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与小手商榷

2004-03-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有一部“规范词典”,设计了一只小手,被人以为重大发明,写了文章,大意即是“小手如何规范词条”。但是经我翻阅查证,发现这只小手实在不无有失规矩之处。谓予不信,请看事实一二:

一曰:有时罔顾事实。如:【免职】条下的小手说:“跟‘撤职’不同。‘撤职’是因为犯了错误,‘免职’则不一定。”话说

得一点限制词(如“一般”之类)都不加。但是我们翻翻《汉语大词典》,找到一条反证――

老舍《茶馆》第二幕:“这年月,作官的今天上任,明天撤职,作买卖的今天开市,明天关门,都不可靠!”

从老舍先生的用例看,“今天上任,明天撤职”,想是还不及“犯错误”的。诸如“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事在旧社会屡见不鲜,此处所言,恐怕也大抵如此。《茶馆》是先生解放后的作品,应该不能说不是使用现代汉语罢。

二曰:存在粗疏之处。如:【漂亮】条下的小手说:“参见‘美丽’的提示。”可是一查【美丽】条,小手则只说:“参见‘漂亮’的提示。”到了两条谁都不说,读者不免满头雾水。又如:【忽然】条下小手告诉我们:“参见‘突然’的提示。”可是到了【突然】条下,小手“突然”(或曰“忽然”)又不见了,所以到了儿读者还是没法子知道“忽然”与“突然”的区别。

三曰:有时有些随意。如:《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中指出:“哺”统读bu,于是小手在“哺”的单字条下也说:“统读bu,不读pu。”【嗷嗷待哺】条下说:“‘哺’不读pu。”按理只要“哺”字不居复合词条的首字,就应该给予同样的提示;但是在【反哺】条下,我们却看不到小手作同样的提示。莫非人们只是对于成语才容易读错、写错?细读该词典的【凡例】,亦并无只针对成语的此类规定。不过,即使是成语,【得不偿失】条下的小手说:“‘偿’不要误写作‘赏’‘尝’。”但何以同样作为成语的“如愿以偿”条下就不必要作同样的提示呢?或者“偿”字在成语“得不偿失”中的书写错误率高,而在“如愿以偿”中则不可能写错?

有此数端,与小手商榷是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