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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险让保姆无后顾之忧

2005-0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004年11月的一天,上海市民王先生到银行办事,顺便为父母办了一份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业务险。12月5日,王先生父母的保姆小高,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摔倒,导致头部受伤。10天后,小高伤愈出院,保险公司赔付了医疗费用7000多元。

 据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人士介绍,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是一种雇主购买、家政人

员受益的保险,被保险人是雇主,家政中介机构不能购买。雇主年支付30元的保费,如果家政人员在家政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最高保险金额也是10万元。

目前,上海市共有近4万户家庭参保“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保险公司共累计理赔了41起家政人员的意外伤害事故。(《上海法治报》2004.12.29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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