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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奖能否找回失落的权威

2005-03-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每年的年底、年初是我国文学奖项评选的热闹时期。然而,对于国内的这些号称“最高”、“最权威”、“最公众”的文学奖项,一直都伴随着圈里圈外的质疑。

  茅盾文学奖缺少透明度

一度被认为是“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茅盾文学奖,历届评选中都有一些艺术水平不高的作品登上大榜。

从1982年第一届评选起,“茅盾文学奖非议多”、“茅盾文学奖在‘矛盾’中行走”等言论频频见诸媒体。

2001年1月第5届评奖期间,一条《8万元挤走余华的茅盾奖》的消息便不胫而走。2003年11月就公布了入围名单的第6届茅盾文学奖的评选一直扑朔迷离,一年多后才公布备选作品书目,最终公布评奖结果还不知道要等到何时。

圈内人士指出,茅盾文学奖许多猜测消息的产生,与近年评奖过程及结果的权威性不够有关系。不“公开”、不“透明”成为茅盾文学奖离“权威”越来越远的最大病症。“谁谁在一一打电话给评委;谁谁力捧谁谁作品获奖,不然以什么什么事情相要挟”等一些小道消息不绝于耳,但从来不见公开的信息粉碎传言,广大的文学爱好者对这一评奖只能雾里看花。

鲁迅文学奖失之体量庞大

去年底公布的第2届鲁迅文学奖,文坛圈内人反映冷淡,因为获奖的很多篇目是大众听都没听说过的。

首届鲁迅文学奖获奖篇什达数十篇之多,有人建议收缩门类、少选精评。但这意见并没有被接受。第2届又评出35位获奖者,除了长篇、戏剧外,几乎涵盖了中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诗歌、评论诸门类。是否是评少了就“搁不平”?有人撰文指出,真正权威的评奖,是对顶尖作品花中选花,而非撒网式的。

  依托于传媒的评奖标准模糊

近年来,一些依托于文学刊物、出版社、传媒、网站的奖项,如“某某原创文学大奖”、“某某文学传媒大奖”、“某某年度长篇小说奖”……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而出。但其价值评判标准模糊,有通过办评选来扩大影响之嫌。有的出版社评的奖项,与其说是推举优秀作家作品,不如说是拉稿,包装某些作家作品的图书推销方式。

(《北京青年报》2.28 陶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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