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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伪饰诈不容于世

2004-12-29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一)

我在2004年10月20日《中华读书报》上发表《当心文坛谣言的重新泛起》后,颇有些反响。周海婴先生就特地打来长途电话,说:“看了你的文章,我要谢谢你。”我有点意外,他又说:“我母亲(许广平先生)生前对这个人也非常反感!”又有朋友告诉我,一些网站作了转载;还告

诉我,某私营书店在网上发消息,称沈鹏年有数千字长文将与我“对骂”,因而有些网友说这下可有好戏看了。对此,我也颇有些期望:倒想看看沈某还能说些什么。

然而,当我在12月1日《中华读书报》上读到宋涛、许爱兴的《究竟是谁在散布“文坛谣言”》(以下简称“宋文”)后,却是好几重的失望!(不知那些网上看客感觉如何?)一是“文坛骗子”(袁殊等老同志语)沈某本人不敢出马,杀来的只是其“刎颈之交”(宋涛《美欧心影代跋》中的自称);二是出阵者除了刎颈之交的哥们义气外,摆不出一点点可以算得上“学术争辩”的“史实”或“论据”(哪怕是新伪造的),有的只是些老掉牙的早已被驳斥得体无完肤的东西;三是出阵者对上次拙文揭露的关键内容和事实竟全然回避,不敢交锋,未作出任何一点正面对应或反驳。

拙文揭露的关键内容和事实,主要有三条:一、沈某交出的所谓由他记录的毛主席谈与鲁迅见面的“谈话”是伪造的。二、沈某说他陪同齐燕铭、夏衍等人见周总理一事,及所谓由他当场记录的周总理关于周作人当汉奸的内情的“谈话”,是伪造的。三、沈某因犯包括伪造上述两大谎言在内的错误,已被清理出共产党。这些都是一点含糊不得的重大是非问题。但宋文又是如何饰诈的呢?

宋文诡称所谓“毛鲁会见”是“见仁见智”的“学术问题”,并以张琼1978年回忆其亡夫贺树的生前回忆,作为“毛鲁会见”的“重要的佐证和历史事实”。可是,沈某不是已拿出了毛泽东的“谈话纪要”了吗?既然已有了毛本人谈话这样权威的证据,还提这个早已被唐?等专家“否定”、“批评”,甚至宋文也说“细节有些误记”的东西作甚?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证明这份“纪要”并非伪造,或者逐一反驳拙文提到的调查报告中的大量证据,而还要费尽气力兜那么个圈子,用已故者回忆更早的已故者的回忆的“记录”,来所谓“弄清事实”呢?(关于张琼的“回忆”,下面再说。)

宋文不敢正面否认所谓“周恩来说周作人当汉奸是共产党同他协商的结果”是沈某造的谣言,却称从沈某“20年来发表的全部文章”中找不到这样的话。但拙文说得明明白白,这些话见于沈某向上影厂党委书记呈交的自称由他当场记录的《周总理有关〈鲁迅传〉的几点指示》。(何况,在拙文引用的花明的文章中,提到沈某的《巨片〈鲁迅传〉的诞生与夭折》一文,也有类似的话。)因此,如果想否认沈某造过这个谣,那只有证明沈某不曾写过并上交过这份东西,或者这份东西中没有这些话才行。要不,更干脆索性证明拙文提到的调查报告是不存在的伪造文件。不然,一切的诡辩都是白搭,说了那么多某支部同意沈某外出“调查”和“发表”等等,又有什么用呢?

至于拙文说沈某“身败名裂”,被清除出党,如果你们认为是污蔑、不实,也只要敢说一句“他至今还在党内”就可以了,不必扯到他出了一些什么书之类,那又怎么能说明所谓的“事实真相”呢?

(二)

1987年的《鲁迅研究动态》,是有正式刊号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唐亮仁揭露沈某造谣撞骗的文章,在该刊发表已有17年了,宋文是17年来第一篇表示“要辩正”并反诬人家“诬陷”的文章。然而,它又是怎样来“辩正”的呢?它对唐文列举的大量事实、人证、书证(拙文基本与之相同,有的地方拙文更详细一点),未作任何回应,只是引了沈某原先所属党支部的负责人葛鑫的一篇未刊文稿中的几段话。而看了这些话后,实在感到可笑与可悯!

看来这位已故的葛先生,作为电影公司一个导演室的支部书记,居然就自以为有资格“审阅”、“批注”沈某的这些所谓“学术调查”,居然就自以为可以断定其真伪与正误,居然就自以为有权“同意”发表那种事涉我国、我党重大史实的造谣文字!他以为只要有他负责的“党支部同意和支持”,沈的那些所谓“工作”就都成为“正常”的了。他又以为只要他“签字后盖公章,每页上加盖了骑缝印”,沈写的东西就“不能随意抹煞”了。天下荒唐无知,有如此乎!他一个支部书记,在对上级组织调查报告所列举的大量人证书证未作出什么“辩正”的情况下,就想否定二级党委作出的结论,而且还敢污蔑久经考验的党的高级干部、历史见证人、当事人王定南同志的严正声明为“赖账”,真是不可思议!所以,宋文透露他这样“为沈辩护”,十多年过去了,并“没有结果”,“未能改善沈的命运”。那是当然的。

(三)

沈某的文品和人品究竟如何,让我们来看看一些文坛前辈是怎么评价的。

冯雪峰如是说:

  “沈某的‘年表’等,我至今未看到过,只过去听人说过大部分是‘捕风捉影和另有用意而捏造’的,现在看到你引用的几条,好像确实是那样的东西。”

“不久前某同志寄给我这沈某写给他的一封信,其中说他在1960年曾两次访问我,说的活灵活现,问我有没有这件事,我真觉得奇怪。这是连一点‘风’、一点‘影’也没有的事,亏他虚构得真有其事的一样;从1957年之后到1971年底之间未曾有任何人来访问过我。”

―――1974年4月17日致包子衍

“此人就专会捏造,但也随处都立即暴露了自己的捏造。”

“……这种情况,外人当然不知道的,但既不知道,为什么又随便捏造呢?”

“又如‘反战会……80余人遭捕,解送南京都被屠杀’云云,这样大的案件,也居然敢于捏造。”

“那‘年表’我不想看,不必寄。”

―――1974年4月26日致包子衍

唐?先生如是说:

“陕社拟出鲁迅研究著作廿种,这自然是好事,但审稿必须慎重,例如你前信提及的沈编《研究目录》,其中错误实在太多,我不知怎样修订,目前‘以讹传讹,想当然耳’的东西太多……”

―――1972年12月26日致单演义

“沈在‘报告’(陈按,指沈某在“文革”中呈给上海市委写作组的《关于鲁迅批判的芸生就是瞿秋白的报告》)中所说,几乎都是胡说八道……”

“沈‘报告’……骂冯雪峰,让人感到这话似乎是冯雪峰说的,但冯雪峰我不记得他说过这样的话,他们也不可能在这时候访问冯雪峰。……我觉得非常奇怪。……如果没有根据,那也是他的捏造……”

―――1973年1月18日致叶淑穗

“沈某打的‘报告’,我已全文看到,……听说他最近又给李何林同志写信,介绍自己,大吹一通。‘报告’中大部分是伪造,欺骗市委,实属可恶,其中并无过硬材料,……他还说许广平同志三次对他这么说,证明是瞿秋白,但我过去也问过许广平同志,她的回答是:这件事她不知道。你看可笑不可笑,可恶不可恶!”

―――1973年1月19日致陈鸣树

“上海沈鹏年(此人极恶劣)竟说冯雪峰反对‘文化大革命’,为叛徒翻案,向市委打了报告。……他的理由是三次访问许广平,二次访问姚蓬子(这两个人已逝世),……这真叫做不说还好,一说,反而使我更不相信了,因为我过去也问过许广平同志,她亲口告诉我说她不知此事,可见是沈鹏年借‘死无对证’来自炫。”

―――1974年8月18日致张颂南

“全是胡说(陈按,指沈某的说词)。沈鹏年过去常给我来信,满口‘老师’,实则和我并无关系,只是在上海旧书摊上遇见,以后常提一些问题,其人品质恶劣,我不再理睬他。”

―――1975年5月14日致陈漱渝

黄裳先生如是说:

“近来《简讯》中多有沈鹏年消息,此公亦我认识,久不联系。在友人间,其口碑颇不佳。大事以外,借书不还,亦其一端。我有《金陵杂记》未发表(因文汇报被封)之墨笔手稿,即为渠持去。又鲁迅印于东京之《域外小说》二册,鲁迅木刻《会稽郡故书杂集》一册,亦去他处。香港印之周作人《谈往》、《唐大郎诗集》亦借去不还。如便中遇之,不妨一问,诸书能否见还。尤其要者,《金陵杂记》手稿也。”

―――2004年12月9日致秀州书店

类似这样的评说,我还能举出其他文坛前辈来;但是,我想已经够了,足以说明问题了。

(四)

打笔墨官司而遇到宋、许这样的孱头对手,又无什么“学术”可言,实在是提不起劲的。但本人上次写那篇文章,目的就本不是为了什么“学术探讨”和“争鸣”,而只是揭露造谣者,批驳其谎言,提醒读者擦亮眼睛。现在,既然有人为造谣者辩护,我只能继续本着如上宗旨,逐一批驳宋文的谬言,并忍受“炒冷饭”的无聊。因为下面有的地方,不得不再用陈漱渝先生早在20年前揭露沈某时就已举过的证据和观点。不过,我已征得陈先生同意,别人就不要说我“抄袭了”。

宋文说,我是因为《文汇读书周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四十年前〈鲁迅传〉访谈记录“浮出水面”》,所以“气愤难平”而“发泄”为文的。(网上某书店老板发表沈某的言谈,还说我是因为妒忌,“其病在肝”云。)而其实拙文已说明,激起我动笔的,是该报后来发表的“武汉花明”的文章。该文相当“完整”而“准确”地引述了沈某的两大谣言,不仅完全地相信了,而且还大肆吹捧,并以为80年代沈某的这两大谣言“并未引起学者广泛的注意”。实际是20年前早就受到了毁灭性的揭露和批驳。但当时的揭露和批驳可能只局限于学术小圈子,不仅像花明这样的读者因为不知道而轻信了谣言,甚至像余英时那样的大学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上当。现在,由于花明这样郑重地一提,报纸上又这样公开地一登,就必然使得这些恶劣的谣言再次“浮出水面”,在更大的范围内散布。面对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一个了解情况的文史研究者,能不站出来反对吗?然而一到提笔,却又感到有点无聊,“炒冷饭”,对我而言毫无新鲜感。于是就想到不如索性披露一份某单位党组织的正规调查报告,也许对读者更有一点震撼力,对谣言也更有一点打击力吧。反复自审,我的目的是正当的,披露档案与文件的做法近年在文坛上也常见,再说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早在1987年就已经披露过了。

在上回拙文中,我出于某种恻隐之心,对调查报告一上来就提到的宋、许二人姑隐其名,以××代之。现在,他们自己要出来对号入座,这当然是他们的自由(这也可证那份报告不是假的);然而,却不可以说我曾经对他们“点名”啊。我说沈某做的“造孽的、缺德的事”,就是指造谣说谎和美化替侵略者效命的汉奸。他如果真的还有宋文说的“默默地为社会奉献爱心”的事,那是另一回事,我也不会反对。我说过,沈某称40年代后期上海地下党曾把《围城》当文件一样组织讨论,是可笑的谎言。这不过是我凭记忆顺便提到的例子,即使说得不够准确,也并不影响拙文的主要内容。今阅李洪岩《钱锺书与近代文人》,见第158页也提到沈某这些话,说:“特别有趣的是(陈按,这是嘲讽语),当时上海沪西区地下党委吸收各工厂企业的高级职员,组织读书学习班,以《围城》为材料,帮助学员‘从感性上加深了对《新民主主义论》中某些章节的认识’……”。李先生虽没有直斥其为谎言,但辛辣地问道:“如此‘高誉’和效果,作家钱锺书敢承受吗?”我也想问一句:沈氏用这样的方法来“保卫党的光辉形象”,效果不正是相反吗?沈氏后来到哈佛去拜见过夏志清,他如将这样的谎言告诉夏教授,夏不笑死才怪呢!

(五)

宋文称沈某提出的“毛鲁会见”是一个“学术问题”,可以有“见仁见智的论争”。说我把学术问题混淆为“政治问题”。我要指出,这对某些讨论这个问题的人来说,或许还可以称为“学术问题”;但沈某却实属编谎、造谣、补漏洞而已。只要从他不断地更新所谓证人、证据和时间,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最早,他在1982年2月《书林》上发表文章,称自己是60年代初第一次从周作人处听说此事的,随即告诉茅盾,茅说这是“孤证”,要他“多花些功夫去考证”;“忽忽20年后”,他方知张琼也“深知其事”,可与周作人的回忆“相印证”,故才将这“一段革命佳话”公诸于世。然而,同年10月23日《团结报》上,他又发文,却称“抗战时期”(按,当在1945年以前)他就已了解“上述史实”。而时隔一年,他在1983年《临沂师专学报》上,又与其“刎颈之交”宋某给《书林》的信统一口径,说是1946年听张琼的爱人贺树说的;同时,他又说1960年4月26日孙伏园、1960年6月10日沈尹默二人也都向他证实毛鲁曾会见。到1985年初,他向单位组织上交材料,又最后说1960年4月3日周恩来亲口向他证实此事,1961年5月1日毛泽东自己也说了。但他没法说明,他是凭什么资格、以什么身份去给毛作记录的;如果说是赵丹事后请他记录,那么难道赵是文盲,得要沈某代记吗?他的记录稿上有赵的签名或画押吗?上述沈某提出的所有“证言”,都没有经本人审阅、签字认可;而且提到的“证人”,大多已经去世。偶有石西民、夏衍等同志当时还健在,但他们都坚决地否认了沈某的谣言。最为可笑又可悯的是,他虽然百般圆谎,但颠三倒四,破绽越来越多。既然你说早在“抗战时期”就已知道此事,为什么到60年代还说茅盾认为是“孤证”呢?既然你在1960年4月3日、4月26日、6月10日就已分别听周恩来、孙伏园、沈尹默讲过毛鲁会见的事,1961年5月1日甚至还听毛亲自讲过,为什么又说直至1961年10月8日(这个日子是宋文中说的)去访周作人时才听说呢?

他这样一次次“更新”,就是因为每一次都被人批驳得体无完肤,不得不再抛出新的“史料”来饰诈圆谎。到他抛出“毛泽东谈话”时,已经是最后黔驴技穷了。这同他为周作人当汉奸一事翻案,从伪造、篡改一些证人、证言起,一直到最后索性伪造“周恩来谈话”的做法,是一样的。但这样也就到了头,再也没有了退路,使他从文坛骗子实际上变为政治骗子,从一般的说谎造谣变成了“政治问题”!

宋文又称我“影射了刘金”。刘金先生是我尊重的老同志,我在复旦大学读书时曾听过他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报告。他的《不妨存此一说》我并没有读过,所以无从“影射”;但我可以明确地说,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拙文中有一句话,我倒知道是指刘先生(即沈某“通过别人吹嘘这是当代文坛祭酒的‘勖沈之作’”的“别人”),但这不是我的话,而是调查报告中的原话。刘先生的“吹嘘”当然是错的,因为“当代文坛祭酒”钱锺书生前已愤而作了揭露与斥责。我想刘先生也是上了骗子的当,至少他对所谓“勖沈之作”的吹嘘是会后悔的。

(六)

所谓“毛鲁会见”,是完全没有理由“存此一说”的。事情早已论辩得清清楚楚了。首先,鲁迅夫人许广平先生在《鲁迅回忆录》中就明确写到毛鲁从未见过面。同鲁迅和毛泽东都有交往并从中做过联系工作的冯雪峰同志,在《回忆鲁迅》一书中也明确地这样说过。1954年,胡乔木同志还就此事专门问过毛,毛也明确说没有见过鲁。此外,同鲁迅和毛泽东都有过交往的丁玲、茅盾等老同志,都否认“毛鲁见面”一说。在这里再举一件事:“文革”后期,周海婴上书毛主席,要求重印《鲁迅全集》,毛认真读信后作了重要批示。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吧?海婴在信中说:“虽然他(指鲁迅)终于未能见您一面就去世了,然而我知道他的心是和您相通的。”试想,如果毛见过鲁,他看了这样的话,怎么会不更正呢?

沈某造谣之拙劣,还可以看看他伪造的周作人的话:“现在真正了解鲁迅的,是毛主席。对鲁迅的思想和业绩作出了全面评价的,也是毛主席。”周作人口中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吗?略有常识的人谁也不会相信。即使现在那些百般美化周作人、甚至甘当其孝子贤孙的人,也不会当真吧?

至于所谓张琼的回忆,我实在不想多说了。一是未知张琼是否签字认可;二是即使真是她说的,从内容上看也是不足为据的。宋文透露,这份东西还专门请别人“核对”“写定”并曾“上报”,但仍然错误百出,惨不忍睹。为了不浪费报纸的宝贵篇幅,我这里不引述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陈漱渝《鲁迅史实求真录》第247页至249页。我认为,一个老年人如果记错了什么,是可以原谅的;但要是蓄意伪造史料,同样是不允许的。我当然还不能断定张琼的回忆属于哪一种性质,但在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的情况下,还有人蓄意拿所谓“张琼回忆”来说事,是一点说服力也没有,完全是徒劳的!

(七)

关于所谓“周作人史料”,因为宋文一点实际的内容也没有,而我的看法早已写过了,这里实在无法再回应。但我有一些久蓄于心的话倒可在此一说。

我认为,作为一个历史研究者,对任何人的回忆、证明之类,都必须结合、对照其他一系列史料、文献等来鉴别、研究,切不可盲目轻信;对那些已经被证明其不诚实(哪怕只作伪一次),缺乏信用度的人所提供的材料,则更应该提高警惕。学术研究,鉴别真伪是第一步的工作。决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凡遇“新史料”,首先得相信与接受,不允许“批判”。从拙文引用的调查报告可知,沈某在进行所谓“学术调查”时,对被访者常施用一些误导、引诱、暗射、唆示的手法。如他访问袁殊时,就是先告诉对方“周作人当汉奸是共产党推荐的”,当人家表示怀疑时,他还“提出三个根据”。这样子搞出来的东西,是根本没价值的,更不用说他事后还使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这类手段了。再从另一方面说,也有一些被访问者,特别是年龄较大的人,不免记忆力和思维力衰退,易于接受暗示或误导,或者还有人会将幻想、虚构的事记成了真实的事。甚至有的被访者喜欢趋时,媚世,不甘寂寞,想出风头,想制造新闻,因而揣摸对方意图,积极给予配合。我在此不想影射什么人,而是根据自己遇到过的事,指出确实存在这种现象和事实。例如,在沈某所谓“周作人新史料”的调查对象中,就有这种情况。本来,我还曾愿意就“周作人新史料”中的某些人和事作一些“学术争鸣”;但自从沈某最后直截了当地伪造了党中央领导人周恩来关于此事的“谈话”,直截了当地冒充自己曾亲赴周恩来家中做记录员,并借周之口称自己为“鲁迅通”,那么,我觉得在这件事上再作所谓“学术争鸣”,就一点必要也没有了。我对沈某在这两大谣言上所作的一切“正常工作”,包括别人的帮腔,都嗤之以鼻!

这里,我想引用王锡荣先生《鲁迅生平疑案・鲁迅与毛泽东见过面吗》中的一段话:“对沈鹏年提交的材料,这次不是由学者来考证、论争,而是由单位组织调查,并由健在的当事人当面揭露其伪,这下,就彻底打破了沈鹏年的种种辩解。调查结论表明,沈鹏年关于周作人的材料、关于周总理谈鲁迅、毛主席接见赵丹等材料,全部是假的!本来,人们对于他早先抛出的某某人回忆‘毛鲁会见’的种种材料,总觉得虽被人百般批驳,但空穴来风,总不会无缘无故。错误总不免,但或许还不至于完全捏造,……但是,现在人们确凿地看到,沈鹏年伪造材料确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是一个任意编造‘神话’的‘老手’,他提出的材料一再被证明是伪造的。敢说他在这一系列相关的材料中,除了由组织调查证明是假的以外,其余全是真的吗?那么,对于原来争论中的一些疑问,还有什么进一步争论的必要呢?人们惊讶地发现,这场几乎绵延了整个20世纪80年代的激烈论争,闹了半天,原来是一批认真的学者在跟一批假材料打斗!最终结局表明:这并不是一场学术论争,而是一场学术与伪学术的较量。它的意义,并不在于证明了本来就不存在的‘毛鲁会见’之不存在,而在于说明了伪学术的必然破产。”

宋文最后竟然还吓唬我:“等着瞧吧!”我对此同样嗤之以鼻!

(临末顺便更正几点:上回拙文中,一处《文教资料》被误植为《文艺资料》,“文坛祭酒”被误植为“文坛祭洒”,所引余时英先生的话,被改动了二字,漏植了二字。敬请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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