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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要全程跟踪记录

2005-0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央有关部门正在拟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跟踪记录制度,将使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更加完善。“像法律文书一样严谨,如同邮局邮寄挂号信那般、走一站就需要一站签字盖戳”。有关人士指出,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要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运行轨迹。

全程跟踪记录要参照法律文书的要求用钢笔书

写,认真记录,字迹端正,尽量不涂改,但如有涂改必须由记录人签名盖章;为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相关记录后要签名盖章。这将为确定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大小提供客观依据。

有关人士指出,用人失察失误案件往往在几年以后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发现,所以,拟定中的制度还包括“要妥善保管好记录”这一条。健全受理、登记、阅办、送审、立案、督办、查处、结案等方面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干部和民众举报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及主要负责人的案件、重大案件、影响较坏的案件,可联合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联合查处。(《广州日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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