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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潘金莲”蒙冤记

2005-03-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浙江农妇王桂香,背负着“潘金莲”谋杀亲夫的恶名,被打入大牢。这一次,她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奋力抗争……

霸占民女 老实丈夫委曲求全

王桂香是浙江省仙居县大战乡人,1994年11月嫁给了本村的李爱弟为妻,婚后第

二年生下一子。李爱弟靠外出做木工活儿维持生计,王桂香在家照顾儿子,做做家务。

大战乡有个屠夫叫王焕木,外号“王老大”,197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9年,刑满释放后拿起屠刀,干起了老行当。王焕木身高马大,加上他有判刑的记录,村里人都怕他三分,没有人敢惹他,更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王焕木孤身一人,每当看到别人家夫妻同进同出,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

1997年4月的一天,王桂香到王焕木那里去买肉,王焕木一看到俊俏的王桂香,不由得心花怒放:“好俊俏的女人!”

王桂香掏钱时,王焕木将手一摆:“算了,这点肉就算是我送给你吃的,不用给钱了。”

“这哪成呢?”王桂香自然不愿意占这份便宜,将钱硬是塞到王焕木的手里。

一个坚决不要,一个坚决要给。王焕木乘机一把抓住王桂香的小手,舍不得放下。王桂香使劲抽出手后,将买肉的10元钱扔到了肉案上,找零的钱也不要了,转身逃也似地离去。

看着王桂香的背影,王焕木想入非非。

当天晚上,王焕木喝了点酒,提着把杀猪刀直奔王桂香家而来。他早已打听清楚,这些天,王桂香的丈夫在城里打工,晚上不回家。村民们早已进入梦乡,王焕木拍打着王桂香家的大门。

“桂香啊,这是上午你买肉时多给的三块钱。”王焕木将找零的钱递给了王桂香,乘机抓住了王桂香的手,“你的这双小手多嫩啊。”王焕木开始挑逗起王桂香来。

“你给我放开,你再这样我可要喊人了。”

王焕木一听哈哈大笑:“你喊啊,我倒无所谓,到时,大家都知道了,你的脸往哪放?”

这句话点了王桂香的死穴,是啊,谁知道村里人怎么看?或许还说我勾引了王焕木。

王桂香犹豫之际,王焕木已经撕开了她的上衣,不顾她的反抗,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王焕木得意地说:“从今以后,我随时都会来找你,你不答应,我就杀了你全家。”

王焕木走后,王桂香羞愧难当,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可是看着身边熟睡的儿子,只好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两天后,丈夫回来了,王桂香向他哭诉了前天晚上的屈辱,她本指望丈夫能帮她洗刷耻辱。然而,丈夫一听,连忙推开她,“唉,我看还是算了吧,这家伙发起火来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他的家族势力又大,我们斗不过他啊,今后躲着他就是了。”

望着丈夫的熊样,王桂香满脸的无助。

杀夫夺妻 弱女子含冤入狱

自从占了王桂香的便宜后,王焕木见王桂香的丈夫并没有什么反应,胆子就更大了。有事没事时就到王桂香家串门,李爱弟如果在家,就没话找话地闲扯,如果李爱弟不在家,就要求和王桂香发生关系。王桂香迫于王焕木的淫威,再加上丈夫的无能,也就放弃了反抗。

没想到,王焕木得寸进尺,竟然希望能长期和王桂香相守。

1998年3月8日清晨5点左右,李爱弟赶早到镇上卖木柴去了,王焕木乘机溜进王桂香家,钻进了王桂香的被窝。王焕木告诉王桂香:“3月11号跟我到黄岩去做服装生意吧,离开你家那个没用的男人,跟我远走高飞。”

“好啊。”王桂香随口答应。然而,3月11日,王焕木到车站等了一整天,也没见王桂香的影子。“这个婊子,竟然敢耍我!”王焕木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将王桂香吃掉。当天晚上,王焕木想出一条毒计,既然王桂香舍不得丈夫,如果把她丈夫毒死,不就行了。第二天凌晨,王焕木躲在王桂香家不远的地方,等着李爱弟前脚一出门,王焕木后脚就溜了进去,抱着王桂香又是一次求欢。

“你为什么要骗我?”王焕木问。

“我已经对不起我丈夫了,现在再跟你走,那要遭全村人骂的。”王桂香说。

“唉!”王焕木重重地叹了口气,一个歹毒的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

天亮前,王焕木匆匆离开王桂香,回家拿出了一包老鼠药。早晨7点多钟,王桂香煮了一家三口的面条,自己和儿子吃完后,将剩下的面条用碗盛起来放在锅里,利用灶膛里的余火保温。随后,母子俩到邻居家串门去了。8点左右,王焕木溜进了王桂香的家,径直走到锅台前,拿起锅盖,将鼠药倒进了面条儿里。

9点左右,李爱弟回家后,端起面条儿就吃。不一会儿,李爱弟口吐白沫,出现中毒症状。此时,王桂香带着儿子已经回家,一见丈夫这般模样,吓得大声喊叫起来。很快,邻居和李爱弟父母等人赶了过来。王桂香一边安排家人去报警,一边叫人赶紧将丈夫送往医院。遗憾的是,李爱弟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断了气。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并将目标锁定在王焕木和王桂香身上。1998年3月15日,公安机关将两人刑事拘留,4月22日将他们逮捕。王桂香被抓后,村里人立即议论开来:“原来是谋杀亲夫啊,这和古时候的‘潘金莲’有什么两样?真看不出来,外表老实的王桂香竟然干出这等事来。”

还有人说:“肯定是王桂香勾引了王焕木。”

据理力争 仗义律师替妇申冤

这边,王桂香被羁押在看守所,思绪万千。当初是自己和丈夫的软弱才导致今天的大错,丈夫死了,自己性命能不能保住还是个问号。王桂香越想越气,都是王焕木这个无赖干的坏事,他罪该万死。然而,尽管她一次次地否认参与杀死丈夫一事,但还是被检察机关送上了法庭。在看守所,同监室的其他人听说了王桂香的遭遇,都深表同情,并鼓励她如实向法庭反映情况。

1999年4月26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1999年5月18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焕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王桂香也被判处无期徒刑。

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桂香痛不欲生。旁边的人劝她,如果真的冤枉,就该提起上诉。王桂香也觉得哭哭啼啼解决不了问题,就给哥哥写了封信,叫他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王桂香的哥哥聘请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应东峰为妹妹辩护。应东峰接手此案后,又多次会见王桂香,发现王桂香没有作案动机,鉴于此,应东峰决定为王桂香作无罪辩护。

应东峰律师在上诉状中提出:王桂香根本不知道王焕木投毒一事,当她知道丈夫中毒后,立即组织人施救,不存在不作为杀人的情况。从犯罪动机上看,王桂香从没有将自己终身幸福托付给王焕木的想法,他们通奸和王桂香杀夫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何况,王焕木是刑满释放人员,在村子里大家都怕他三分,王桂香是迫于他的淫威才和他通奸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作出了(1999)浙法刑终字第316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2月2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应东峰律师的辩护观点成立,予以采信。判决王焕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桂香无罪。2001年3月9日,台州中院宣判后,王桂香当场获得释放。

2001年3月13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对王桂香无罪判决不当。6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1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至此,王桂香终于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洗刷耻辱 不屈农妇怒讨公道

3年牢狱之灾,让王桂香坚强了许多。擦干眼泪,她又重新面对生活,拿起锄头就下地干活去了。当年丈夫在世的时候,重体力活都是丈夫的,如今,挑担、扛农具等重活都得由她一个人做。有时,实在做不了,王桂香就喊来哥哥帮忙。一般情况下,村民们看到王桂香吃力时,也会主动帮忙。然而,有些时候,不免有些尴尬。

有一次,王桂香家里没米了,她到一村民家借筐碾米,刚好只有男主人在家,就毫不犹豫把筐借给了王桂香。这时,女主人回来了,待王桂香走出门,她对丈夫说:“今后少跟这个‘潘金莲’来往。”

回到家,王桂香越想越气,自己已经被无罪释放了,为什么还有人对她另眼相看?这都怪检察院和法院,办错了案,害得自己坐牢,即使无罪释放,还洗刷不掉身上的耻辱。不行!我得找他们讨个说法。

第二天,王桂香找到应东峰律师,诉说了自己的苦境,询问解决的办法。应律师告诉她,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并帮王桂香写了份《国家赔偿申请书》。

2002年1月13日,王桂香拿着这份申请书走进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到了2002年9月,检察院把材料退给了王桂香:“我们研究过了,不属于我们的责任,你找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吧。”

王桂香按检察院的口头答复,把申请材料交给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5日,该院给王桂香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查,本案应由检察机关办理。我院对你的申请不能办理。”

皮球又被踢到了检察院,王桂香不得不又来到检察院。2002年12月25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口头通知王桂香,答复是不予受理,并将材料退给了王桂香。

2003年1月,王桂香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在长时间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2003年4月,她再次委托应东峰律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等赔偿义务机关对她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2004年9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王桂香的这起国家赔偿案,这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态度开始积极起来,主动找王桂香商谈赔偿的事。10月27日,王桂香终于获得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款共计6万余元。

2004年12月初,王桂香已带着儿子改嫁他人,目前在一家工艺厂打工,生活得很幸福。

(《法制与新闻》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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