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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与字与其他

2005-04-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世纪80年代初,一位老文化人过武汉蛇山北麓时,远见林阴中掩映着一座铜像,像下似乎是一座坟墓。见许多瞻仰者从林阴中走出,出于好奇,他向一位左肩挂着照相机、右手挽着女朋友的轩昂青年打听:“请问,这是什么人的坟?”那位青年大大咧咧地掷出一句话:“黄公克”!

这一回答使这位老文人有点错愕,他

无论如何搜寻脑中的记忆库存,真想不起在汉作古或移葬汉皋的名人中有“黄公克”其人。于是趋前拜谒墓碑,原来碑上刻的是“黄公克强之墓”!老人对这位轩昂而又粗心的武汉青年竟不知道有黄兴字克强这样一位英烈,曾战斗并长眠于汉上而连连叹息。连我这个老武汉人也感到脸上热辣辣的。

20年来看了不少记述现当代史的电影,搞编导的人居然闹不清一个人的“名”和“字”应用场合的区别,让自己的演员屡有自己称字不称名的“口误”。记得的就多次听到剧中人黄兴自称“我黄克强”,片中人李济深自称“我李任潮”,李宗仁自称“我李德邻”,其粗疏失当与“黄公克”五十步百步之差而已。

说起近来屏幕上的笔误舌误,有时听到恨不得打个电话去抗他一议才好,但我何来这许多电话费预算和打电话的时间!何况人家已积误为正,约定俗成了。例如把“告知”与“告之”混用,把“备受”误作“倍受”,已成为一种不自觉的时尚了,连名家或亦难免。

《杂文月刊》2005年第4期陈泽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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