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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新视角审视一稿多投

2004-12-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在投稿实践中,笔者曾经遇到过这样一种怪现象:同城的两家媒体,我天天给他们投稿,投了几个月结果其中一家媒体刊发了一篇稿子,谁知另一家从未采用过拙稿的编辑却不高兴了,对笔者“一稿多投”行为表示不满,当然是站在“道德”的高度来批判。我不明白,我只有不断地向你们一家投稿,哪怕10年8年也用上不一篇才算

“道德”吗?那么,我所要承受的“道德”岂不就是“不值钱”吗?一位有着20年写作经验的作者,在媒体没有采用稿件的情况下,一如既往连续供稿数月,换来的不是对方的谢意,却是同时投给别人“不道德”的指责。

在市场经济时代到来的今天,人们已经开始对追求知识产权有所觉悟,一稿多投现象的泛化,便是这种觉悟的体现。在谈及一稿多投时,人们往往爱用传统的道德眼光来评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过时的视角。道德观念一般应用在分析思想道德问题,你怎能肯定作者写作投稿不是一种经济行为呢?事实上,经济目的已成为很多作者作文的目的。这可能会让一些“道德君子”大为诧异,写作是一种精神示导,怎么可以“向钱看”呢?我反问这些“君子”们一句,怎不可以呢?你有什么法律根据吗?人们可以卖菜赚钱、画画赚钱,为什么不能写作赚钱呢?只有把写稿投稿看作是一种正当的经济行为,才会对日渐增多的一稿多投现象进行冷静客观分析。我把它上升的高度还要高,这是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是一种可喜现象。

为什么说一稿多投是在追求知识产权?是因为:一投可能是“0”产权。一稿一投,在资讯发达的今天,除极少数名家,一般被采用的可能几乎为“0”。作者的知识产品已经生产了,却没有效益,不会有多少人甘心的,所以会多投,这样才有可能获取产品的价值;一投就是被有的媒体用了,酬金也低得可怜。今天仍有不少媒体,采用一篇稿件仅付10元20元、40、50元的,作者当然不认为这是自己产品的实际价值,所以要多投;追求最大利益化是一般经济行为的基本特征,作者投稿也不例外,哪个商家不愿意把自己的产品卖个好价钱呢?旁人有戴着“道德眼镜”指责商家追求利润的权利吗?只有让市场调节才是合符常规的。

一些媒体认为,作者一稿多投产生重稿损害了媒体和受众的利益。真是这样吗?为什么各家媒体每天都在同时报道当地同一新闻事件就不损害这些利益?可能有人会说,同一事件各家都进行报道写法会不一样,那么这对一般受众又有什么意义呢,谁会通过一家家媒体了解发生的同一事件呢?这不和一稿多投重稿的社会效果差不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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