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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乃社会之痛

2004-04-07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生的生活环境中,家长最担心受到伤害的场所是学校。2003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南、浙江等10个省市,对容易引发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内容、场所进行调查,在中小学生和家长提交的28570份有效答卷中,对孩子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场所,家长首选“学校”,36.32%的家长

选择“公共场所”……全国每年平均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名中小学生属非正常死亡。(新华社3月29日报道)

中小学生在学校最易受到伤害,这一看法得到大多数家长的认同,学校的公共安全问题已成为家长们心头上一块拂之不去的“心病”,成了另一种“社会之痛”。据悉,在这些非正常死亡者中,除了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本来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到避免。可见,如何在学校开展尊重生命的教育,如何建立有效的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机制已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

中小学生的生命健康何以会成为社会之痛?究其原因,不外这么二点,一是学校里对学生安全不够重视。中小学生离开家庭来到学校后,学校就应该继续担负起监护责任,就应该对学生的生命健康负责,可眼下很多学校并没有及时建立起有效的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机制,致使很多学校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比如食物中毒)时显得茫然不知所措,很多学生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丧失生命。二是学生个人自救能力和防护意识差。当下很多学校只注意抓教学质量,而对学生们的安全问题却全然不放在心上,在安全教育上存在“盲区”,很多学生不懂得自救知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懂得逃生,不知道如何采取自救措施,致使很多学生的生命丧失在无知中,所酿出的教训十分深刻。

值得警惕的是,当下还有一种校园侵害事件也在困扰着人们,校园暴力事件不但在中小学存在着,在一些大学也有增长的态势,继杀人恶魔马加爵在云南大学连杀4名同学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前不久又有一名女大学生砍杀同学。正视学生生命安全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学校应成为安全的港湾,应成为家长放心的场所,不应该成为家长的心头之虞。3月29日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日的主题是“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应以此为契机,把学校建成安全放心的场所,家长们才会放心,社会才会放心。否则,学生们的生命得不到保障,成了家长们的“心病”,罩在家长们心头上的阴影就永远抹不去,就永远是一块“社会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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