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的母亲最近刚刚去世,母亲在留下的遗嘱中交待,生前承租的公房由生活比较困难的大女儿继承。为此,王先生极为不满,姐弟二人反目。请问,母亲留下的这份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王先生母亲的遗嘱中,由大女儿继承的房屋并非其私有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所以该遗嘱中关于房屋继承部分是无效的。老人去世后,原有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这套房屋由产权单位决定如何处分,其他人无权干涉。 (《法制晚报》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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