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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给重奖《北京文学》扛起维权大旗

2004-05-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记者从《北京文学》杂志社获悉,从今年4月15日开始,该杂志无限期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只要读者发现未注明出处转载、连载、摘载、改编、传播该刊作品的杂志和报纸,可向该刊举报,经核实即可以获得奖金。

进入新世纪以来,由《北京文学》改版而来、现名为《北京文学

・精彩阅读》(即《北京文学》原创版)的新型文学杂志,一直坚定地推崇以读者为中心的办刊理念,力求期期好看、篇篇精彩,以其清新感、现实感、大众性和可读性的鲜明风格昂扬地挺进全国的期刊市场,所刊作品屡屡被各地媒体争相转载和传播,而且单期杂志每年均出现脱销的景象。

然而,该刊被侵权的苦恼近年来也始终与收获的喜悦相伴而行。这本文学杂志主打的社会热点问题“精彩报告文学”和注重较强故事性、可读性的“好看小说”常常是刚一刊出,受到了各地报刊的争相转载、连载、摘载和电台、网站、电视台的传播。但他们也发现有一些杂志、报纸、电台、网站和电视台,未经作者和编者的授权,便随意转载、连载、摘载、改编和传播该刊作品,而且未注明作品出处,未按规定及时向作者和编辑部寄送样刊、样报或样书,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甚至未标明作者署名。

为了维护编辑部和作者的合法权益,《北京文学》杂志社从今年4月15日开始,无限期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矛头直指一切未经授权并未按国家版权规定转载、连载、摘载、改编和传播该刊作品的杂志、报纸、电台、网站和电视台。只要读者将所发现的转载、连载、摘载、改编、传播该刊作品的杂志和报纸的样刊或样报原件、电台广播节目录音带、电视节目录像带、网站内容页面的文件软盘寄至该刊,经查实相关媒体确属未授权便擅自刊载和传播该刊作品、未注明出处、未按规定及时支付稿酬和编辑费者,同一篇作品并且同时是同一家转载(转播)媒体的第一个举报者即可以获得奖金千元,对于同一篇作品并且同时是同一家转载(转播)媒体的其他举报者,该刊也将及时回信说明情况并赠送最新一期的《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和《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各1册。

《北京文学・精彩阅读》编辑部的负责人郑重表示,对被举报并经查实确属侵权的媒体,他们立即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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