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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察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

2005-03-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公安部近日已经正式批准深圳进行警察职业化改革试点,打破目前参照机关干部执行的行政职务晋升“单轨制”。深圳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将分为警察、文职和雇员三类进行管理,警察仍然是公务员身份,但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定级,以解决目前公安系统由于受行政职数限制,带来大部

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派出所成绩突出的干警,其工资水平可能超过所长。

(《深圳商报》2.26 周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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