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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赌博“驻京办”

2005-04-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境外赌场的“驻京代表”不仅组织“客源”出境赌博,还通过非法渠道流通赌资,干扰了正常的金融运转体系……

赌徒徐文阁:百万家业化泡影

徐文阁是河南省长垣县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搞防腐材料的经营,被人称作“防腐大王”。经过多年的商海拼打,他的资产如滚雪球一样快速增长。2003年,他的固定资产总值已经达到了2400万元。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徐文阁认识了一个叫王敏的“外商”。说是“外商”,其实也是中国人,和徐文阁的妻子同是山西老乡。两个人认识没有多久,王敏就向徐文阁介绍说,自己是吉林省延边自治州边境对面某国皇都国际娱乐中心的驻京代表,他邀请徐文阁有时间到他们那儿“玩”一把。

2004年4月中旬,王敏“帮助”徐文阁办好了旅游签证,徐文阁带着两万元钱,在延边出境。

说起来很怪,那天,徐文阁的手气特别的顺,在皇都娱乐中心的两三个小时里,他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赢了十万元钱。徐文阁天真地认为自己是有“赌博天才”的,赌桌上的钱来得是比搞防腐材料经营容易得多了。所以,在回北京的一个礼拜以后,他再一次出国来到了皇都国际娱乐中心。这一次,他带了30万元,决心要好好地“弄”一把。结果,事与愿违,他不仅把30万元全输在了皇都国际娱乐中心,还把向娱乐中心借的10万元也输了个一干二净。

输红了眼的徐文阁并没有吸取教训,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皇都国际娱乐中心赌博。从一次下注一千元开始,再到一次下注一万元、十万元、一百万元,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他不仅输掉了公司的固定资产,还把家里的汽车、房子都抵押了出去,输得一干二净。最后,看他实在是不可救药,妻子带着儿子哭哭啼啼地离京回到了老家,而他,再也没有脸回去了。从此,他就在北京厚着脸皮在朋友中蹭饭吃……

“驻京代表”王敏浮出水面

2004年底,中国政府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禁赌风暴”。北京警方打掉了一大批境外赌博集团驻京办事处。

在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王敏因使徐文阁出境赌博而倾家荡产的故事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王敏,男,41岁,山西省和顺县人,1996年来京经商,2003年5月被皇都国际娱乐中心聘为驻京代表,承担该中心在北京的业务。警方调查发现,从2003年5月到2004年底一年半的时间里,经王敏组织“出国”旅游的人员达247人次,总人数为96人。经过统计,警方发现,在这96人中,有民营企业经理22人,国有企业负责人38人,其余36人是各级政府部门公务员,大部分都担任着重要领导职务。

这些人出国的方向都是到皇都国际娱乐中心“娱乐”,参赌率百分之百,其中仅有19人“出国”参赌一次,其余的人员都发生了二次以上的“出国”参赌的记录。

王敏落网后,这些参赌人员也都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理。警方掌握的资料表明,他们的涉赌金额总计为一亿四千多万元。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因此倾家荡产的不在少数,一些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和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还涉嫌贪污、挪用公款。

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从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携带现金出境时,有人民币6000元或美元5000元的限额。那么,这上亿元的资金是怎样带出境的呢?

这个问题正是境外赌博集团在北京委派代表的真正意图,北京代表的真正任务除了要组织人员到赌场参赌外,还要负责资金流通渠道畅通。

3月15日,记者来到北京市某监狱采访了王敏。他在介绍资金流程时说,除了赌客直接带现金出境外,大部分是通过他的运作处理的。在这起境外赌博集团设立代表处招揽我公民出境参赌案中,北京的一家颇有名声的典当行也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为“皇都国际娱乐中心”的资金提供了流通的便利。

王敏先是要求出境参赌的人员向这家典当行打入现金,获得在这家典当行存入的现金凭证,出境后,到皇都国际娱乐中心换取筹码。

那些可以携带更多赌资的“老客户”嫌这种资金流通模式麻烦,就采取了一种更为“简捷”的办法:旅游签证办好后,他们直接向王敏提供的皇都国际娱乐中心的专用账号上汇入款项,出境后,在皇都国际娱乐中心直接提取筹码参与赌博。

徐文阁这样的“散客”对王敏来说还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王敏自以为骄傲的是组织了一次“旅游团”。这个旅游团是以某民间协会的名义组织的,旅游团的团员大部分是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当他们来到皇都国际娱乐中心“娱乐、休闲”后,大呼“人间天堂”。

组团“客户”和零星“散户”陆续出国豪赌,造就了王敏滚滚不尽的财源,在短短的时间里,王敏已经积累起了800多万元的非法“资产”,在亚运村附近购买了两套180平方的住房,乘坐的是奔驰500。据相关部门的评估,他在皇都国际娱乐中心“驻京代表”这个位置上的实际收入应该达到了1000万元!

据王敏交代,像他这样的“驻京代表”分布在全国各地,在本辖区内,可以下设分支机构。皇都国际娱乐中心实行的是客户经理制,当“代表”亲自带来或通过旅游渠道送来客人后,由客户经理根据“代表”的介绍判断赌客的赌博“级数(即后续赌博能力)”来决定初期输赢概率。“客户经理的眼光非常准,如果是有回头可能的大赌客,初期便会被放水(故意让他小赢);如果只是带了几千元来玩玩的散客,则立刻让他输钱走人。”王敏说,“徐文阁就属于这种有潜力可挖的大客户。”

皇都国际娱乐中心对客户经理的收入实行独立核算,与客户的输赢额直接挂钩,其盈利额的10%归客户经理,但是,如果输了,所有亏损额都要由客户经理负担。而客户经理对“驻京代表”也实行独立核算管理机制,报酬也同样与输赢额挂钩,按介绍的客户输赢差利额的5%提取手续费。

有资料表明,在延边自治州,各旅行社组织游客出境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普通旅游团、豪华旅游团和休闲游。普通旅游团属于正常旅游;豪华旅游团也叫赌博团,可在那里赌博;休闲游办理出境手续与普通游客一样,游客在境外停留时间可由自己决定。

这些休闲旅游团和豪华旅游团都有边境那边的赌场“驻京代表”掺杂其中,发挥着别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英皇酒店驻延边办事处也有自己的旅行社,经常组团过境。在资金流通渠道上,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体化的功能,有自己的账户和资金流通渠道,警方在查封英皇酒店办事处时,就冻结了11个账户。据延边自治州公安局一位领导介绍,这11个银行账号分别设立在当地的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对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初步统计数字表明,他们从交通银行账户上共转走现金人民币1.2亿元、美元370万元。

据云南省禁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介绍,经过一个多月的行动,取缔了境外赌场在该境内的地下联络点、接待站14个,缅甸境内已有82家赌场被迫关闭,有几家投资上亿元的赌场,甚至开始考虑变卖地产了。

赌球代理古某:无论输赢都发财

在公安机关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行动中,境外某赌博网站北京地区的代理人古某落入了法网。古某和境外赌博网络连手,利用在线投注的方式,形成了下线发展下线的北京地区赌博网络,开展网上赌球代理业务,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居然聚敛赌资11亿余元。

古某在北京市某商业集团工作,是个狂热的球迷。2004年6月,古某的球迷朋友金海从南方某市来到北京,说起自己在南方赌球发财的事,这次到北京来就是要找一个好朋友共同发财的。经不住金钱诱惑的古某,对其传授的“网上赌球致富”经验颇感兴趣,看到古某对自己的介绍心动,金海及时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台湾某赌博网站的大陆总代理,古某表示愿意成为金海在北京的下线――驻京代表。

境外赌博网站是怎样培养地方代理人的?又是怎样进行网络赌博的呢?3月10日,记者在北京市某看守所采访了犯罪嫌疑人古某。

据古某介绍,他所“服务”的台湾某赌博网络公司每天都会将国际上众多足球队之间的比赛,通过互联网向“用户”实时播放,参与此类赌博的“用户”通过加密终端,在互联网上观看参与赌博的足球赛事、比赛计分和赔率,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猜测,由赌博网络公司在当地的“代理人”操作,将钱投注在某支足球队上,以此进行赌博。这种赌博极具刺激性,赌资以千元起步直至万元或数十万元以上。

这种以“驻地办”为基层单位的赌球组织,就像一个金字塔,塔顶是大庄家,也就是这家赌博网络公司,再往下发展各级庄家。然后,通过互联网取得赌球资料,层层下发到各个小庄家,每一层庄家都能获取下注总额1.5%的手续费。在这个比率“手续费”的刺激下,建立起一层层下线,组织赌徒进行投注参赌。

网络赌博集团组织结构非常严密,总代理、代理、赌徒彼此间不见面,只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获得账号和密码,到赌博网站参赌。甚至是同一条线上下来的跨级别代理人之间也素不相识,他们大都是通过网络结识,互不见面,互不通电话,互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所以,在这个赌博网络中,很容易发生赌博网络公司“代理人”携款而逃的事件。

主办这个案件的警官给记者介绍了古某获利的手段:

如果网络公司开出0.8的赔率,赌徒押注1000元,赢了可以赢得800元,输了,就会输去1000元钱。如果投注时,押在甲方足球队胜的有100万元的赌金,押乙方足球队胜的有80万元的赌金,那么,古某就会自己接下对等的各80万元赌金,只向金海上报押甲方足球队胜的20万元。按照赔率,无论任何一方足球队获胜,古某都可以获得20%的利润,即32万元。当然,如果甲方足球队获胜,古某会获得更大的利润。

一位曾是球迷的参赌人员不堪回首地说,原来看足球比赛是一种享受、一种兴奋,自从开始“赌球”以来,看球不再是享受而是一种折磨了。

(《检察风云》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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