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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典故及其他

2004-06-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朋友在一篇文章中用了苏格拉底一个故事作引子,那个故事说苏格拉底晚年想物色一个学术接班人,他看中了自己的助手,然而,助手对苏格拉底极其忠诚却缺乏基本的自信,他四处帮苏格拉底寻找可接薪火的人,惟独没有想到最合适的人是自己,最后苏格拉底只好含恨离开了人世。朋友是把这个故事当典故使用的,文章发表一年

后,他接到一个电话,某省一位作者说这个故事是他“原创”的,朋友在文章中没有提及引自他的文章,给他造成了伤害云云。朋友觉得莫名其妙,他没想到名人典故还有人造假。

其实,文坛的造假又何止是虚编典故,假造名言、把甲地发生的故事搬到乙地、在真实的人物身上随意加“色”,比比皆是。只要让文章有点“新鲜感”、“可读性”,能欺骗编辑的眼睛,赢得读者一时的喝彩,一些人造假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在文章中明目张胆地造假,首先破坏了文学的诚信。文学有两种,一种是虚构文体,比如小说、戏剧,一种是实录的,像散文、报告文学。对虚构文体,作者大可以天马行空,想怎么编就怎么编,因为你选择了这种体裁,就等于告诉读者:本人写的是“假”的;对于散文、报告文学等实录文体,我们应该确保它的真实性,长期以来,读者早已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实录文体不做“假”,如果我们在这些文体上胡编乱造,就会带给读者一些错误的知识,影响文学的声誉,败坏读者的文学胃口。

其次,这种造假反映了一些人心灵的浮躁。鲁迅、林语堂、徐志摩、梁实秋、丰子恺、钱锺书那一代文人,学贯中西,艺术功底精湛,写出的东西各有特色,他们获得巨大的影响,是因为其作品确实杰出。而现在某些写作者学养肤浅,思维平庸,成名欲却强得不得了,他们最感兴趣的不是如何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准,而是怎样凭雕虫小技赢得他人的“媚眼”。在文章中明目张胆造假也好,“身体写作”也罢,都是这类货色。

创新是文学的第一生命,没有它,文学就失去了立足之地。但创新应该尊重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必须以文学内在的突破为出发点。我真诚地希望“原创”典故之类的不良文风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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