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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容“客串”

2005-04-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载,山西省定襄县的侯明亮买的一间平房被科技局长郭林俊看上,郭便一把大锁锁住房门欲归己有,侯无奈,只得诉诸法庭为自己讨个公道。可谁知,法理占尽的侯明亮,诉讼请求竟被法庭驳回。尤其荒唐的是,此桩法律闹剧竟是由书记员梁斌在法庭上“独自作业”的。

作为书记员的梁某,自己根本就没有审案判案的法律资

格,却大权独揽,又审又判。对此行为,这家法院的戴院长却说,“有时候也行吧,不违法。有时法院审判员人手不够,或是审判员要小解,让书记员代行问一问也是可行的。”作为法院院长,如此不伦不类的回答,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假若法庭连起码的程序正义都做不到,其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又如何体现和保障呢?法庭是维护正义的神圣殿堂,这里容不得任何“客串法官”在此“玩耍”!

(《光明日报》4.15周士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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