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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被称“犹太作家”的由来

2004-03-10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苏 青

1944年秋天,因为在沦陷区的上海卖文谋生的困难,我父

亲周楞伽就带着一家四口到常州的丰义镇去倚靠他的大姐为生。大姑妈新寡,家境也不宽裕,无力解决我们一家的生计,于是又到老家宜兴的乡下,靠收陈塘桥100多亩地的租金为生。不久收来的租金就被乡长吴祥根等人连骗带诈地全部诳走。在无可奈何之下,我父亲只得只身一人在1945年春又来到光怪陆离的上海滩继续谋生。通过《社会日报》的老板胡雄飞的介绍,在《社会日报》上辟一“危楼随笔”的栏目,卖文度日,仅够维持自己个人的伙食开销。

恰巧当年的4月中旬,苏青在龚之方办的《光化日报》上写了一篇《谈折扣》的文章,谈及自己作品在文汇书报社遭到剥削的事情,言下颇为愤愤不平。当时的文汇书报社是个新开办的文化用品及出版公司,就设在静安寺路(南京西路)青海路口。

于是我父亲用危月燕的笔名在《社会日报》上写了一篇《与苏青谈经商术》的文章,内容不免有些揶揄苏青,说她作为一个宁波女人,比男人还厉害。不但会写文章,而且会领配给纸、领平价米,做生意的本领更是高人一等,她出的书,发行人仅想赚她一个35%的折扣都不容易,竟然自己掮着《结婚十年》等著作拿到马路上去贩卖,甚至不惜与书报小贩在马路上讲斤头、谈批发价,这种大胆泼辣的作风,真足以使我辈须眉都自愧不如。接着他又写道:虽然苏青小姐作风大胆泼辣,但就我个人来看未免失策,原因不外乎有这么几条:

第一,是苏青小姐太急功近利,结果反而贪小失大,以她的《浣锦集》来说,实在不失为一本好书,但此书出到第7版仍然定价1000元,未免太贵,再版书售价应该低廉一些才能畅销。另外文汇书报社的六折、七五折,也不算太高,卖给地摊报贩,虽然可以提高一个折扣,但一本书也只仅仅提高了10元左右,另外小贩一次最多只能批销10本,且不能立即支付现金,不如文汇书报社一次性可预先付她书款的半数,如果只因为要想多赚几万元,情愿放弃预支的现金,岂不是因小失大,失策过甚么?

第二是苏青女士不太懂得出版与发行之间交情的重要,社会上女人做事派头奇小。有时明知吃亏也要顾及交情,俗话说吃亏就是便宜,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就是这道理,如今上海的小报界对苏青女士的论调往往贬多褒少,岂属无因?如果认为都是有人从中在作祟,那就大错特错了,希望苏青能知错改错,反躬自省,若认天下人都是凶人,在《天地》杂志上写《敬凶》这样的文章,那么在社会上非成为孤独者不可。

第三,商场上建立信用是第一要义,信用就是金钱,甚至比金钱还重要,苏青小姐只知金钱,不知信用,在发行中今天托这家,明天托那家,甚至不惜纡尊降贵亲自跑到报摊上去接洽,为一二个折扣将协议置之不顾,虽然手段厉害,但一旦失却信用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文章的最后用一首打油诗结束:勿贪小利,要卖交情,建立信用,第一要紧。结婚十年,应懂做人,出言吐语,自己谨慎。乱发脾气,非生意经,依法追诉,不知所云。得道多助,失道寡邻,不必敬凶,自有钱进。

苏青见了这篇文章后,在4月20日的《光化日报》“饮食男女”这个栏目里,写了一篇《女作家》的文章,这篇文章秉承她大胆泼辣的宁波文风,先从自己的生男育女谈起,说到最后有人攻击她的文章走红的原因是写了一些“月经带文字”,她真恨不得说那些话的男子“自宫”或由自己来帮他“割掉男人的累赘”,让他也变为女人。再是从报上有人攻击她斤斤于“版税计算”,不肯像前辈郭沫若和郁达夫那样让书贾占点便宜,算盘十三档,门槛太精,为点版税,“搅卵搅皮”、“有失文人风度”、“带有妓女化”,写到这里苏青笔锋一转说,目前的书报社把你的书销完了却迟迟不肯付钞票,借你的钱去高息生利,自己去推销,又会被周楞伽说成是“娘儿们贪小”,据说周楞伽是文汇书报社破格优待的文人,自然乐于为其御用,讨不到书款自己来售书,是“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但我觉得女作家也是人,人的权利总要争的,你周楞伽不喜欢贪小,随便你把书款全数奉送给人,或者不收版税也好,不关我的事,但是我的事却不要你来瞎管,你耳朵聋,一张嘴又说不清楚,不要把鸡毛当令箭。文章最后写道:“情愿不当什么女作家,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文章见报后不久,我父亲在《社会日报》上用周楞枷的真名写了《正告冯和仪》的文章。内容简述如下:

我和冯和仪女士相识已有两年了,过去在《宇宙风》上曾拜读过她的大作,神交已久,她办《天地》杂志,自己也曾写过几篇散文发表。彼此见面很是客气,但今春以来,竟打起了笔墨官司,由玩笑而达于认真,愈打愈凶,却是始料不及的,冯女士和文汇书报社有关书款折扣的问题本来与我无关,但因为我生性喜爱闲事,偶然执笔写了几句,不料竟触怒了冯女士,不惜使用了人身攻击的手段。

冯女士说我是文汇书报社破格优待的文人,不知从何说起,文汇书报社是新办的,我与他们也是初交,迄今认识不到一个月。上次与冯女士在文汇书报社相遇时,该书报社经理梁瑞华都还不相信我,我向他借纸印刷还要找担保,托他们代销书刊,他们只肯付一半的现金,不像可付苏青三分之二,要说优待,冯女士才是优待。至于御用,小小书报社何能御用,倒是冯女士惯于奔走权门,是十足的御用文人。我周楞伽耳朵虽然不灵,但你也不能一手遮尽天下人的耳目,你说书销完了,钱不肯付清,但我在文汇书报社看到你在付帐时,你所著的《涛》,还有不少存书,虽然目下金融变动剧烈,但你存下的这三分之一的书款,即使一翻再翻,也翻不出什么大财来吧!这区区三分之一的书款,也买不了几令白纸,何况你家里的配给纸堆得很高。人不要专顾自己,也应该替他人想想,文汇先预付你l60万现金,让你去翻出财来,自己却要损失贴息,你还要依法追诉,人心何在?天理何在?我从小残疾,常被人作为笑谈的资料,但我并不以为耻,反而为能自立于社会而自傲。“我的耳朵不灵,嘴巴讲不清”,但我没有写《结婚十年》这样的作品来毒害青年,麻醉社会,也不像你白眼看天,妄自尊大。

此文发表不久,苏青又写了《矢人惟恐不伤人》的文章,谈到做作家应有的条件和为人,反唇相讥地指责周楞伽多管闲事,又以他的耳聋残疾为题,竭尽讽刺挖苦之能事。

4月29日,我父亲又发表了《再告冯和仪女士――论当女作家的条件》的文章,皮里阳秋地说:“冯女士当不当女作家,不关我的事,但冯女士既以女作家自命,我却想和她谈谈当女作家的条件。当今文坛上几个知名的女作家大都与我有一面之雅,1932年遇见过丁玲,1935年遇见过白薇和李兰,1936年见过冰心夫妇,1937年见过谢冰莹。她们都非常谦和客气,有礼貌,并不以盛名之下而稍有倨傲的容色,绝对不像冯女士那样炙手可热,骄傲冲天。至于当女作家的条件,她们知道得很清楚,那便是藉文艺作品的力量来推动历史和社会的进化,甚至不惜献身成为改革社会的动力,这样的女作家,才值得我们敬崇,称之为女作家而无愧。”

“可是冯女士呢?她虽以女作家自命,可是她给予我们的作品太使人失望了,什么《结婚十年》、《饮食男女》,翻开内容来一看,满纸“风流寡妇”、“两颗樱桃”,大胆老面皮,肉麻当有趣,读之使人魂飞天外,魄荡九霄,难怪苏州某书店将她的作品称之为‘科学的性史’,这样的作品,不但不能推动历史社会的进化,适足以毒害社会开历史的倒车。敬告冯女士,女作家的台被你坍尽,你如能从此不当女作家,退出文坛,此乃文坛之幸,女作家之幸也!”

此时,苏青在《光化日报》上主持了一个叫“读者信箱”的栏目,有个读者去信给苏青,询问说有人在报上指出,说女作家的台已经被你坍尽,要你退出文坛,并说此乃文坛大幸。我觉得此语骂得太凶了,不知女士观后,有何观想?苏青回答说:“骂且由他骂去,须看事实,是我坍女作家的台,还是他坍男作家的台?!”苏青亦经常撰文含沙射影攻击周楞伽。

与此同时,我父亲在《社会日报》上接连发表两篇文章,其一是《毕竟是谁凶》。在文中,他指出:近年因为自己的几本小说集出版后要联系发行,于是天天去文汇书报社,只见有一个人在店里总是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而且一开口就是周佛海如何如何,陈公博如何如何,一打听才知道是天地出版社的周修荃,他抬出目今政台上的两位大人物来威压一家书报社,未免有点小题大做,最近苏青在《天地》十九期写了《敬凶》的文章,把一切骂她的人都目为凶人敬而远之,可她派出来的人,声势之凶,实在少见,倘若我做书店老板,非给他吓得跪下磕头求饶不可,最后又做了一首打油诗嘲讽苏青,最后四句是:宁波官话吞天地,广东精神有文汇,凶人毕竟苏青做,敬凶还须让不才。

另外一篇文章的题目是《犹太型》,文章从苏青在《光化日报》开办的“读者信箱”说起,提到有个叫孙王景琛的读者,先向苏青要照片,后来又问她近来是否又在恋爱,最后问苏青是不是具有犹太型的性格。苏青回答说:我对自己应得的权利(如配给纸、平价米)决不放弃,人家该还的钱也一定要付,怎么能说是犹太型呢?父亲笔锋一转写道:这位读者豆腐竟然吃到了我们女作家的头上,真是罪过。爰以打油诗调之曰:豆腐居然吃苏青,血型犹太赐嘉名。书中自有颜如玉,恋爱岂可向众论。应得权利难放弃,迟付书款杀头型。拜金第一人都晓,何必推非以色民。苏青由此获得了一个“犹太作家”的名称。

正值两人笔战正酣,争吵激烈之际,这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事情的前因后果,周楞伽在《不平之鸣》一文中说得很详细,原来当时被目为作家的人,可以在沦陷区的上海,每人分配五斗平价米,可是周楞伽却粒米未领,他自述原因不外乎有这么几点:一是怪他有段时间不在上海。第二是杂志理事会的理事没有一个有交情的,所以没有被通知到。三是如今作家太多,大家早把平价米分得精光。四是作家漫无标准,多于过江之鲫,所以轮不到他。第五是听说有位女作家一人却领了五石米。第六是无人肯替他负责。说到这里,周楞伽有点忿忿不平了,他接着写道:眼看黑市米卖到十多万元一石,我那应得的平价米却杳无下落,前天特意到杂志联合会去跑了一趟,结果却扑了个空,私下里颇感奇怪,大概杂志联合会发平价米时才有人,发完就走人。我在这里说一声,要怎样的资格才配称作家,须知我危月燕也不是省油的灯,非要问个水落石出。

结果《社会日报》的主编陈灵犀写了编者按指出:小型报作者的平价米由小型报列入名单上报,危先生的平价米应该由他写作的杂志上报,并非由联合会发,过去漏列的,已无法补领,虽是憾事,也只好这样了。

文章发表后不久,周楞伽意犹未尽,又戏仿周作人的《狂言十番》的日本俳谐剧,写了一个《狂言一番――东方朔领平价米》的剧本。内中叙说自己去设在泰晤士大楼的杂志理事会领平价米,适逢苏青的妹妹苏红(曾在《天地》上写过散文,如《烧肉记》)等两人也来领平价米,而且一领就领走了。等到东方朔(作者戏称)去领,非但没有领到,反被别人骂成是冒充作家的瘪三,并被推出了大门,受尽了龌龊气。

这篇《狂言一番》发表后,5月9日陈灵犀在《社会日报》上指责周楞伽的这篇戏剧暗中又在辱骂苏青,实在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目的是有求于文汇书报社。这样一来,论战扩大了范围,争论的漩涡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激化。

此后《社会日报》上,同时登出了周楞伽《请教灵犀兄之前》和陈灵犀的《不堪回首》。这样,由苏青与周楞伽的笔战,转移到了陈灵犀与周楞伽的纷争上去了,拿句宁波闲话来讲真是搞七廿三,缠不清爽了。

最后,在1945年的5月12日的《社会日报》上,我父亲周楞伽发表了在沦陷区上海的最后一篇文章,内容是指责日军滥挖防空壕、影响上海市民生活的随笔《未完工的防空壕》。文章指出:晚间有位老友请他喝酒,出门时已经醉醺醺的了,因为记挂胡雄飞托他代约金性尧写稿,就去金性尧家谈了一个钟头。不料从金家出来时,一不留神就跌进了新挖的防空壕,一副新配的眼镜跌得无影无踪,满头满手都是鲜血……写到这里,报纸上突然开了天窗,恐怕后面写的是有不满敌伪的地方和牢骚,报纸怕得罪当局,或者被审查机关发觉枪毙,所以被开了天窗。但文章的最后一段却还保留着:……照我的眼光看起来,日前马路旁边许多未完工的防空壕,若再不从速赶筑掩蔽体的话,恐怕夜间和我一样跌入防空壕的人一定实繁有徒。

后来周楞伽在“文革”中所作的一份《检查交代》中写道:“我也因印刷所工友曾对我提出警告,说苏青势力很大,叫我当心,兼之又在《社会日报》上写稿攻击日寇,在马路上滥挖防空洞,跌伤行人,被检查抽去,开了天窗,深恐蒙受不测,便向李时雨(中共情报部打入敌伪的官员)要了张通行证回到了常州丰义。回乡不到一星期,就接到妹妹从上海来信,说五月十八日晚,有日寇来我住所查抄,同居均饱受虚惊,嘱我留在乡下千万不要来沪。我也不知是苏青唆使出来的,还是写稿惹的祸。”

这场笔战已过去了近60年,现在写将出来,对研究沦陷区的文学史及上海滩的海派作家恐怕不无意义吧。

这场争论也没有什么是非曲直,只是反映了沦陷区作家生活的无比艰辛。

父亲生前曾与我有过一次谈话,对苏青在贫病交迫中去世深表惋惜,并认为当时社会的世俗偏见很深,对苏青这种职业女性自立于社会的颇多非议,他也在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至于说苏青的作品毒害社会却是有点言过其实了。

苏青后来在1947年2月22日写的《关于我――<续结婚十年>代序》中,对这场争论作了明确的回答。她提及自她的作品问世以来,遭致了各种各样的谩骂。分析所有谩骂的种类,不外乎:一、小报界的攻击,说她是色情作品者;二、有读者未理解她的话,说苏青提倡妓女论;三、诬陷她受敌伪的豢养。她在坦率地作了自我剖析和驳斥后,谈到了第四点,即是针对这场笔战的,她这样写道:有人说我是犹太作家,犹太人曾经贪图小利出卖耶稣,这类事情我从来没有做过,至于不肯滥花钱,那倒是真的,因为我的负担很重,子女三人都归我抚养,离婚的丈夫从来没有贴过半文钱,还有老母在堂,也要常常寄些钱去,近年来我总是入不敷出的,自然没有多余的钱可供挥霍了……我的不慷慨,并没有影响别人,别人又何必来笑我呢?至于讨书款,我的确是一分一厘一毫都不肯放松的,这是我应得之款,不管我是贫穷与富有……书店要考虑的只是应不应该付,应该付的帐就应该让我讨,这有什么犹太不犹太?不管人家如何说我小气,我还是继续讨我应得的款项,即使我将来做了富人或阔太太,也还是要讨的,若不要钱我便干脆不出书,否则我行我素。决不肯因贪图“派头甚大”的虚名而哑巴吃黄莲……这是我做人的态度。最近季广茂有一篇《义旗下的哭泣》就谈到了苏青的这段话,他指出“沦陷区的人民是否也有存活的权利呢?沦陷区的人民除了抗日或投降之外,是否还有第三条道路可走呢?他们被自己的政府遗弃在固有的土地上……他们有权利生存。或者与鬼子斗争,不惜以鲜血表达自己对于祖国的忠贞,或者卖身投敌,出卖祖国的利益罪在不赦,但更多的百姓则生活在灰色地带之中,他们只能生活在夹缝之中,忍气吞声”。

这是一段中肯的评价,也是对这场争论作了一个很好的注解。

(摘自《钟山风雨》2004年第1期,周允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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