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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家讨“面子”

2005-03-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11日,19岁的学生何为到哈尔滨市建国街上的一家连锁店购物。在挑选毛巾时,何为想在高档毛巾里挑选一条有艺术品位的。旁边的两位女服务员说:“行了行了,别挑了,这毛巾挺贵的,不买你就别挑了!”过了一会儿,何为又买了一些其他日用品,连同她要买的那条16.9元的毛巾一起放到了购物筐里。那两位女服务员又过

来对她说:“东西就这么点儿,你放到筐里干什么?”

何为认为,这两位服务员把她当成了小偷,而且作为服务人员语言极不文明,她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污辱。于是,她向哈市消协12315举报中心投诉,并通过消协向商家提出“不要金钱赔偿,只要商家向我道歉”的精神索赔。两天后,该商店经理诚恳地向何为道了歉。

何为说,“我费尽周折索要精神赔偿不单单是为了出一口气。我希望这家连锁店能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也提醒其他商家注意树立良好服务信誉。”

《黑龙江法制报》3.10 孙砾 张鸣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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