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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还是假的――建筑招投标黑幕

2005-03-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所有的招投标法规中,你都找不到陪标一词,可大家都这么干。”深谙此道的贾利刚说。

“干这种龌龊的事,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2004年7月15日早上7时30分,一辆黑

色桑塔纳轿车开进北京某区县交易中心。

“老规矩,进了开标室,咱们就谁也不认识谁了!”在车里,贾利刚一边分发标书,一边叮嘱三位同事。标书用牛皮纸袋子封装,上面分别写着四家公司的名字。

“知道了!”同事们显然对此心知肚明,一走进二楼的开标室马上各自散开,有的坐在角落里吸烟,有的在会议桌前整理文件,谁都不说一句话。

9时整,××住宅小区工程监理项目开标活动准时开始,招标公司、建设单位代表、市场管理人员严肃地坐在一边,四家投标单位的“代表”,按公司的名称顺序签到,贾利刚和他的三名同事坐在对面。

按开标程序,贾利刚和他的同事递交了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一人一份标书。主持人庄严地打开密封的标书,检查单位印章是否清晰,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把正本重新交给唱标人。

“开始唱标。”主持人示意。

“我公司接到贵单位招标文件后,经领导研究决定,现以报价34万元监理费,费率1.7%承接该工程。”贾利刚声音宏亮,充满诚意地宣读标书。现在,他的身份是A监理公司经理。

市场管理人员准确地把他的话录入计算机。

“我公司接到你单位招标文件后,经领导研究决定,现以34万元监理费,费率1.7%承接该工程。”四家的报价都是一样的,科里的司机把贾利刚的话重复了一遍,不过,他现在的身份是B监理公司的办公室主任。

接着,另两名同事分别以C监理公司的经理、D监理公司经理助理的身份宣读了各自的报价和费率。9时30分,开标仪式结束。

“终于演完了!”回公司的路上,贾利刚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每次开完标,他都会有这种感觉。按规定,当天下午专家要评标,几天之后才会公布哪家公司中标,但他心里明白,自己的公司肯定会中,上午的活动只是做做样子。

刚才还形同陌路的三名同事早已聊起天来,贾利刚却心情沮丧,“50多岁的人了,还干这种龌龊的事,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4年来,贾利刚演出了十几回,早已深恶痛绝。“这几年公司没有中过一个真标”

今年54岁的贾利刚颇具文人气质,喜欢书画、读书。他对建筑行业可谓非常熟悉。1991年,他开始担任《建筑劳务报》主编,这份报纸由北京市建委外地施工队伍管理处主办。其间,他还从事建筑劳动力市场、整顿建筑市场调研工作。2000年12月,贾利刚调到北京首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2004年后任市场部经理,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2004年10月离开公司。

4年时间,贾利刚参加了几十项工程监理招投标,亲历了招投标的各个程序,有时还要协助甲方办理招投标手续。他深刻地感觉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是有法可依的,有形建筑市场的规则是健全的,程序也是严谨的。可就在这规范的市场管理下,却涌动着不规范的交易活动。“如果说建筑产品是有形的‘阳光工程’,而承揽工程的运作方式却是无形的‘地下工作’。”贾利刚说。

建筑工程招投标分为施工和监理两大类,前者实施较早,后者是从2000年开始的。招标信息是公开的,北京市所有报建工程都要在工程交易中心大屏幕上公布,每项工程公示时间在一周以内,企业也可以上网查询。

负责招投标的前两年,贾利刚经常跑到工程交易中心,看到大屏幕上的相关信息,赶紧刷卡登记。公司领导也非常重视,接到招标文件立即组织评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撰写监理大纲,对参加投标的每一项工程都抱有很高期望。可十几次招标下来,每一次都杳无音讯。贾利刚做了一个统计,从市场大屏幕上获取信息登记投标,被建设单位邀请入围参加投标的项目只有30%。尽管经过百般努力,最后中标的机率是零。

有这种痛苦经历的不止贾利刚一人。

一次从北京上帝科技园区踏勘现场回来,贾利刚问宏夏公司的一位经理:“你们近几年通过市场工程招标信息公示后,在市场刷卡登记的项目中过标吗?”经理摇摇头,苦笑着说:“没有。”

“陪标,就是大家一起演戏”

“在所有的招投标法规中,你都找不到陪标一词,可大家都这么干。”贾利刚对这点非常肯定。

所谓陪标,就是在工程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建设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活动。

按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至少要有7家竞标,而监理招投标要求至少4家竞标。对贾利刚来说,找3家监理公司陪标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大家需要相互帮忙。

“陪标,就是大家一起演戏。”贾利刚说,不管这个项目有多少家报名,在《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中,要邀请这三家投标,而这三家在投标书制作中,就要向低标准看齐,人为降低水准,确保不能中标。一开始还由陪标单位制作标书,到后来日趋简便,就由中标单位统一来做了,提高了陪标的效率。封标时到三家单位盖好章,等到开标那天,唱标也由一家代劳了。如此这般,甲方事前约定的意向单位哪有不中标之理?

“只要干上这一行都很清楚,要想承接任务就要从源头抓起,临拜佛再烧香已经来不及了。”贾利刚说,我们要调动一切因素寻找工程信息,有的工程刚一立项,就已有不少商家开始跟踪了,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同建设单位建立特殊的关系,不断地加大投入,取得开发单位关键人物的首肯。

贾利刚说,在自己寻找监理项目的接触中,一般都要把建设单位或中介人请出来,大致要经过三个层次,一是推杯换盏,二是歌舞相伴,三是“袒”诚相见。

“谁手里有工程,谁就能找到神仙的感觉。”贾利刚说。正是由于这种私下运作,不少工程项目没有进入招投标程序前,就已经有了中标对象,这种私下的活动才是真正的招投标实战演习,等进入了市场登记,大屏幕开始发布工程信息时,招投标活动已经接近了尾声。后期制作阶段,实际上也就是走过场演戏,其结局完全取决于导演和编剧。“现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没有遏止,反而越来越严重了”。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根子都在招投标

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对五年来《建筑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发布报告称,工程招标中的“黑白合同”问题很突出,“不仅相当普遍而且难以查处”。

所谓“黑白合同”,是指建筑项目投资者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除公开签订的合同外,又与中标公司私下签订另一份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压低工程款项,垫资承包等。“黑合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建筑法》,造成了建筑工程质量隐患。

“黑白合同”也被称为“阴阳合同”。贾利刚说,近几年我看到的几十份签订的标准监理合同后面,都有一份附加协议,即俗称的“阴阳合同”,标准合同标的是虚价,私下商定的协议才是实价。标准合同送市场管理部门备案,附加协议留在公司作为结算凭据。

为什么要签订“阴阳合同”?贾利刚说,监理行业竞争激烈,导致大家竞相报低价,尤其近几年监理费开始打折压价。三年前,贾利刚参加某小区两个标段的招标会,甲方明确提出参加投标的监理企业要让利30%,而让利的幅度对中小企业还是有吸引力的。

“你知道为什么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吗?”贾利刚说:“根子也在招投标上,因为债务链在招投标关键环节就已经埋下隐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贾利刚保存了十多份招标文件,里面竟然没有一家如实载明资金落实情况,而在规范的招标文件文本中,也只标明了资金来源。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我不理解为什么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没有依法把住这道关。”贾利刚说,资金严重短缺不到位,也能办理施工许可证,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工程款的拖欠。开发商欠总包,总包欠分包,分包欠民工,形成了一条难解的债务链。有的商家钻这个空子,抓住了一些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饥不择食的弱点,在招投标进入程序前,就作为一项条件,要求中标单位垫资施工、垫资监理,使企业在无底洞里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可以说,不在招投标阶段控制资金问题,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是空话。

“有人说无钱寸步难行,可在建筑业偏偏会发生这种怪事,无钱路也畅通。”贾利刚说,如果不对工程款的到位率进行有效地信用控制,拖欠工程款就无法缓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将是永久的话题。

作为从事过调研工作的贾利刚,经常搜集涉及建筑招投标的腐败案件。在贾利刚看来,招投标市场主体地位的不平衡,导致了主体行为的不规范。谁掌握了工程支配权,谁就得到了腐败的资格与机会,这种现象必须改变。

“我不希望看到全国都在演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贾利刚说:“我真心希望招投标制度能进行改革,从这一点上说,把幕后的交易说出来,对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好处。”

有一个消息让贾利刚感到欣慰:《建筑法》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了修改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今年三四月份将提交全国人大,以期年底完成对该法的修订。

新修订的《建筑法》将特别针对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预审、评标、中标等环节可能引发的腐败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等重点问题进行遏制,修订后的《建筑法》将强化对专业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同时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消除政府工程建设中滋生腐败的条件,对工程招投标进行全面规范。

《中国青年报》3.2刘万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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