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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强奸”该当何罪

2005-02-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现年21岁的孙战,安徽淮北人,原是郑州市某行政机关的一名保安。2003年6月的一天晚上,孙战受到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张某的性侵犯。2004年7月7日,孙战以告发张某相要挟,勒索张某现金2000元,并给张某出具不再追究其责任的保证书。

2004年7月24日,孙战再次以告发张某为由相要挟,又向张某要了3000元。后来

,张某不堪孙战这样的多次勒索,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27日,孙战又以同样的方法再次勒索张某3000元,被当场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战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张某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但是,对于张某对孙战实施的性侵犯行为,法院却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目前的《刑法》中找不到相应的条文。

《中国青年报》1.17韩俊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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