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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节日腐败”

2005-0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东、辽宁等省纷纷出台规定,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违规收送钱物的,一律先行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节日往往是腐败行为高发的特定时段,这种腐败现象并非新生事物,乃是千年传承而来的官场陋规。“节日腐败”已由仅限于官场内部的陋规发展成了横跨官场商界、影响全社会的潜规则,侵蚀着我们整个民族的肌体

而治理“节日腐败”的措施多是呼吁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增加对“节日腐败”的处罚条款。这些体制内的防范惩治措施基本上没有跃出传统治理模式。令人担忧的是,禁令措辞一年比一年严厉,“节日腐败”现象却屡禁不止,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要根除“节日腐败”,应引入富有现代性的新治理方法。我们需要的是官员财产公开、政府行为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全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的支持,我们更需要的是彻底打破官场利益共同体与信息封闭格局的勇气与智慧。(《法制日报》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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