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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父母的孩子

2005-04-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9月,昆明市专项打拐斗争,会战三个月,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行程5万多公里,一共解救出了63名被拐儿童。一年后,记者奔波在福建晋江和云南昆明,对孩子们最后的归宿进行追踪调查。

  没有身份的新孤儿

2004年8月,昆明打拐解救的第一批18个孩子住进了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此

后又陆续来了两批,到9月10日为止,福利院收留的孩子的数量已经增加到33个。

“那些被拐卖到沿海发达地区的孩子看来在那边生活待遇不错,回到昆明反而不习惯了。刚开始不肯吃我们喂的东西,闹情绪,时间长了才慢慢改过来。”工作人员说。

几个月后,有23个孩子亲子鉴定成功,警方又重新把孩子领出福利院,交还给了父母们。最后剩下的10个孩子仍滞留在福利院,无人认领,成了“新孤儿”。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把10个孩子送到了昆明郊区的农村家庭里寄养。福利院负责每周去看望孩子,入户调查。10个孩子的户口问题至今无着落,没有人能预知,这些孩子将来的上学、工作,会遭遇多少麻烦。

去了又回来

2003年底,闽滇警方联合打拐行动中解救的34个孩子中,经过DNA鉴定,有8个小孩找到了昆明的亲生父母,由晋江警方移交给昆明警方,还有26个孩子仍处于无人认领状态。

今年4月初,记者在晋江警官的带领下,艰难寻访到陈埭镇王何远家的孩子,他是26个最终重新回到买主身边的孩子中的一个。

王何远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带记者去他的家,他非常担心,怕警察再次出现是为了把孩子带走。在他一个远房亲戚家里,他的老婆李文静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小男孩,低着头不吭一声。就因为她生了两个女儿,没有生一个儿子,多年来在亲戚和邻里面前抬不起头来,买来的这个男孩子让她感到解脱了。

他们给孩子取名叫“育星”。孩子从几个月大的婴儿养到白白胖胖,会下地走路了,有一天警察突然把育星带走了,夫妻俩抱头痛哭,过了几个月警方又来人通知去领孩子回来,这个过程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悲喜交加。李文静原来在陈埭的一个鞋厂当车工,一个月挣1000多元,这次孩子回来后,她就专职在家看孩子了。她跟孩子几乎是寸步不离,如果陌生人要抱这孩子,连家里的两个女儿都会又哭又闹地不让抱。

对于晋江警方来说,案子破了,孩子解救成功。但是这找不到父母的26个孩子该何去何从?这是个问题。

晋江警方只好和当地民政部门多次协商,最后决定将这些孩子临时安置在民政部所管辖的安海育婴堂。育婴堂人手不够,只好请了临时工照顾他们,每个小孩每个月花费230元。

无奈之举

警方面临的现实问题是育婴堂不是孩子们长久居留之地,协议时间一到,孩子们又得另想办法安置,但是警方怎么有能力自己照顾婴儿?

将解救回来的孩子放在孤儿院,可能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与再找陌生家庭重新收养相比,让这些买主继续收养是不是更好的选择?专案组经过讨论,综合了各种意见,最后的结论是:根据目前的条件,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那些解救回来的孩子重新回到买主家中去。

于是,晋江警方经过请示,最后公安部同意了这个现实的办法。晋江警方考察这些买主的家庭背景,然后和他们签订暂时收养协议书。

这份协议保证书由警方草拟,原则有这么几条:不准虐待孩子,不能再转卖孩子,以后如果亲生父母找上门来,必须无条件退还等等。从法律角度看,这些买主并没有获得法律上的监护人地位,只不过是警方承认的暂时收养人。

一位长期从事打拐的警察告诉记者,这个不规范的权宜之计,显然存在不少隐患。一是收养孩子的户口问题无法解决,自然后患无穷。二是虽然签了那协议,部分条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很难落实。比如,万一买主变心虐待儿童怎么办?由于缺少警方回访和社会力量的关注,实际很难监督。第三,买主重新领回孩子,会降低收买儿童行为人财两空的风险性,造成更多人的侥幸心理,削弱打拐及惩治人贩子的威力。

可是警方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就这样,经历了警方解救的突然时刻和福利院的几个月短暂停留,26个找不到父母的孩子又戏剧性地回到了“买主”父母家。

(《南方周末》4.21 沈颖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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