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定不判离吗

2005-03-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与汪某相识恋爱,不久结婚。婚后生活很不幸福,与他争吵不断。后来,他又参与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我提出离婚,他死活不同意。无奈,我诉至法院。很多人对我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此话对吗?

专家解答: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没有“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判决不准离婚”的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有两种情况应准予离婚。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请求离婚,另一方同意离婚,应准予离婚;另一种是凡符合法定离婚理由,一方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后者有个举证问题,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您若想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胜诉,必须收集有关您丈夫因赌博屡教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上海法治报》3.2)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