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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税有助于实现社保全覆盖

2010-04-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编者按不久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文章指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保税遂成最近媒体热议话题。在“民生”日益成为热词的今天,政府为何要考虑开征社保税?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社保税到底意味着什么?就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两位

权威专家,请他们从不同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以期为公众释疑解惑。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社保税只是将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由‘收费’改成‘收税’而已。”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认为,之所以这么改,为的就是实现社保全覆盖,夯实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

王朝才解释,社保基金由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5大险种组成,一般由个人和单位共同交纳,即我们所说的社保费。而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职工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税。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社会保障税制度,这种制度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并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各负担50%。

王朝才指出,我国目前的社保采用收费制,社保费由社保系统和地方税务来征收,这种多头管理方式使得征管刚性不强,导致社保资金在筹集过程中阻力重重,拖欠、不缴或少缴以及随意减免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我们强调全民社保,必然要求征收范围广覆盖,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改为税收的形式以后,与费相比,更具有法定强制性,这将打破各省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全国统筹、有利于保障社保体系的资金来源,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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