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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选票”成了农民增收手段

2005-0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民政部日前下发通知,今年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依法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贿选将宣布无效。前不久回山东老家,恰巧赶上了村主任的换届选举。奇怪的是,农民讨论的焦点不是如何利用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一个德才兼备的村主任,而是在讨论自己的选票卖给谁能有个好价钱,以及如何处理选举后的人际关系。

村主任竞选人不是傻瓜,竞选投入的几十万资金,往往是个人前半生的全部积蓄,甚至还要负债。“投资”是肯定要收回的,来源便是行使公共权力所产生的垄断租金。其中,出卖土地可谓来钱最快的渠道。而农民也不是傻瓜,是可以预见到这种结果的,那么为何还要选择贿选呢?

农民的理性计算之一是将选票卖给出价最高者。农民们认为,谁当选村主任差别并不大。那就把选票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吧,至少眼前还能获得一些好处。农民的计算之二是分租理性。如果我们把村主任当作农村基层政权的寻租者,那么,村主任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把垄断租金全部据为己有,而是必须将一部分租金提前支付给农民。农民在这次再分配中得益了。这也是农民特别欢迎农村基层政权民主化的重要原因。

农村出现的贿选反映出农村基层政权的公信力下降,以至于农民彻底地不相信基层干部会为农民的利益考虑。因此,政府如何培养其在农民中的公信力是目前极为急迫的一个问题,只有一个被约束、可信赖的合作型政府才能培养出长期理性、合作型的农民。(《国际先驱导报》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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