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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应有“不可行性研究”

2005-01-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市人大代表张磊通过对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的长期考察,最近提出了《把不可行性研究纳入上海市重大项目决策过程》的建议案。张磊说,上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留下了不少遗憾,比如上海的内环线,双向才4车道,今天已经形成明显的拥堵等。假如我们当初能够通过不可行性研究,通过论证,把它的缺陷给予弥补和修

正的话,岂不是一件更好的事情吗?

从“可行性研究”到“不可行性研究”,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并不是简单的名词转化,而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重大项目事关百年大计,能不能更慎重些,更科学些,更透明些?

张磊说,如果要让某个项目的支持者、发起者们自己来论证,这个项目有多少弊端、有什么不可行,恐怕没有这种自觉性。所以,要靠一种制度的力量来推动,让每个项目都有充分的不可行的描述、论证过程,而且是一个中立的、科学的、全面的描述。或许在今后更趋完善的项目决策中,可行性研究和不可行性研究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都不可缺少,都有助于有关方面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准。(《中国经济导报》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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