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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迅日记》看鲁迅的收入

2005-04-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文革”时期,25岁的我从中国科学院被押送到劳改农场。农场有一套《鲁迅全集》。《呐喊》、《彷徨》等,都被别人抢去看了――只有那上下两册《鲁迅日记(1912 1936)》扔在角落里。我就在冷而又冷的角落,自学这《鲁迅日记》。

沉沉的两大本,那是多么枯燥、琐碎、乏味的流水账啊!记得鲁迅自己描述过:

“我的日记……写的是信札往来、银钱收付……”

百无聊赖之际想:也罢,我正好是学数学出身的,就来查查鲁迅的账吧。首先注意到鲁迅每年都买很多很多书,这是我最羡慕的!鲁迅爱逛琉璃厂、淘古董字画,爱吃馆子、摆酒席,孝敬老母,资助亲友,晚年经常带全家乘出租车看电影……但那么大的开销,需要多少钱啊?

中国文化人,一向出于清高“耻言钱”,然而鲁迅在1923年“娜拉走后怎样”的报告中,一针见血挑明――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

鲁迅这24年来的钱来自下列四方面:公务员收入、教学收入、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我统计结果:1912年春至1926年夏鲁迅在北京期间,共收入银洋41024元1角,月平均245元;1926年夏至1927年秋鲁迅在厦门和广州期间整一年,共收入教学费国币5000元,月平均417元;1927年秋至1936年在上海期间共收入国币(法币)70142元4角5分,月平均674元。那么,根据历史资料换算,1912年一块银洋约合今人民币40元,1927年1元“国币”约合今35元;1936年1元法币约合今30元。也就是说,鲁迅24年的总收入相当于今392万元人民币以上。

鲁迅依靠自己挣来足够的钱,超越“官”的威势、摆脱“商”的羁绊,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成为文化人的榜样。(《杂文选刊》2005年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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