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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借用人物应付钱

2005-0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金庸对网络原创文学抄袭严重的现状予以批评。他强调,“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他称,人物借用有两种:有一种不是任何人创造的,这种人物是没有版权的,比如

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但假如是某一个作者独创的,谁使用了就要付版权费。周星驰在电影《功夫》中,用了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郭靖、黄蓉这些人物,周星驰每用一次就付一万块钱。文学作者“做什么事情都要独立思考,不要去抄袭人家。你自己没有独创性就不要写文章了,只好去做其他事情。”

(《三湘都市报》1.26赵明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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