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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收养不能继承生父母遗产

2005-04-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因自家经济负担重,陈某在刚出生时就被父母送给他人收养。养父母对陈某非常好。陈某20岁时,无意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便征得了养父母的同意,开始同生父母往来。此时,陈某的生父母家庭条件已很好。不久,其生父母在一场车祸中不幸双亡。在父母遗产分割时,陈某认为生父母的遗产也应有他一份,但遭到其他人反对。请

问陈某对生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专家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若子女被他人收养,则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据此,陈某夫妇将陈某送养他人后,便不再对陈某负抚养教育的义务。当陈某长大成人独立后,他对亲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由于陈某没有和其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因此在法律上,陈某仍是养父母的儿子,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法制晚报》4.13陈玛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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