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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竟对8岁女孩下毒手

2005-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活泼开朗、性情温和的13岁少年曾旭日(化名)因为邻居家的小朋友骂他“王八蛋”,一怒之下,将这个只有8岁的小女孩儿掐死。出于好奇,他又对其进行猥亵。

2005年3月,经过了一系列司法程序后,少年犯曾旭日被送到了北京市少年教养所,开始接受3年的劳

教处理。

此案发人深省,也给人新的启示:警惕“好孩子”的潜在危险,是当务之急。

杀人案令办案人员震惊

与多数犯罪少年不同的是,曾旭日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他的父母健全,感情良好。家里除了曾旭日之外,还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哥哥。兄弟俩在同一所中学,哥哥上初三,曾旭日上初二。老师对曾旭日的评价是:天生聪明,但贪玩,学习成绩在班上30人中排名第十,应属中上。

在北京市所有的杀人案件里,年龄在14岁以下的极少。所以,曾旭日的案子,当时令所有办案人员震惊。

不是问题少年,却出了如此大的问题,为什么?

据说,曾旭日的父母亲都是老实厚道的本分人。每天起早贪黑做生意,就是为了供养两个儿子上学,不能让孩子像他们那样没有文化。

曾旭日入劳教所之前,几乎是从学校到家里两点一线。偶尔,也跟同学一起去离家不远的网吧上网,但并不上瘾,他知道父母的钱来之不易。他性格活泼,为人随和,属于让家长比较省心的一种。

因为一点小事对女孩下毒手

3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曾旭日所在的北京市少年教养所。

“你为什么要把那女孩儿掐死?”记者问。

“她翻我口袋。”“翻你口袋干什么?”“拿钱。”“那你就掐死她?”“她骂我是王八蛋,我生气了?”

“知道后果吗?”“不知道。”

采访陷入僵局。记者只得转而去找教养队长。教养队长告诉记者,曾旭日杀人案在当地的影响极其恶劣。公安部门批示:“限期三天破案。”

公安局确认凶手之后,来到了曾旭日所在的学校。

警察问曾旭日:“11月13日那天你干什么去了?”

曾旭日说:“找同学谢赂去玩了。”说这话的时候,曾旭日心里有点紧张,他知道那个时间谢赂也没有在家。直到傍晚6点钟,曾旭日才如实招供。

杀人后照常去上学

据曾旭日说,把女孩儿掐死之后,把她扔到了附近的一个废弃不用的院子里。之后又去了女孩儿家,找她哥哥玩。晚上,他在家吃过饭,看了会儿电视就睡觉了。他说整个事件当天晚上他想都没有想,更没有觉得害怕。

第二天,他照常去学校上学,听课,写作业。他说自己并没有觉得把自己好朋友的妹妹杀死了,对不起朋友。猥亵,是因为对她的生殖器官感到好奇。

少年不知愁滋味

曾旭日对记者说,其实他不太希望见到爸爸妈妈,也不想早点回家。在调遣处接受入所教育的时候,他曾经见过爸妈一次。妈妈一见他就哭了。看妈妈哭了,曾旭日也哭了。他知道妈妈非常惦记他,在妈妈的眼里,曾旭日应该比哥哥听话。

目前,曾旭日对自己的罪错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表现正常,曾旭日两年之后便可解除教养,重新回到社会,重获自由之后他还可以继续上学。 (《北京青年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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