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是一家单位的办公室文员。每逢周末,她和丈夫都会到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采购,为下星期做好“储备”。今年3月,刘女士和丈夫在搭乘这家超市提供的免费班车回家的途中,与一辆小型卡车相撞,致刘女士手部受伤,短期内无法做打字等办公室工作,后被迫请假半个月。请问,刘女士能否向超市索赔误工费?
律师解答:
本案中,刘女士可选择两种索赔途径:首先,刘女士可向超市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因为顾客在超市消费,就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关系。超市提供免费班车服务,是在消费合同中自己附加的服务,超市有义务保证其安全性;其次,顾客可以直接向肇事车辆的单位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法制晚报》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