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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歌”:从事业单位到市场主体

2005-01-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8月10日,“北京歌剧舞剧院”变成了“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首都旅游集团成为新“北歌”第一大股东,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京电视台、民营企业北京三奇广告有限公司参股,这标志着一个文化事业单位历史的终结,一个新的文化企业诞生。

北歌公司总经理胡伟说,过去根据政府要求排练出的节目经常

是演几场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现在演出完全按市场需求运作。北歌公司还通过资本运作,成功收购京城著名的晚宴剧场“北京之夜”的控股权。转企改制使“北歌”在2004年上下半年判若两个单位。下半年,“北歌”每月演出保持在30场,半年收入364万元,比上半年翻了一番。

按照市场的要求,“北歌”取消了原有的13个职能科室,新组建了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7个经营管理部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收入分配实行了“基薪+风险+特别奖励”的薪酬机制。

更重要的变化是人的观念和思维方式。北歌公司董事长刘毅说,过去吃饭靠政府,想着第二年要弄出什么名目向政府要钱,现在要想着每个月的演出怎么做。“北歌”计划三至五年内,成为北京市文化产业中的品牌企业,成为在国际演出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国文艺演出团体之一。(《经济日报》1.24 邱红杰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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