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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乡修路从富翁变“乞丐”

2005-03-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首富不忘养育恩

刘正良是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龙飞村人。上世纪80年代初,25岁的刘正良率先走出了龙飞村,到桂花泉镇开了一家日杂小卖部。3年时间,他的商店开了9个,资产近百万。

1988年春节,村里派几位村民去请刘正良回山带大伙修路。刘正良反复思考,最后

决定暂时放弃生意,带资金回家修路。一些好友纷纷劝他要慎重行事,妻子也苦口婆心地劝。但刘正良决心已定。

1988年2月下旬,刘正良把生意红火的商店全部转让,然后携着妻子儿女回到了龙飞村。全村男女老少都赶到村头,夹道欢迎他们的“英雄”。

十年修路多辛苦

刘正良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没有现代化的工具,靠锄头、铁镐等器具。村民们都知道这是在为自己修路,干得分外努力,连六七十岁的老人和几岁的小孩,都来到了工地。

龙飞村山势陡峭,刘正良上万元资金买来的炸药、雷管很快用完了,可公路却前行了不到一公里。此时,刘正良才知道修公路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先是变卖家产,动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积蓄用完后,他又找亲戚借,找银行贷款。经过一整年的艰苦奋战,公路的基本路基终于有了6公里。但他们的资金来源也陷入了困境。

为了找贷款,刘正良两次上北京,60多次找各级领导。他的义举引起了省领导的重视,省计委、省扶贫办等先后共拨款34万余元。1998年10月10日,一条全长10公里,纵跨两座桥梁,穿过12处涵洞的龙飞公路终于把龙飞村与外界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在十年修路期间,刘正良当选为镇人大代表、多次被评为“引进资金先进个人”。路修好后,数十家媒体蜂拥而至,刘正良一夜之间成了全国关注的修路明星,被誉为中国“公益修路第一人”。

巨债缠身谁负责

刘正良修路,以他个人名义欠下了20多万元债务。他想自己的投资就算了,只当为家乡做贡献。但自己是为政府欠了债,政府肯定会把债务解决。没想到政府对此却不予认定,原因在于刘正良请县水利局勘测编制的工程报告,显示公路总投资为75.39万元。但由县委调查却是36.24万元。两份报告相差近40万元!遗憾的是,修路期间所有的账务都是刘正良一人管理,没明细表,究竟花了多少钱,谁也说不清。

刘正良痛心疾首。十年来自己的心血全部花在了公路上,他没有穿过一套好点的衣服,抽过一包好点的香烟,全家人节衣缩食,这是全村人有目共睹的。公路修好以后,龙飞村的竹木等资源很快运出去,全村人的平均收入大为增加,但他这个昔日的首富却成为全村最穷的家庭。

如今,家里几乎每天都有各地来催收欠债的人。为了躲债,他只好又把家搬到了崇阳县城。可此时穷困潦倒的他只能租住在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小屋里,墙上到处是裂缝,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县里一位领导对记者说:“龙飞公路的建设,政府并没有立项,完全是个人行为、民间行为。政府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县委办公室的干部说:“县里不可能拿出二十多万为他还清。”而桂花泉镇是全省有名的贫困镇,村里乡亲们虽然十分感激刘正良,但他们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刘正良背负的债务雪球越滚越大。这个硬汉子有几次准备一死了之,所幸被妻子及时劝阻和安慰!有时候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刘正良就偷偷地去捡破烂。

今年1月25日,崇阳县信用社以刘正良不按期还款把他告上了法庭。刘正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民主与法制》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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