发现了好几种直立行走的灵长类动物化石,其中肯尼亚的“Orrorin tugenensis”(图根地区原始人)和乍得的“Sahelanthropus tchadensis”(荒漠草原人乍得种),年龄都超过600万年;埃塞俄比亚的“Ardipithecus ramidus”(类人猿始祖种),也有大约580-520万年。现代猿类(包括黑猩猩)没有双足直立行走的,这表明,在中新世晚期,已经演化出比现代猿类更接近人类的动物;后来它们要么演化成了人,要么灭绝了。

进入更新世(Pleistocene),即在最近约500万年里,演化出了大量现在仍然生存的猿猴种属,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现在已经灭绝,但对认识人类起源十分重要、可能应属“人科”(Hominids)的种属,包括“爪哇人”、“北京人”、“尼安德特人”、“南猿”等等。现在仍然生存的灵长目动物,大约有50多个属(genera),235个种(species),通常分为“Prosimii”(原猴)和“Anthropoidea”(猿猴)两个亚目。原猴亚目大约有15个属,60个种。猿猴亚目中,猿类(Hominoidea)有6个属;阔鼻猴(platyrrhines,“broad-nosed”),原产中南美洲,所以也叫“New World monkeys”(新大陆猴类),有16个属;狭鼻猴(catarrhines,原意“downward-nosed”,鼻孔向下),原产亚洲和非洲,所以又叫“Old World monkeys”(旧大陆猴类),有14个属。

悟空“祖籍”考

在世界各民族的传说、神话里,动物多有被“神化”(deified)的。例如,在中国人熟悉的《西游记》里,又丑、又懒、又馋、又爱撒谎的猪八戒,便也是“天蓬元帅”。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的近亲,聪明能干而又疾恶如仇的美猴王,完全当得起“齐天大圣”的称号。

但是,中国虽然很早就有关于猿猴的记载,却并没有把它“神化”;在劫人女子为妻的传说里,不是把它“神化”,而是把它“妖化”了。《西游记》告诉我们,孙悟空出生在“东胜神洲”,“籍贯”是清楚的,但它的“祖籍”,似乎就还有待考查。根据现有资料,最早把猴子“神化”的是古埃及人。他们很早就训练一种生活在非洲和亚洲西南部阿拉伯半岛的“Papio hamadryas”(阿拉伯狒狒)为自己服务,做不会说话的仆人。他们又把这种体形较大的猴子当作“神”,这大概与其成年雄性有及肩的长鬃毛(mane),看起来十分威武有关。当作仆人与当作神,乍看似有天壤之别,其实是一回事。神话说神创造了人,其实神是人造的。信神的人习惯于把神说的话奉为“天条”,其实神说的话,都是人让它说的。《圣经》里上帝说过的话可谓多矣,神父要找出几段自己需要的话来引用,一点也不困难。信神的人又总宣称自己是神忠实的仆人,其实神才是他们最可信赖的仆人:神如果真的说了对他们不利的话,做了对他们不利的事,他们就不会再信神,或者会改信另一个神了。在欧洲历史上,许多“异教徒”正是这样皈依基督教的。

不过,埃及离中国太远,那里的猴神“移民”中国,在交通尚不发达的古代,似乎有点困难。近一点,我们发现印度也有“神猴”,或者“猴神”。原来,喜马拉雅山区有一种长尾叶猴,叫做“hanuman langurs”(属名“Presbytis”)。“Hanuman”(哈奴曼)是印度神话里一位有名的猴神,据《罗摩衍那》所述,它力大无穷,武艺高强,且又变幻多端,神通广大,辅佐罗摩,做了许多事,在它身上我们不难看到孙悟空的影子。《西游记》第六回告诉我们,在和二郎神比变化的时候,孙大圣有一条藏不住、不得不变成旗竿立在土地庙后的长尾巴。这大概正说明它是长尾叶猴,如果是短尾巴的猕猴,就不会留下这样一个“低级”破绽。

但是《西游记》又说,孙悟空曾经一个跟斗翻到五行山下,撒了一泡猴尿留作记号,这又不大像长尾叶猴的做派。原来,灵长类动物上树以后,为了适应树栖生活,视觉得到很大发展,嗅觉却逐渐退化了。嗅觉与味觉一样,属于化学感觉,带气味的物质要溶解在相应体液里才能被感觉到。哺乳动物鼻子里都有嗅黏膜,分泌嗅觉所需要的液体;人类这种黏膜只存在于鼻腔内,狗、猪等嗅觉灵敏的哺乳动物,则鼻腔外也有它,叫做“rhinarium”(不妨译作“外鼻膜”)。值得注意的是,狐猴(lemurs)、懒猴(loris)等原猴亚目动物,不但鼻子较大,而且还都保留了“rhinarium”,跗猴(tarsiers)等另外一些原猴亚目动物,还有更高等的猿猴亚目各个属种,则已经失去这种对嗅觉灵敏十分重要的外鼻膜。所以有人提出另外一种分类办法,把狐猴、懒猴等有外鼻膜的比较低等的灵长目动物划分成一类,叫做“Strepsirhini”(意思是“moist nosed”,湿鼻亚目),而把跗猴与猴类、猿类、人类一起,划作另一类,叫做“Haplorhuni”(“dry-nosed”,干鼻亚目)。湿鼻亚目的动物由于嗅觉较好,会用尿液、粪便或者特殊嗅腺的分泌物来传递信息;包括长尾叶猴在内的干鼻亚目,则不会这样做。如果美猴王真的撒了泡猴尿做记号,它就有可能是比较低等的猴子,湿鼻亚目里也不乏拖一条长尾巴的。

孙悟空完成的最重要的任务,是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如果它真的与印度猴神哈奴曼有关,那么这件事对它自己大概就也不无意义:那是一次“寻根”之旅。从《西游记》的成书过程,似乎也可以看到一点悟空“祖籍”的影子。《西游记》前身之一是元代叙事散文体的《西游记平话》,那里面说孙猴子是西域花果山水帘洞的老猴精,曾经偷吃西王母的蟠桃。请注意,花果山水帘洞在“西域”,并非如《西游记》所说在“东胜神洲”。西王母这个形象则是中国神话所固有的,早在殷墟卜辞里即已见到,作“西母”,后来(战国时期)载入《山海经》,当然人们更熟悉的是《穆天子传》所记她与这位从东土远道而来天子“瑶池相会”的故事。在所有这些记载里,她都被看作是西方大神。

我们这里对悟空“祖籍”的考证,无疑既不科学也不严密。现在历史题材电视剧创作不是时兴“戏说”吗?我们的考证,姑且就算“戏考”吧。

“沃泽尔先生”:大卫王与“没羽箭”的祖师?

现在人们大概都认识作为犹太人和以色列国标志的六角星,有些人可能还进一步知道那叫“大卫之星”。大卫(David,据说死于公元前962年)是以色列历史上著名的国王,他幼年时是个牧童,以擅用弹弓(sling)闻名。按《圣经·旧约》记载,他对垒巨人歌利亚(Goliath),所带“武器”便只有一把弹弓、五颗石子;而且只用一颗石子就击中巨人前额,将其击毙。

在中国历史上,据说也有一个擅用石子作武器的人,那就是梁山伯好汉中的“天捷星”张清,《水浒传》说他“善会飞石打人,百发百中,人呼为没羽箭。”在上梁山以前,他曾经一阵连打宋江一十五员大将;而且就以手掷石,无需弹弓。

中国人是最讲究“师承”的,大卫王与“没羽箭”,应该都有“师父”。如果前推到“祖师”,“戏考”起来,竟有可能是黑猩猩。原来,在非洲观察研究人类这种“近亲”野外生活习性的科学家们发现,它们已经会投掷物品,包括树枝,石块,还有身边其他杂物。尽管还远不是好投手,既投不远也投不准,4或5英尺以外的东西就没有把握击中,但这种做法确能起到“威慑”的作用。科学家们还注意到,经过反复实践,黑猩猩的投掷能力可以有显著的提高,而且显示出个体差异。例如,为便于鉴别,在东非进行科学考察的英国女科学家古多尔(Jane Goodall,1934-),曾经给她认识的每一只黑猩猩都取了名字,而她称为“Mr.Worzle”(沃泽尔先生)的一只黑猩猩,就因为某种原因成了一个“superior stone thrower”(超级投石手)。原来,为了吸引黑猩猩到她建立的营地附近以便观察,古多尔放置了一些香蕉,不想这也引来了狒狒,而且它们很快就学会用“冲撞”的办法来威胁黑猩猩,特别是雌性和幼小的黑猩猩。但这些“不速之客”拿“沃泽尔先生”就没有办法,它会拾起身边不论什么东西投向这些“强盗”,有时是树叶,有时是枝条,有一次竟是让强盗们喜出望外的一串香蕉。但是过了不久,“沃泽尔先生”就发现石块才是最合适的东西,于是变成一名投石手,并且开始选择比较大的石块。

考古学家很早就发现旧石器里有一种颇为特别的东西:打磨过的小石球。“沃泽尔先生”变成“超级投石手”的事实使我们认识到,那些石球有可能就是它投掷的石块与大卫王所带“smooth stones”(打磨过的石子)之间的“missing link”(缺失环节)。唐代大文豪韩昌黎先生曾经教导我们:“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大卫王距今三千年了,张清是宋徽宗臣民,距今也有九百年,年纪都比“沃泽尔先生”大很多。然而黑猩猩属于“prehuman primates”(人类之前的灵长类),所以“沃泽尔先生”年虽小而“辈分”高,人类无论古今,都得承认它是师父。

构木为巢的“有巢”

对付狒狒,投掷石块显然是有效的,但如果遇到更加厉害的对手,例如狮、豹或者别的什么肉食动物,黑猩猩,还有几乎所有猴子,就只能“走为上计”了。看来,“三十六计”里的这个“上计”,发明权并不属于人类。由于在地面上没有对手跑得快,上树就成了它们的最佳选择。作为社会性动物,每一群猴子,或者黑猩猩,都有自己的“home range”(家园),在其范围内有足够的活动空间、食物、水以及安全休息地(即睡觉的地方)。雄性猴子或者黑猩猩,经常会去“home range”边界地带“巡视”,如果遇到其他猴群,会摆出“威慑”的架势来。不过它们显然还没有能力保卫那么大的范围,它们真正能够保卫的,是其中小得多的“core area”(核心区),通常即几棵睡觉用的树,只有个别种类,例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阿拉伯狒狒,是在悬崖下睡觉。那种狒狒虽然被古埃及人“神化”,其实日子过得极其艰辛,它们生活在埃塞俄比亚荒凉石山和相邻的索马里半沙漠地区,几乎没有树木可供避难或者睡觉。

有些灵长类动物会把自己树上睡觉的地方收拾一番,类似鸟类的巢。睡觉的树是它们“家园”的核心,大概就相当于人类的“家”。这样看来,中国神话里的“有巢氏”,所保留的也许正是对自己过去生活习性的记忆。

虽然在自己家园边界巡视的黑猩猩通常只摆出“威慑”的架势,吓走“不速之客”,但也确有实际发生打斗的。在东非,古多尔就观察到了这样一场血腥事件,她称之为“four-year war”(4年战争)。战争以一个黑猩猩“部落”被完全消灭而告结束,得胜者占领了他们的地盘。在低等得多的猴子里,也同样有十分残酷的事发生。例如,1965年日本灵长学家曾经观察到一个叶猴猴群是怎样被外来成年公猴控制的:外来者首先把原来的老公猴赶走,然后威胁母猴和猴群里大一点的幼猴,让它们服从自己,接着便残酷地杀死尚不能独立生活的幼猴。此后不久,失去幼仔的母猴便停止分泌乳汁,进入发情状态,与这新来的公猴交配,生下新的子女。这种行为后来被证明在猿猴里并不罕见,现在知道,至少有12种灵长类动物有这种可以与人类“infanticide”(杀婴)相比拟的“习俗”。

讲到“文明”(civilization),人们就会想到许多美好的东西。但是,60多年前吕叔湘先生翻译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Robert H. Lowie)的《文明与野蛮》(原来的书名叫《Are We Civilized?——Human Culture in Perspective》),又有另外一种说法,他说:“文明是一件东拼西凑的百衲衣”。对此我觉得很有道理,并且认为同类自相残杀的战争,便是“拼凑”在文明这件“百衲衣”上的一块旧布。这块布早在“pre-human primates”(人类之前的灵长类)里就有了,焉得不旧?然而它又没有一直“旧”下去,借用电脑术语,总在不断“刷新”。在战争这块旧布上,文明“刷新”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用越来越“文明”的手段,把杀人那件本来就已很野蛮的事做得更野蛮。据说当年侵华日军中曾经有因为不敢把婴儿挑在枪尖上显示皇军“军威”而被斥为“胆小鬼”的,到2003年春天伊拉克战争,这样的“胆小鬼”便不会再有了,对美英联军来说,杀人简直成了玩电子游戏般轻松愉快的事。喝着咖啡或者“可乐”,手指轻快地在键盘或者按钮上掠过,巡航导弹便壮观地呼啸着飞向千里之外,投下集束炸弹去杀人。杀人的勇士们脸上熏不着战火的硝烟,手上沾不着血污,眼里看不见血肉横飞的死者、痛苦挣扎的伤者,耳里听不见伤者的呻吟、失去父母孩子的哭叫,多么“文明”!

初尝本草的“神农”?

古多尔女士在东非还有一项重要发现,并且得到其他一些科学家的证实,就是黑猩猩已经会吃某些特殊的植物叶子,为自己治病。这些叶子并不在黑猩猩日常食谱之内,而且吃这些叶子,是在其他食物充沛,并不匮乏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对于黑猩猩,这些叶子又显然并不美味,因为它们从不咀嚼品味它,而是像人们吞药丸那样吞下它。也许并非偶然的是,当地汤瓦人(Tongwa people)也用这类植物,尤其是其中一种学名叫“Aspilia”的做草药。经分析,这种植物含有一种名叫“thiarubrine-A”的抗生素,对由细菌、病毒、真菌乃至寄生虫引起的疾病都有不错疗效。

在2003年春天与“SARS”斗争的过程中,人们听到了“猴荒”这样一个说法。原来,从研究病理到研制预防疫苗与治病药物,都得做一系列动物实验。当然,许多动物,例如白鼠,都可供实验用,但作为人类“近亲”的猴子,无疑是“首选”。健康可用的猴子不足,于是出现“猴荒”。其实科学家们早就发出过这样的叫唤了,只不过没像2003年春天这样引起媒体重视,并通过媒体传到大众耳朵里。现在我们看到,在“Know thyself”(认识你自己)、认识人类起源这个理论“层面”之外,研究我们这些“近亲”,还有一个与保障人们健康密切相关的非常实际的“层面”。

黑猩猩投掷能力的提高,可以由单一的个体来完成,“Mr. Worzle”的例子就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它们对特定植物具有药用价值的认识,却可以肯定不是单一个体所能达到的,应该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经验积累与发展的过程。这当中,离不开个体间的信息传递,包括向同一世代其他个体的传递(synchronous,共时的),也包括不同世代之间的传递(diachronic,历时的)。西方人说黑猩猩也许是“first herbalist”(第一位草药医生),中国人也许可以把它比作初尝本草的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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