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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5-01-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浦东:给不作为、乱作为公务员上“紧箍咒”

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出台了《浦东新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2005年起,企业和市民到新区有关部门办事,凡是遇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办事人员将按情况受到各类责任追究,有的人

还将被扣发奖金。(《文汇报》1.4倪国和文)

深圳:引咎辞职首次写入地方法规

1月2日,深圳通过了《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首次引入了引咎辞职制度。其中规定,纵容、包庇配偶、子女进行严重违纪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引咎辞职。对阻碍记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娱乐信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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