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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吃回扣两“书虫”被判刑

2005-0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宇舒在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担任教材科副科长、科长期间,与属下陈艳如“搭档”,从购买教材中“找”钱吃回扣。两人各分得7万余元。此外,张宇舒还单独收受教材供应商回扣16万余元。

2004年12月24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作出判决:张宇舒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数罪并罚执行有

期徒刑20年;陈艳如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检察日报》2004.1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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