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福建处理"办事拖拉"公务员

2005-01-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月至11月,福建省共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969人,其中给予效能告诫484人、诫勉教育380人、组织处理16人,还有53件投诉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省委书记卢展工说,政府部门办事拖拉,没有效能,执政能力从何谈起?厦门市经过三次审批“提速”,基建项目的审批时限从300天压缩到

176天、65天,到目前只需45天就能完成。《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省政府还取消了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80项,使审批时效再次提高。

福州市一家设计装饰公司的陈先生领取“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后告诉记者:“过去需要几个月才能办完的事,如今20个工作日之内就能办好。”

链接

黑龙江:五分钟的事让人等一天

几天前,张先生特地从广东赶回来,只是为了让黑龙江某行政机关在他妻子的一个证件上补一行数字,再加盖公章。张先生到该机关的职称办时,一位处长称负责手续补办工作的同事不在,今天办不了,让张先生明天再来。而张先生原计划当天返回,便说明自己从广东而来,着急赶回去,可该处长态度坚决,称其同事家有重要的事情――搬家。

次日一早,张先生再次来到该机关职称办,那位工作人员只用了5分钟就把事情办完了。

家里有事,就让岗位空着;五分钟的事,要让老百姓苦等一天,这是典型的机关病。黑龙江某行政机关发生的怪事,要是搁在福建,可能就得掂量掂量了,因为在福建,从省到乡镇都建立了“效能投诉中心”,群众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可以随时监督,而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是要进行处理的。

杜绝机关病,要有制度约束,把监督的权利交到民众手里,并有适当的惩处机制。(《新华每日电讯》1.17)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