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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用生命模拟车祸现场

2005-03-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12月8日晚上9点左右,宁波纺织学院学生沈晏婵在宁波市区自南往北横过公路时,被飞速驶来的一辆小客车撞倒,23岁的花样年华在瞬间凋零。事故发生后,宁波市交警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醉酒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沈晏婵横过公路未注意看清来往车辆,负事故次要责任。

沈晏婵的父母沈桧

林和周艾萍不相信一向守规矩的女儿会违章,于是向浙江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申请重新认定,但得到的答复是维持原认定意见。

宁波市交警支队告诉周艾萍,事发时,肇事车时速是87公里,可这与目击者们的看法不一致。“很多目击者都告诉我,驾驶员当时开车的速度可以用‘飞速’两个字来形容,至少有110公里了!”“再说当时女儿已经走过3/4车道了,相信她穿马路时应该离小客车是有一定的距离的。”

为了使证据更加确凿,周艾萍决定包一辆车来模拟事发的那一刻,即让车子用87公里、100公里、110公里等不同的车速,驶向在前面100米处步行的自己。

2004年4月中旬,周艾萍用每天600元的高价,包下一辆桑塔纳小轿车来到宁波。整整10天,每天早上7点到9点,晚上9点到半夜,周艾萍带着儿子和司机去事发现场做试验。实验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不超110公里车速的车子,是不可能撞上已穿过3/4车道的沈晏蝉的。

在周艾萍的不断申诉下,浙江省公安厅为此案专门成立了专家组进行分析论证。2004年5月30日,省公安厅发布复核结论:撤销原结论,改认定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对于赔偿金,周艾萍表示,他们将以女儿的名义,用这笔钱去资助一所贫困小学。

(《老年生活报》3.11 郭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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